中国人民银行旺苍县支行

机构设置

一、金融管理部主要工作职责

1、货币信贷职责:传递监督执行准备金、利率、调控指令等货币政策;监督管理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向金融机构提供再贷款,为在中国人民银行开立账户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办理再贴现。

2、金融稳定职责:负责调查和反映辖内金融改革动态;监测和分析辖内金融风险;依法管理金融稳定资产和金融稳定再贷款,与监管部门、地方政府密切配合,努力防范化解和处置辖内金融风险。

3、调查统计职责:负责组织贯彻实施金融统计制度,协调、管理辖内金融统计工作;负责辖内金融统计数据的采集、审核、报送和各类分析报表的加工、编制、开展统计分析;依法管理、监督和检查辖内金融机构执行金融统计制度情况;根据制度规定,负责对外披露辖内金融统计数据,对有关指标内容、口径、数据变动等情况进行解释;组织本行开展调研工作和调研材料的上报。

4、征信管理职责:承办征信业管理工作;组织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承办征信及有关金融知识的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受理征信业务投诉;受理个人及企业信用报告查询;负责机构信用代码证的审核、发放和信息维护工作。

5、支付结算与反洗钱职责:负责辖内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对银行机构执行人民币结算账户管理的法律法规、制度办法的情况进行检查监督;负责开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日常行政许可工作;负责指导、部署辖内金融业反洗钱工作;负责组织开展非现金支付工具推广和宣传。

二、国库会计发行部主要工作职责

组织贯彻支付结算、清算和人民银行会计核算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业务处理手续;负责辖内现代化支付系统的建设和推广运用,维护支付系统的正常运行;做好辖内国库经收处、集中支付代理行的管理工作;加强日常监督,确保国库资金及时、安全入库;负责辖内人民币流通管理和货币反假工作。

三、办公室(监察室)主要工作职责

负责组织协调本行日常办公,组织重要工作会议,承办有关法律事务、文秘、信息综合、外事、档案、保密、信访、新闻报道等工作;按照管理权限负责干部管理、劳动工资、保险统筹、干部教育、培训及离退休干部管理;负责宣传思想政治工作;负责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负责科技信息管理工作;负责纪检监察工作;负责行政后勤保障服务工作。

四、保卫部主要工作职责

负责发行库守护、本行安全保卫和综合治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