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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汛指发〔2024〕12号
旺苍县防汛抗旱指挥部
关于公布旺苍县2024年防汛抗旱责任人名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
为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要指示精神和“两个坚持、三个转变”防灾减灾救灾理念,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按照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切实加强防汛抗旱工作组织领导,层层压实防汛抗旱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实施办法》等规定,现将我县乡镇防汛抗旱行政责任人、主要河流防汛责任人、山洪危险区责任人名单予以公布。各级防汛抗旱责任人要切实履行职责,今后,各级防汛责任人人
员如有变动,由其接任者自动替补,开展相关工作。对因玩忽职守、工作不力等造成严重损失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依法依纪予以追究责任。
附件: 1.旺苍县2024年乡镇防汛抗旱责任人名单
2.旺苍县2024年主要河流防汛责任人名单
3.旺苍县2024年山洪灾害危险区责任人名单
旺苍县防汛抗旱指挥部
2024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