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pyRight©2013 主办单位:旺苍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技术支持:中国电信广元分公司
网站维护:广元市电子政务外网运营中心
蜀ICP备05030996号-1
网站标识码:5108210014
川公网安备 51082102000002号旺府函〔2025〕48号
旺苍县人民政府关于杨长春同志正式任职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旺苍经开区管委会:
杨长春同志任职一年试用期已满,经十九届县人民政府第84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
杨长春同志聘任为旺苍县七一中学副校长。
任职时间从2023年11月起计算。
特此通知。
旺苍县人民政府
2025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