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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苍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6月24日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发布机构:县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 2024-06-24 15:45 字体: [ ]

旺苍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6月24日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名称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处罚类别 处罚内容 罚款金额(万元)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处罚有效期 公示截止期 处罚机关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是否为简易程序处罚
赖思平 旺农(渔政)罚〔2024〕1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条
2024年5月20日下午,当事人使用自家农用背篓在东河流域旺苍县东河镇长滩1社一提灌站旁河段捕捞野生鱼,共捕捞1.21千克,于次日销售给旺苍县红星农贸市场摊主张建太。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 罚款;没收非法所得 一、没收违法所得40元(大写:肆拾元);
二、处罚款15000元(大写:壹万伍仟元)。
1.5 0.004 2024/6/20 2099/12/31 2025/6/19 旺苍县农业农村局 11510722008466382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