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旺苍监管支局

机关职能
中国人民银行是我国的中央银行,作为国务院的组成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履行中央银行职能和国务院反洗钱、反假货币行政主管部门职责。中国人民银行旺苍县支行作为其派出机构,主要职责是: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的授权,在旺苍县辖内发布与履行职责有关的制度和意见;依法开展窗口指导,贯彻实施货币政策;防范与化解辖内系统性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管理人民币流通,负责辖内人民币现金投放和回笼,承担辖内反…详细内容>>
机构设置
一、金融管理部主要工作职责1、货币信贷职责:传递监督执行准备金、利率、调控指令等货币政策;监督管理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向金融机构提供再贷款,为在中国人民银行开立账户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办理再贴现。2、金融稳定职责:负责调查和反映辖内金融改革动态;监测和分析辖内金融风险;依法管理金融稳定资产和金融稳定再贷款,与监管部门、地方政府密切配合,努力防范化解和处置辖内金融风险。3、调查统计职责:负责组织贯彻实施金融统计制度,协调、管理辖内金融统计工作;负责辖内金融统计数据的采集、审核、报送和各类分析报表的加工、编制、开展统计分析;依法管理、监督和检查辖内金融机构执行金融统计制度情况;根据制度规定,负责对外披露辖内金融统计数据,对有关指标内容、口径、数据变动等情况进行解释;组织本行开展调研工作和调研材料的上报。4、征信管理职责:承办征信业管理工作;组织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承办征信及有关金融…详细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