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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苍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3月20日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自然人)

发布机构:县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 2024-03-22 15:22 字体: [ ]

行政相对人名称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处罚类别 处罚内容 罚款金额(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处罚有效期 公示截止期 处罚机关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数据来源单位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备注 是否为简易程序处罚
赵勇 旺农(动卫)罚〔2024〕1号 《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第四十九条第(四)项
当事人分别于2023年12月31日从四川省绵阳市涪城区新皂镇池顺木处购买了432只鸡,2024年1月20日从四川省绵阳市涪城区新皂镇漆明全处购买了458只鸡,2次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动物B)》(电子票)上载明的检疫合格数量均为捌佰羽,实际数量均少于动物检疫证明载明数量。 《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第四十九条第(四)项 罚款; 处罚款1000元 0.1 2024/3/6 2099/12/31 2025/3/5 旺苍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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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466382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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