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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苍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关于解除医疗保障定点服务协议的公告

发布机构:县医疗保障局 发布时间: 2024-10-21 17:01 字体: [ ]

各有关单位、参保人员:

根据《旺苍县2022年医疗保障定点医院医疗服务协议》第八十六条、《旺苍县2023年医疗保障定点医院医疗服务协议》第八十六条之规定,我单位自2024年10月18日0时起,解除与旺苍青林医院、旺苍佳士康养医院的医疗保障定点医院医疗服务协议。
      特此公告。

旺苍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
2024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