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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苍县东河流域生态保护治理项目(第一批)大中坝绿化工程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公示

发布机构:县自然资源局 发布时间: 2024-09-18 16:54 字体: [ ]

2024年9月18日,广元城投集团旺苍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提交办理旺苍县东河流域生态保护治理项目(第一批)大中坝绿化工程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的相关资料。

一、项目总体情况及用地情况

2022年7月28日、9月23日,县国土空间规划专业委员会、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审查通过旺苍县东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治理项目(第一批)大中坝绿化工程景观方案设计;2023年7月4日,县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领导审签同意建筑设计方案;2024年8月6日,该项目获得旺苍县水利局《旺苍县东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治理项目(第一批)大中坝绿化工程(奉家湾建设项目)行洪论证与河势稳定评价报告的批复》;2024年8月6日,广元城投集团旺苍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申请办理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根据《广元市旺苍县大中坝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该地块用地性质为公园绿地、生态林地。

该项目总用地1.2480公顷,拟使用国有建设用地0公顷(此部分未申报),实际申请用地1.2480公顷,其中,农用地0.5352公顷、建设用地0.4403公顷、未利用地0.2724公顷。

该项目建设规模:以发展和改革部门最终核定为准。

二、办证情况

该项目办件资料齐备,经县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研究中心初审,同意办理。

该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2024年9月18日办结,证书编号:用字第510821202400015号,项目在初步设计阶段,必须严格保护耕地,节约集约用地,从严控制用地规模;本预审意见是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在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阶段提出的审查结果,不得作为开工用地的依据。项目经审批(核准、备案)后,必须按照《土地管理法》及有关规定,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批手续,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管;项目必须符合生态环境、水利、文化和旅游、卫生健康、应急、林草等有关部门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未取得建设用地批准手续的不得开工建设。电子监管号:5108212024XS001641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