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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苍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5年6月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发布机构: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发布时间: 2025-06-05 10:02 字体: [ ]

旺苍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5年6月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序 号 行政相对人
名称
行政处罚
决定书文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处罚
类别
处罚内容 罚款
金额
(元)
处罚决定
日期
处罚机关 处罚机关
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
1 四川旭欣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旺综执处
〔2025〕10号
《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三项“物业服务人不得有下列行为:(三)挪用、侵占、隐瞒业主共有部分收益。” 旺苍县房地产事务中心于2025年4月21日,以信函形式向我局移交案件线索,我局于2025年4月23日立案调查。经调查,该公司在旺苍县东河镇虹桥原著小区服务中挪用、侵占、隐瞒业主共有部分收益。 《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一百条?第三项“物业服务人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市、区)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予以处罚:(三)违反本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挪用、侵占、隐瞒业主共有部分收益的,责令改正,所得收益退还全体业主,并处所得收益二倍以下罚款。” 罚款 罚款人民币贰仟贰佰柒拾伍元整 2275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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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苍县综合
行政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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