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旺苍县农业农村局 旺苍县财政局关于印发《旺苍县2024—2026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机构:县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 2024-09-30 09:37 字体: [ ]

旺农〔2024〕143号

旺苍县农业农村局  旺苍县财政局

关于印发《旺苍县2024—2026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

现将《旺苍县2024—2026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贯彻执行。


旺苍县农业农村局            旺苍县财政局

2024年9月20日

旺苍县2024—2026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实施方案

为深入推进我县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的实施,持续提升全县农业机械化水平,根据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2024—2026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实施意见的通知》(川农发〔2024〕14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以稳定实施政策、充分发挥效益为主线,走好“适宜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路径,坚持开拓创新、公平公正、优机优补、严惩违规,支持广大农民群众及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购置使用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为打造全程全面高质高效“天府良机”和新时代更高水平的“天府粮仓”提供现代装备支撑。

二、补贴实施范围和机具种类

(一)补贴实施范围。全县23个乡镇。

(二)补贴机具种类。22大类41个小类101个品目(详见附件1)。

三、补贴对象和补贴标准

(一)补贴对象。补贴对象为县域内从事农业生产且购买补贴机具的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以下简称“购机者”),其中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

(二)补贴标准。按照四川省农业农村厅门户网站对外公告的补贴标准执行,当补贴政策、补贴标准调整时,按照在四川省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申请办理服务系统中录入申请信息时的政策和标准执行。

同一品目农业机械,年度内单个购机农户原则上享受补贴机具数量不得超过3台、补贴资金不得超过20万元,单个购机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原则上享受补贴机具数量不得超过10台、补贴资金不得超过50万元。

四、补贴流程

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实行“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先购后补、县级结算、直补到卡(户)”的方式实施。

(一)发布公告。在旺苍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补贴额一览表等信息。

(二)自主购机。购机者自主选择购买四川省补贴范围的机具后,农机经销企业应开具正式发票(发票须注明生产企业名称、发动机号(限配备柴油机、汽油机的产品)、出厂编号等信息),购机者对购机行为和真实性负责。

(三)办理牌证。凡纳入牌证管理的机具,购机者要到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办理牌证后方可申请补贴。

(四)申请补贴。购机者在购机后应及时下载安装《四川省农机补贴APP系统》,通过手机实名认证后,根据APP系统提示,如实录入相关购机信息并提交,同时将签署好的“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申请告知承诺书”提交到属地乡镇人民政府开展补贴机具核验。

若购机者为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还需提交“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到属地乡镇人民政府,由乡镇扫描后报送至县农业农村局。

果蔬冷藏保鲜设备补贴申领实行“先建后补”的程序进行。

(五)受理补贴申请。购机者在《四川省农机补贴APP系统》完成申请后,县农业农村局应于2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对无法受理的,应注明原因,并按原渠道退回,做好咨询答疑。

(六)核验公示。对受理的机具,县农业农村局、相关乡镇应于13个工作日内完成相关核验工作,并在四川省农机购置补贴管理系统信息公开栏实时公布补贴申请信息,同时,在购机者所在乡镇进行张榜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乡镇人民政府,应及时对辖区内申报补贴的机具开展全覆盖现场核验(其中牌证管理机具凭牌证免于现场核验),如实填写《旺苍县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核验表》相关内容并签字盖章,同“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申请告知承诺书”报送至县农业农村局。

补贴机具经核查、公示无误后,乡镇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及具体负责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责任人要在公示结果栏签字并加盖乡(镇)人民政府公章,按批次扫描报送至县农业农村局备案。在核查中,如发现虚假购机,将直接取消补贴。

县农业农村局应对每批次补贴机具开展动态抽查,其中补贴金额≥5000元和四川省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申请办理服务系统强制核验的机具,与所在乡镇人民政府一起逐台现场开展核验。

(七)兑付资金。县农业农村局在公示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向县级财政部门提交资金兑付申请材料,县财政局应于15个工作日内完成资金兑付。如因当年财政补贴资金不足时,将在下一个年度优先兑付。

兑付给个人的农机购置补贴资金通过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发放;兑付给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的,通过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提供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进行转账发放。

(八)档案管理。县农业农村局和乡镇负责农机购置补贴相关资料(结算明细表(分批次)、旺苍县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核验表、公示结果表等)归档工作,做到资料齐全、管理规范。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全县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具体实施;县财政局负责补贴资金的拨付,会同县农业农村局加强补贴资金绩效管理和做出违规补贴资金的处理;各乡镇负责辖区内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宣传,参与补贴申请受理、资格审核、受益公示、机具核验和建立补贴机具台账档案等。

(二)强化政策宣传,加大信息公开。县级部门要适时将实施方案、补贴一览表、操作程序、补贴机具信息、补贴资金申请进度和享受补贴购机者信息、投诉咨询方式、违规查处结果等在四川省农机购置补贴管理系统信息公开栏进行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各乡镇要加强补贴政策宣传,通过广播、微信等多种宣传方式,全方位开展宣传解读,扩大社会公众知晓度。

(三)严格监督管理,严惩违规行为。县农业农村局牵头完善补贴相关工作机制,严处失信违规主体,对套取、骗取补贴资金的将依法依规处理。咨询投诉举报电话,县农业农村局:0839-6203048,县财政局:0839-4220587。

附件:1.四川省2024—2026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机具种类范围

         2.年度旺苍县享受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的购机者信息表

         3.旺苍县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核验表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