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pyRight©2013 主办单位:旺苍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技术支持:中国电信广元分公司
网站维护:广元市电子政务外网运营中心
蜀ICP备05030996号-1
网站标识码:5108210014
川公网安备 51082102000002号
| 旺苍县林业局行政处罚信息(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行政相对人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法定代表人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罚类别 | 处罚内容 | 罚款金额(万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处罚有效期 | 公示截止期 | 处罚机关 |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广元一博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91510821MADH9N1T1P | 李一 | 旺林罚决〔2025〕43号 |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属毁坏林木案。 | 2024年8月至11月,广元一博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在英萃镇蓝玉村实施广元市增发国债森林防火应急道路建设项目(英萃镇联盟社至黎家厂森林防火通道项目)建设,施工产生的弃土弃渣对道路红线外林地上的林木造成毁坏。经勘查,毁坏林木面积17176平方米,森林类别为商品林地,地类为乔木林地;毁坏林木1211株,其中,桤木788株、栎类194株、野核桃229株。毁坏林木蓄积29.8立方米,按起源分:天然起源28.8立方米,人工起源1.0立方米;毁坏林木出材量16.2立方米,按起源分:天然起源15.7立方米,人工起源0.5立方米。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及《四川省林业和草原行政处罚裁量标准》的规定。 | 罚款;其他--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补种树木。 |
1.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一年内补种毁坏林木株数1211株3倍的树木3633株; 2.处毁坏林木价值(16.2m3×180.00元/m3=2916.00元)5倍的罚款壹万肆仟伍佰捌拾元整(¥14580.00)。 |
1.4580 | 2025/8/5 | 2099/12/31 | 2026/8/5 | 旺苍县林业局 |
115107 22008466390H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