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人事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细则》的通知(川人发〔2003〕61号)、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中共四川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川人社规〔2024〕3号)、《旺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4年下半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要求,结合我县部分岗位报考人数实际情况,经与考核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研究决定,部分岗位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形式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其余岗位采取面试的形式进行考核招聘,达不到有效开考比例的岗位将取消。现将取消岗位及增加笔试环节的岗位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取消或增加笔试环节的部分岗位
(一)取消的岗位分别为:专业技术岗位(20240201)、(20240207)、(20240208)、(20240210)
(二)增加笔试环节的岗位分别为:专业技术岗位(20240205)、(20240209)、(20240211)
此次公开考核招聘其余岗位只进行面试,具体面试事宜待笔试环节结束后另行公告。
二、笔试准考证领取及笔试时间、地点
增加笔试环节的考生由主管部门进行电话通知领取准考证并做好登记。
(一)准考证领取时间:2024年11月22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
(二)准考证领取地点:旺苍县人事考试中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大厅);
(三)笔试时间:笔试考试时间为120分钟,2024年11月23日(上午9:00—11:00)。
(四)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三、笔试科目、范围及组织
(一)笔试科目。专业技术岗位(20240205)为《综合知识》,专业技术岗位(20240209)和(20240211)为《卫生公共基础》。
(二)笔试范围。《综合知识》笔试考试大纲参照修订后的《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综合知识〉笔试复习大纲》执行。《卫生公共基础》笔试考试大纲按照《四川省省属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公共科目笔试大纲(试行)》执行;考试大纲请考生登录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查阅或下载,复习资料请考生自行选购。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笔试组织。笔试具体考务工作由旺苍县人事考试中心负责,按照《四川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细则》的规定组织实施。
四、成绩计算
(一)总成绩计算。笔试考生总成绩=笔试总成绩(含政策加分)×50%+面试成绩×50%,满分为100分。
(二)笔试成绩。笔试采用集中闭卷考试方式,笔试卷面满分为100分。
(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五、面试资格审查人员的确定
根据参考人员笔试总成绩(享受政策加分的按规定计入笔试成绩)和具体招聘岗位的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1:3(招聘岗位名额与进入面试人数)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审查人员,与最后一名入闱面试资格审查人员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如有岗位笔试后招聘岗位名额与进入面试人数比例未达到1:3的,参考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时间、地点及人员名单提前5个工作日在旺苍县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人事招考)公布,请报考者注意查询。
六、笔试成绩及最低分数线公布
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笔试总成绩及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于笔试结束后一周内在旺苍县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人事招考)公布。
七、政策性加分
符合加分政策规定的考生,在笔试总成绩中加分,不同加分项目可累计计算,最高不超过6分。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按《关于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加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组通〔2010〕4号)规定加分;退役大学生士兵按《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大学生同等待遇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2〕406号)和《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有关加分政策答复意见的通知》(川人社函〔2018〕318号)规定加分;在四川省乡镇及以下基层单位服务2年及以上的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西部志愿者”及“特岗教师”及“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含医疗卫生岗、应急岗、社工岗)”等基层项目人员按川人社发〔2021〕19号、川青联发〔2021〕28号、川卫发〔2022〕7号、川卫人教函〔2022〕84号等有关规定加分。服务期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22日。
请符合政策加分的报考人员,于2024年11月22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在领取笔试准考证时将以下材料和《政策性加分申请表》(见附件)交旺苍县人事考试中心审查。
(一)基层服务项目人员须提供身份证、服务协议、考核材料、服务证(或服务所在地县(市、区)以上项目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二)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身份证、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退出现役证》《优秀士兵证》《优秀士官证》《优秀义务兵证》《优秀学员证》及有关奖励证书(证章)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材料不齐备、非原件或逾期未提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责任由报考者自负。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以及从机关事业单位辞职、辞退、辞聘、解聘等人员,不享受加分政策。
八、考生注意事项
(一)请参加笔试的考生携带1张2寸免冠证件照片及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等)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领取准考证。
(二)考生须按《笔试准考证》上指定的考试时间和地点,持本人《笔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参加笔试(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等),两证不齐者,不得进入考室。
(三)应试人员须准备好黑色签字笔或钢笔、2B铅笔、橡皮擦、铅笔刀等答题用具,开考后不得转借、传递任何物品。除规定物品外,不得携带其它用品进入座位。严禁将各种电子、通信、计算存储或其他设备带入考室及座位。已带入考点的要按监考人员的要求关闭电源并存放在指定位置。凡发现将上述各种设备或非规定用品带入座位的,一律按照违纪处理。
(四)考试结束后考生应有序离开考点,不得在考点附近逗留、聚集。在考试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依据《刑法修正案(九)》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五)增加笔试环节的考生在领取《笔试准考证》时按照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交纳笔试考试费用50元,请考生自备现金,不受理微信、支付宝等方式的电子网络转账。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本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特殊困难家庭证明;脱贫户家庭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证明、特殊困难证明;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的考生凭当地公安机关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或民政部门(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等有效材料,于2024年11月22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领取笔试准考证时到旺苍县人事考试中心现场办理减免笔试考务费用手续。符合减免条件的报考者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笔试考务费减免。
九、其他要求
(一)考试期间,考生要自觉遵守考场秩序,与其他考生保持安全距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考试结束后按规定有序离场。
(二)未尽事宜另行公告,请参加笔试及面试的所有考生密切关注旺苍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scgw.gov.cn/)近期发布的有关考试等事宜公告。凡未按规定要求参加的,均作自动放弃处理。
附件:政策性加分申请表
旺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