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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苍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10月31日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自然人)

发布机构:县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 2024-11-01 18:01 字体: [ ]

行政相对人名称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处罚类别 处罚内容 罚款金额(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处罚有效期 公示截止期 处罚机关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备注 是否为简易程序处罚
杨兆春 旺农(动卫)罚〔2024〕5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二十九条第(三)项 2024年9月27日,旺苍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执法人员在下乡途中,在旺苍县双汇镇场镇口发现当事人驾驶一辆车牌号为川HFN387的银灰色轻型货车进行仔猪贩运,执法人员立即对当事人进行检查,发现当事人贩运的仔猪未附具《动物检疫证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一百条第一款 罚款 处罚款525元。 0.0525 2024/10/25 2099/12/31 2025/10/24 旺苍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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