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苍县司法局

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拟订本系统司法行政发展规划、工作计划并督促落实。处理司法局日常政务和事务。负责本机关文电、会务、统筹协调、机要、档案、保密、统计等工作。承担综合公文的起草、公文审核、应急、综合治理、绩效管理、政务督查、司法行政工作志编撰等工作。监督管理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工作,负责本单位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工作。

(二)法治调研督察股。开展全面依法治国、依法治省、依法治市、依法治县理论与实践调查研究工作,提出全面依法治县政策建议。承办全面依法治县工作规划建议的协调工作。组织起草全面依法治县有关重要文件。研究提出建设法治政府、推进依法行政的意见和措施。推进司法行政改革。拟订贯彻落实全面依法治县决策部署的年度考核和督察工作计划,开展全面依法治县专项督察、目标考核工作。接受县政府各部门法治工作重要决定和方案的备案。负责处理依法治县办日常事务。

(三)行政复议与应诉股。指导监督全县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赔偿工作。办理县政府的行政复议案件和行政诉讼案件。办理向县政府申请的行政赔偿案件。承办县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报送备案工作。负责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报送县政府的备案审查工作,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负责本系统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

(四)合法性审查股。负责县政府重大合同签订前和重大行政决策决定前的合法性审查。

(五)行政执法监督股。具体实施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承担全县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审查和行政执法综合协调、监督检查、考核评价工作。承担全县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审查和行政执法证、监督检查证的审核管理及人员培训工作。协调各部门在执法中产生的矛盾和争议。办理有关行政执法投诉举报案件。

(六)法律事务股(县委、县政府法律顾问团办公室)。承担县委、县政府法律顾问的聘任和管理,办理县委、县政府交办的涉法事务。

(七)普法与依法治理股。拟订普法和法治宣传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落实工作。指导监督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推进全民普法。承担县委常委会议、县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工作。指导各部门、各乡(镇)、各行业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承担旺苍县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八)社区矫正管理股。负责社区矫正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执行工作。负责对社区服刑人员的刑罚执行、管理教育和矫治帮扶工作。指导社会力量和志愿者参与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承担旺苍县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旺苍县帮教安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九)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旺苍县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办公室)。拟订保障人民群众参与、促进、监督法治建设的制度措施。指导人民团体、群众自治组织和社会组织参与法治社会建设工作。指导管理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等工作。负责并指导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指导监督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指导监督司法所建设。

(十)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负责规划和推进全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监督管理全县律师、公证、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负责行政处罚。指导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开展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承担全县外来企业投诉事项的受理、协调、处理工作。承担民营企业法律服务工作。指导监督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村(社)法律顾问工作。管理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工作。承担本系统行政审批工作。办理本单位信访案件。

(十一)计财装备股。负责本系统警车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本机关、直属单位的预决算、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政府采购和基本建设、接待工作。

(十二)科技信息股。指导推进本系统科技与信息化工作。拟订本系统电子政务和科技信息化发展规划并协调落实。负责本机关科技信息化基础建设和涉及信息化项目的规划、设计、实施和管理。负责本机关网络信息安全工作。负责本机关信息宣传、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司法行政舆情管理工作。

政治部。负责本系统思想政治、队伍建设、教育培训、文化建设等工作。负责司法行政系统干部任免、干部监督、机构编制、人事人才、表彰奖励、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等工作。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直属事业单位和法律服务行业的党建群团工作。机关党委办事机构由县司法局党组按照县委规定设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