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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和加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切实提高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效益,确保资金项目阳光、安全运行,经县人民政府批准,现对旺苍县2024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提前下达批)分配情况予以公告。
2023年上级提前下达我县2024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6007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1480万元、省级资金4527万元(具体分配情况见附件)。
项目实施部门及乡镇人民政府、村级组织在收到项目计划后要及时公告,公告内容应包括项目名称、实施地点、建设任务、补助标准、资金来源及规模、实施期限、实施单位、责任人和绩效目标、带贫减贫机制、举报电话等;要按照程序组织实施,严格项目管理,确保项目质量;严格衔接资金管理,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效益。
监督信息:
旺苍县财政局 4222098
联系人:封永 电子邮箱:619101035@qq.com
通讯地址:旺苍县东河镇马家渡兴旺大道西段114号
附件:旺苍县2024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提前下达批)分配情况表
旺苍县财政局
2024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