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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苍县林业局行政处罚信息(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发布机构:县林业局 发布时间: 2024-01-04 08:47 字体: [ ]

行政相对人名称 行政相对人类别 行政相对人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处罚类别 处罚内容 罚款金额(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处罚有效期 公示截止期 处罚机关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广安明晟劳务有限公司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915116

02MA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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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林罚决字〔2023〕第055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属坏林木案 2022年6月,广安明晟劳务有限公司在白水镇卢家坝村为旺苍川煤水泥有限责任公司修建皮带廊输送带5号隧道出口至6号隧道入口的生产便道时,爆破飞石毁坏边坡林木。经现场勘验、检查,广安明晟劳务有限公司毁坏0.6342公顷林地上的林木542株,计蓄积12.1立方米,出材3.8立方米,森林类别为国家二级公益林地。其中一般灌木林地0.1829公顷,散生栎类23株,计蓄积1.3立方米,出材0.4立方米;乔木林地0.4513公顷,林种为用材林,优势树种为栎类,株数519株,计蓄积10.8立方米,出材3.4立方米,起源为天然。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和《四川省林业和草原行政处罚裁量标准》 罚款;其他—补种、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 1.责令停止毁坏林木的违法行为; 
2.责令于2024年4月30日前在原地或异地补种毁坏株数542株3倍的树木1626株;
3.处毁坏林木价值(220元/立方米×3.8立方米=836元)5倍的罚款,共计金额:¥4180元(大写金额:肆仟壹佰捌拾元整)。  
0.418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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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12/25

旺苍县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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