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苍县司法局

机关职能

旺苍县司法局位于东河镇马家渡新区的政务服务集中区,新业务用房面积为1645平方米。现有政法专编60个,参公编制4个,事业编制2个。辖23个司法所、4个律师事务所和6个法律服务所;县法律援助中心和县公证处两个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

(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县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县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二)负责处理依法治县办公室日常事务。承办全面依法治县工作规划建议的协调工作,组织起草全面依法治县有关重要文件,研究提出建设法治政府、推进依法行政的意见和措施。

(三)负责县政府规范性文件发布前、重大行政决策决定前的合法性审查。承担县政府各部门和乡镇(街道)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和清理工作。

(四) 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县政府各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指导、监督全县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行政复议、行政赔偿案件,代理县政府行政应诉案件。承担县政府法律顾问的聘任和管理,组织县政府行政行为听证等工作。负责全县行政执法主体、人员资格审查和行政执法证、监督检查证的审核管理及人员培训工作。

(五)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选任管理工作。监督指导人民监督员选任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六)组织、管理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七)负责拟订全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全县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律师、法律援助、公证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八)负责监督本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负责本系统警车管理工作。

(九)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队伍建设。

(十)负责本系统行政审批工作。负责全县外来企业、民营企业法律服务工作。监督管理所属社团组织。

(十一)负责旺苍县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十二)将安全生产、职业健康法律法规普及纳入公民普法教育的重要内容;督促指导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为安全生产、职业健康工作提供法律服务;督促指导行业领域内贯彻执行安全生产、职业健康法律法规和标准。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十三)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