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府发〔2023〕23号
旺苍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旺苍县“十四五”公共服务规划》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旺苍经开区管委会:
现将《旺苍县“十四五”公共服务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旺苍县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2日
2023年10月
前言
建立健全公共服务体系,是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改善人民生活品质、提高社会建设水平的重要举措,是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扎实推进共同富裕的基本要求。本规划主要依据国家《“十四五”公共服务规划》《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健全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的指导意见>》以及《四川省“十四五”公共服务规划》《广元市“十四五”公共服务和就业促进规划》,根据全县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实际情况,提出教育服务、劳动就业服务、社会保险服务、医疗和卫生健康服务、社会服务、住房保障服务、公共文化体育服务、残疾人社会保障服务、军人优抚保障服务等9个公共服务主要领域作为政府服务的依据和保障,并分别阐明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和重大举措,明确具体服务项目和基本标准,是“十四五”期间推动全县公共服务实现高质量发展的综合性、基础性、指导性文件。
第一章 规划背景
第一节发展基础
“十三五”时期,旺苍举全县之力打好脱贫攻坚战,全面落实各类基本公共服务的基础硬件设施建设,积极保障和改善民生,脱贫攻坚取得了全面胜利,与全国同步实现了全面小康,县域公共服务供给保障能力全面提升,重点领域服务保障能力明显增强,全县人民群众满意程度进一步提高。
基本公共教育稳步发展。“十三五”期间,全县投入教育发展资金45861万元,其中,用于义务教育26995万元。“十三五”末,全县共有义务教育学校56所,其中,中学(初中部)2所,特殊教育学校1所,单设初中10所,九年一贯制学校7所,小学37所。有专任教师2833人,学龄儿童入学率100%;全县拥有幼儿园87所,在园幼儿9015人,幼儿教师367人;高考本科上线1252人,较2015年增加409人、增长49%。其中,重点本科上线237人,较2015年增加161人,增长211%。
劳动就业服务水平逐渐提升。“十三五”期间,全县累计实现城镇新增就业3.02万人、较“十二五”末增加0.05万人,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8173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1878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总体控制在4%以内。2020年底,全县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16.2万人,实现劳务收入58.6亿元,较“十二五”末收入增加34.2亿元。“十三五”期间,累计培育返乡创业实体2382个,提供就业岗位3618个,带动4316人实现就业,同时,扶持2675名农民工实现返乡创业,就业创业局势保持稳定。
社会保障能力不断加强。社会保障体系更加完善,贯彻落实社保降费政策,社会保险费率不断降低。“十三五”期间,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从28%降至24%、降幅14.28%,其中,单位缴费比例从20%降至16%、降幅20%。同时,通过开展全民参保计划和全民参保计划扩面专项行动,全县基本养老保险覆盖27.17万人,参保率达到98%,年均增速0.6个百分点。(其中,企业职工参保6.76万人,机关事业单位参保1.42万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新增4.3万人,参保覆盖人数达到18.99万人)。全县工伤保险参保1.74万人、失业保险参保1.52万人。积极落实社保扶贫政策,累计为48074名符合保费代缴条件的贫困人口代缴保费1579.15万元;27862名60周岁以上贫困老人的养老待遇均得到有效保障。社会保险待遇水平逐年提高,企业职工、机关事业退休职工养老保险月均待遇分别增长30.03%和21.95%,各项社会养老保险待遇按时足额发放率和社会化发放率均达100%。
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能力持续提高。“十三五”期间,全县紧紧围绕医疗制度改革各项目标任务,落实医改决策部署,持续巩固医改成果,在分级诊疗、现代医院管理、全民医疗保障、药品供应保障、综合监管制度建设以及统筹推进相关领域改革等工作方面稳步推进,医疗服务体系日益健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管理机制不断完善,工作质量稳步提升,群众满意度持续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均等化不断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考核评价体系不断完善,服务效率和质量不断提高。县级各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分工协作进一步优化,实现了服务对象在不同医疗机构之间服务的无缝衔接。截至2020年末,全县累计为辖区居民建立电子健康档案398950人,电子档案建档率达96.13%。扎实做好老年人健康查体工作,2020年,累计为41705名65岁以上老年人体检,规范管理41705人,管理率71.97%。加强对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定期随访、动态监测等管理服务。全县登记管理严重精神障碍病人2165人,规范管理2063人,规范管理率95.29%。全面推进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与基本医疗服务相结合。组织723名人员成立170个家庭医生服务团队,“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现已签约348626人,其中一般人群24315人,一般人群签约率69.7%,重点人群签约105473人,重点人群签约率97.75%,辖区内群众满意度达到90.52%。
社会服务体系逐步完善。社会救助保障有力,民生根基更加稳固。全面建立以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制度为基础的社会救助制度。全面推进基层民主自治,村务公开和基层民主管理不断加强,社区建设不断深化。持续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创建了东河镇马家梁社区党建工作示范点。进一步规范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工作,严把登记关口,严格社会组织年检。全面发展养老服务和福利事业,升级改造10所公立养老院的硬件设施,改造床位1200张。深入宣传国家殡葬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彻底整治殡葬乱象,在各乡镇、县殡仪馆及公墓等地悬挂文明、安全祭扫横幅,新建东河镇松米山公益性公墓穴位10000个,可满足县城规划区近50年墓葬需求,群众满意度大幅提高。
基本住房保障性工程加快建设。全面加强房地产市场风险防控和商品房预售监管,严格执行项目备案和合同备案制度。强化房产开发项目和楼盘的预售监管,建立了专门预售资金监管账户,促进了房地产市场健康有序发展。“十三五”期间,新增房地产开发建筑面积6.47万平方米,新增房地产开发投资2.56亿元。2016年到2020年共计下达1746套棚户区改造任务,租赁补贴共计发放7500户(次)。启动了东河镇东城片区红军城(城中村)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拆迁安置东城片区红军城城中村棚户区193户1339人,面积45617平方米,配套建设道路市政基础设施,总投资4.2亿元;启动了东河镇马家梁社区邓家河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已完成50户拆迁安置户,建设总面积16533.62平方米,用地面积3556.73平方米,计划总投资13000万元;持续推进原教育局片区棚户区改造工作。完成了洪江市场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意愿调查摸底工作。
基本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不断发展。“十三五”期间,县文体中心、文化馆、图书馆、美术馆和35个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不断完善,陆续投入资金1.21亿元建设了覆盖全县的公共文化服务网络。累计建设村级文化活动室352个,农家(社区)书屋392个(其中,县级示范农家书屋25个、国家级示范农家书屋3个),文化广场10个,文化大院、文化驿站30个,公益电影固定放映点352个。完成已建成的257个村级应急广播前端提升改造,并将应急广播终端向社延伸,实现应急广播向社全覆盖,实施广播电视光纤到户改造工程,提高广播电视高清化入户率。建成省体育传统项目学校3所,农民体育健身工程125个,场地面积达1.3万平方米;科普服务站180多个,科普示范基地13个。构建起了覆盖全县的文化、广播影视、体育、科普活动阵地和功能完善的县、乡、村、社四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并配置了满足群众需求的设施设备,为脱贫奔康和全民健身搭建了“智力”平台和活动阵地。
残疾人权益保障制度进一步健全。“十三五”期间,县政府制定了系列与残疾人相关的实施方案和指导意见,使残疾人这一弱势群体在康复、教育、就业、扶贫、社会帮扶等方面的优惠待遇在制度层面得到保证。基层残联的组织建设工作不断加强,配备了乡镇残疾人专职委员38名,村专委352名,充实了残疾人工作者队伍。残疾人专门协会的桥梁纽带作用充分显现,充分发挥残疾人专门协会作用,为贯彻实施《残疾人保障法》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截至“十三五”末,全县有各类残疾人口3.56万,占全县总人口的7.74%,持证残疾人1.485万人,其中农业人口1.3214万人,占持证残疾人88.98%,非农业人口0.1642万人,占持证残疾人11.02%。农村贫困残疾人全部实现脱贫,城乡残疾人普遍享有基本住房、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基本康复,生活有保障,居家有照料,出行更便利,受教育水平明显提高,文化体育生活更加丰富,扶残助残的社会氛围进一步浓厚。
总体来看,全县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框架已经基本形成,公共服务财政投入逐年递增,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和均等化程度明显提高。但是由于全县经济基础相对薄弱,基本公共服务全面供给能力仍然欠缺,建立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仍然面临许多困难和挑战。尤其是农村、贫困地区和针对社会弱势群体的基本公共服务尚未得到充分保障;体制机制有待于进一步完善,城乡区域间管理条块分割,资源配置不合理,服务提供主体和提供方式比较单一,基层政府财力与事权不匹配。因此,必须深刻认识到,基本公共服务体系不健全,不仅难以保障发展成果惠及全民,不利于社会和谐稳定,而且还会制约经济社会健康协调可持续发展。
第二节规划范围
“十四五”时期是旺苍县加快完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总体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扩大普惠性非基本公共服务供给,发展高品质多样化生活性服务业,推进公共服务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的攻坚期,根据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情况,公共服务体系包括教育服务、劳动就业服务、社会保险服务、医疗和卫生健康服务、社会服务、住房保障服务、公共文化体育服务、残疾人社会保障服务、军人优抚保障服务九个领域。
第二章总体思路
第一节指导思想
坚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省委十二届三次全会、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和市委八届六次全会、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严格落实县委十三届四次全会和县委经济工作会议决策部署,按照“讲政治、抓发展、惠民生、保安全”工作总思路,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深入实施市委“1345”发展战略,纵深推进“3691”重点布局,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改革开放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以增加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供给、不断满足居民公共服务需求为目标,加快建立健全政府主导、覆盖城乡、可持续的公共服务体系,促进城乡、区域公共服务高质量发展。坚持普惠性、保基本、均等化、可持续方向,坚守底线、突出重点、完善制度、引导预期,从解决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健全服务制度、扩大服务供给、提高服务绩效、促进均衡发展,提高共建能力和共享水平,努力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切实增进民生福祉。
第二节基本原则
保障基本,引导预期。继续把守住底线摆在民生工作的优先位置,保障人民群众生活水平提高的需要;立足县情,牢牢把握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严格落实到位。合理引导社会预期,通过人人参与、人人尽力,实现人人共享。
统筹规划,突出重点。统筹运用各领域各层级公共资源,推进科学布局、均衡配置和优化整合。加大基本公共服务投入力度,重点向薄弱环节、重点人群倾斜,促进城乡区域均衡发展。
扩大供给,均等享有。推动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整合优化资源配置,改革创新体制机制,着力提升服务效能,推动优质服务资源延伸下沉和提质扩容。加强城镇化、农村现代化的前瞻性研究,促进农村公共服务科学化布局。扩大普惠性公共服务资源供给,不断提升质量水平,实现基本公共服务目标人群全覆盖、服务全达标、投入有保障。
政府主导,多元发展。强调基本公共服务的公益性质,增强政府基本公共服务职责,强化公共财政保障,合理划分各级政府事权和支出责任。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支持各类主体平等参与并提供服务,形成扩大供给合力。
完善机制,改革创新。推进公共服务法制化、标准化、规范化,不断完善制度建设,形成保障公共服务体系有效运行的长效机制。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完善需求表达、财政保障、管理运行、评估考核和监督问责机制,形成保障公共服务体系有效运行的长效机制。
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立足基本县情,充分考虑经济社会发展和财力负担的可持续性,明确政府兜底保障的标准与水平,既关注回应群众呼声,也合理引导群众预期,不超越发展阶段,不过度承诺、不盲目攀比。新增公共服务项目内容、提高基本公共服务标准要进行充分的财力评估。
第三节主要目标
到2025年,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明显提高,普惠性非基本公共服务实现提质扩容,高品质多样化社会服务不断完善,以基本公共服务和普惠性非基本公共服务为主体、高品质多样化社会服务为有益补充的公共服务体系基本形成,公共服务便利共享水平明显提高,民生福祉达到新水平。
服务领域更广。基本公共服务涉及领域直指人民最关心的教育、医疗、养老、就业、社保、住房、环境等民生问题,在每个领域提出更加符合当前经济和社会发展现状的细分领域,使服务对象享受更加完善的全方位服务。同时,服务对象更为广泛,更加注重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公共服务。
服务能力更强。逐步形成与体现高质量发展理念相匹配、与高标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衔接、覆盖城乡、优质均衡的公共服务体系。制度更加健全、品质稳步提高、服务更加均衡、效率明显提升,城乡、区域间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总体实现。
保障品质更佳。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稳步提高基本公共服务保障水平,建立基本公共服务项目动态增长机制。以满足公共服务需求为前提,合理配置公共服务资源,加强基本公共服务领域的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服务标准,不断提升基本公共服务的供给保障能力。
制度更加健全。公共服务标准体系基本成型,各领域制度规范衔接配套、基本完备,服务提供和享有有规可循、有责可督。财力投入与多元供给机制、运行管理与共享机制、评估监督和动态调整较为完善,形成保障公共服务体系有效运行的长效机制。
服务更加均衡。基本公共服务资源布局与农村功能分区和人口分布协调性明显提升,各乡镇区域间、不同群体间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差距明显缩小,均等化水平稳步提高。
效率明显提升。形成多元主体积极参与、平等竞争的公共服务供给格局,结构性不足得到有效缓解。在公共服务领域引入市场机制,促使服务体系的效率明显提升。
“十四五”公共服务各领域主要发展指标
领域 |
指标 |
2020年 |
2025年 |
教育服务 |
3—5岁学前教育毛入园率(%) |
90.3 |
91 |
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 |
99.5 |
99.8 |
|
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 |
87 |
95 |
|
劳动就业 |
城镇新增就业人数(人) |
5200 |
5300 |
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人数(万人) |
0.3 |
0.3 |
|
城镇登记失业率(%) |
4 |
3.9 |
|
社会保险 |
城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覆盖人数(万人) |
6.4+18+1.424(社保居保机保) |
6.6+18.8(社保居保) |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人) |
32710 |
/ |
|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元/人) |
550 |
/ |
|
社会服务 |
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月人均补助达到(元) |
160 |
200 |
城市低保对象累计月人均补助达到(元) |
210 |
260 |
|
医疗和卫生健康服务 |
每千人口医院和卫生院床位数(张) |
4.92 |
5.0 |
每千人口拥有医生数(人) |
2.5 |
3.0 |
|
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元) |
70 |
90 |
|
开展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覆盖率(%) |
99 |
99 |
|
住房保障 |
城镇保障性住房覆盖率(%) |
45 |
60 |
农村危房改造数(户/年) |
500 |
1500(累计) |
|
公共文化体育 |
人均公共文化旅游建筑面积(平方米) |
0.049 |
0.08 |
文化设施服务人次(万人次/年) |
100 |
120 |
|
残疾人社会保障服务 |
残疾人就业服务(人次) |
2000 |
10000 |
0—6岁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覆盖率(%) |
80 |
100 |
|
退役军人保障 |
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地方经济补助费(元/人/年) |
6000 |
7000 |
职业技能参训人员职业技能培训费(元/人) |
2000 |
2200 |
|
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待安期生活补助费(元/人/月) |
1600 |
1650 |
第一节完善公共服务制度
厘清公共服务关系。基本公共服务是指主要由政府负责、保障全体人民生存和发展基本需要、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公共服务,政府承担兜底保障供给数量和质量的责任。普惠性非基本公共服务是指为满足公民更高层次需求、保障社会整体福利水平所必需但市场自发供给不足的公共服务,主要通过政府政策支持市场主体和公益性社会机构供给,实现大多数公民以可承受价格付费享有,政府承担引导增加服务供给、规范服务质量的责任。高品质、多样化、生活性服务业是指满足公民多样化、个性化、高品质服务需求的生活服务,完全由市场供给、居民付费享有,政府主要负责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引导产业规范可持续发展。基本公共服务、普惠性非基本公共服务与高品质多样化生活性服务业之间相互联系,缺一不可。
完善衔接配套制度。结合国家、省、市公共服务制度体系调整,进一步健全公共服务体系相关制度和衔接机制,建立更广覆盖、更公平、更可持续的公共服务制度体系。坚持系统观念,立足人的全生命周期公共服务需求,推动不同领域公共服务制度安排配套衔接。完善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服务供给的政策措施,推动完善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多元供给格局。细化落实部门之间、区域之间信息共享、异地享有、“钱随人走”等配套制度安排。
优化资源配置机制。细化完善公共资源与常住人口规模、服务半径挂钩的制度安排,健全公共服务共建共享机制。畅通公共服务需求表达和反馈渠道,逐步完善精准服务、主动响应的公共服务提供机制,实现从“人找服务”到“服务找人”的转变。逐项明晰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和软硬件设施条件,对基本公共服务清单进行动态调整,切实加强对公共服务水平和质量的有效监管。
第二节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补齐基本公共服务短板。推动基本公共服务保障与乡村振兴、新型城镇化发展的有效衔接,扩大义务教育、劳动就业、养老育幼、疾病防控、文化体育、社会福利、殡葬服务、社区综合服务、军人优抚保障等服务供给规模。加快推进城乡公共服务设施达标建设,提升设备保障水平,探索推行公建民营、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增强公共服务设施管理服务效能。强化县、乡、村公共服务领域人才培养,健全义务教育教师“县管校聘”、卫生技术人员“县招乡用”等机制,逐步提高基层公共服务人才待遇,有效解决公共服务人才“引不进、留不住”问题。
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便利可及。科学布局公共服务资源,提升区域中心城市公共服务能级,增强城镇公共服务承载能力,逐步打造就近、高效的基本公共服务圈。健全线上线下融合互动的公共服务供给体系,充分运用互联网、大数据等信息技术,扩大公共服务资源覆盖范围。建立健全政务数据共享协调机制,加强部门间信息共享和证明互认,推动更多服务事项“一窗通办”“跨域通办”,实现人民群众便捷享有公共服务。
第三节扩大普惠性非基本公共服务供给
降低服务成本。因地制宜、系统规划托育、学前教育、住房、养老、医疗等领域普惠性非基本公共服务发展。进一步完善普惠性非基本公共服务认定标准,明确用地保障、投资补助、财政补贴、要素价格、金融支持等多种扶持政策,盘活现有设施资源,低价或无偿提供给普惠性非基本公共服务供给主体,帮助降低建设和运营成本。督促落实普惠性非基本公共服务跨部门综合审批指引,精简审批流程,切实激发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服务供给的活力和潜力。
促进价格普惠。按照补偿成本、节约资源、优质优价、公平负担的原则,合理确定普惠性非基本公共服务价格,引导普惠性非基本公共服务供给主体实现保本微利运营,坚决遏制过度逐利行为。及时披露项目运行过程中的成本变化、服务质量等信息,提高定价调价透明度。建立健全服务价格随消费者物价指数(CPI)等因素变化的普惠性非基本公共服务价格调整机制,适时开展价格监管。
改革供给方式。通过公建民营、购买服务、财政奖补等多种方式,支持普惠性非基本公共服务资源扩容,推动供给主体和供给方式多元化。深入推进公建民营、委托管理等公办公共服务资源社会化改革。将属于政府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公共服务事项,纳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规范购买流程,加强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绩效管理。创新运用财政奖补、贷款贴息等方式,促进普惠性非基本公共服务供给主体提升服务质量。
第四节发展高品质多样化生活性服务业
做大做强生活性服务业。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支持服务企业拓展经营领域,推动健康、养老、托育、文化、旅游、体育、家政等重点领域服务业跨界融合发展,持续构建产业生态圈。鼓励发展体验服务、私人订制、共享服务、智慧服务等新业态、新模式。充分发挥生活性服务业对公共服务体系的补充和支撑作用,优先发展能够与公共服务有序衔接的产业,统筹协调校外培训与学校教育、高端医疗与公立医院、休闲康养与养老服务等关系,形成互嵌式、阶梯式发展模式。
推动高品质品牌化升级。紧扣人民群众对健康生活、养老托育、休闲旅游、艺术欣赏、体育健身等高品质、个性化生活需求,引导龙头型领跑型服务企业集约发展,鼓励中小微企业创新发展。整合现有优势资源,塑造代表性特色化服务品牌。鼓励优质生活性服务企业通过合作、连锁经营等多种方式,跨地区设立服务网点,共享先进服务技术和管理模式,扩大高品质服务供给。
优化市场发展环境。深化“放管服”改革,有序放宽市场准入,广泛吸引社会力量参与。建立健全生活性服务标准体系,支持社会组织制定团体标准,鼓励企业制定高于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企业标准。完善生活性服务业综合监管市场秩序,构建责任清晰、多元参与、依法监管的服务质量治理和促进体系。健全生活性服务业认证认可制度,推动生活性服务业诚信化职业化发展。
第五节推进公共服务城乡区域协调发展
促进公共服务区域协调发展。向上积极争取对基本公共服务财政投入和公共资源配置力度,优先倾斜支持安排政府基本公共服务投资项目,促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实现全县公共服务供给达到县级标准。推动公共服务相关制度和规则有序衔接,保持基本公共服务范围和标准与省内其他地区基本一致。
推进公共服务城乡一体发展。坚持城乡公共服务一体规划、整体推进,制定实施城乡统一的基本公共服务设施配置和建设标准,加强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制度整合衔接。推动构建以县级优质公共服务机构为龙头的城乡公共服务共同体,鼓励和引导城市教育、医疗卫生等优质公共服务资源下沉。保障居住证持有者与城镇居民享有同等公共服务权利。在深化乡镇行政区划和村级建制调整改革“后半篇”文章中,在已经划定的县域内镇级和村级片区的基础上,围绕中心镇(村)统筹配置片区公共服务资源,合理布局教育、医疗、文化、养老、托育、应急等公共服务设施,构建不同类型的生活服务圈。
第四章教育服务
把立德树人作为教育的根本任务,以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为统领,深化公共教育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推动各级各类教育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到2025年,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9.8%。
第一节重点任务
重点巩固教育质量,基本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和学前一年教育,注重技术型人才培养,提高教师水平。完善以政府为主导、多种方式并举的公办学前教育办学体系,扩充学前教师编制,推进教育公平优质发展。
学前教育助学服务。根据《教育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可结合本地实际自行制定具体资助方式和资助标准,对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普惠性幼儿园在园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进行资助。义务教育阶段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为小学650元,初中850元;寄宿制学校公用经费按寄宿生数年生均增加200元;农村地区不足100人的规模较小学校按100人核定公用经费;特殊教育学校和随班就读残疾学生按每生每年6000元标准补助公用经费。免除义务教育学生学杂费,免费为义务教育学生提供国家规定课程教科书;免费为小学一年级学生提供正版学生字典;免费提供地方课程教科书。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国家基础标准为每生每年小学1000元、初中1250元。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试点地区(不含县城)学生提供营养膳食补助,国家基础标准为每生每天5元。
普通高中助学服务。推进普通高中特色优质发展,完善教育评价和考试招生制度,实施普通高中优质特色发展行动计划,培育一批优质高中、特色高中和综合高中,打造优质特色高中集群。鼓励普通高中与中等职业学校课程互选、学分互认、资源互通、学籍转换,促进普职融通,促进学生多元成才。密切高中与大学的培养衔接,保持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教育招生规模大体相当,推动往届初中毕业生接受中等职业阶段教育。根据《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对具有正式学籍的普通高中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资助,平均资助标准每生每年1000—3000元,分为3档。
合理布局县城学校。根据国家规定,原则上每20000人需要一所初中,每10000人需要一所小学,旺苍县城中心区现有初中1所(七一中学)、小学3所(东河小学、实验小学、佰章小学),各学校均存在较为严重的大班额现象,学生入学压力大。随着城镇化建设步伐的加快,城镇人口将呈现逐年递增趋势,城镇中小学的办学压力将继续增大。为缓解办学矛盾,应对县城内中小学校布局做进一步规划,增设中小学3所(五峰小学、长滩坝小学、灵溪小学),并对东河小学、实验小学、佰章小学进行进一步扩容建设。达到县城中心区初中容量6000人,约占全县的55%,小学容量8500人,约占全县的35%。
加大学前教育投入力度。提高公办学前教育普惠性,“十四五”期间,完成新改扩建幼儿园12所(新建东河镇凤凰梁幼儿园、嘉川镇西河幼儿园、普济镇中心幼儿园、旺苍县佰章幼儿园、白水镇中心幼儿园,回购孙家坝幼儿园,改建原嘉川小学为嘉川镇中心幼儿园、改建原木门小学为木门镇中心幼儿园、扩建东河二园、东河二园、旺苍县石桥幼儿园、三江镇中心幼儿园),新增公办幼儿学位2880人,公办幼儿园学生人数占比达70%,基本满足适龄儿童就读公办学前教育需要。同时,对乡镇幼儿园和村级幼儿园进行维修改造、活动场地建设和设备添置,进一步改善乡镇及农村学前教育办学条件。按国家规定设立公办学前教育办学机构,逐年核定补充公办学前教育教师编制,合理设置岗位,通过招聘配置专业幼儿教师,满足公办学前教育所需师资,促进学前教育事业良好发展。
实施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和信息化建设。进一步巩固县域义务教育基本均衡成果,推进县内义务教育向优质均衡发展,实现公办义务教育常住人口全覆盖,确保义务教育学位主要由公办学校和政府购买学位方式供给。落实城镇开发配套建设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机制,统筹推进学校布局调整优化、城乡学校标准化建设、城市优质公办义务学校建设、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保障义务教育学校数量、规模与城镇化进程相适应。持续改善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加强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办好必要的乡村小规模学校。常态化开展控辍保学工作。坚持“查漏补缺”原则,新建校舍117429平方米、改建校舍25700平方米、新改扩建运动场138658平方米及附属设施,并对原有校舍和运动场进行维修改造,添置更新教学设备,学校办学条件全部达到国家基本要求;实施四川省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行动计划,完成全县学校校园教育信息化网络环境建设、1200间班班通建设、教学与管理应用系统软件建设、优质数字资源库建设等,构建“互联网+教育”支撑服务平台,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实现信息化教与学应用师生全覆盖,共享全国优质教育资源,让所有乡镇学校学生与城区学校一样享受优质教学,推动城乡义务教育进一步均衡发展,全面提升全县整体教育质量。
加快推进高考综合改革。按照新的高考改革方案,全县两所高中计划新建教学综合楼25500平方米,以满足选课走班教学需要;对81000平方米陈旧校舍、87000平方米运动场进行维修改造、完善附属设施建设和设备购置,进一步改善办学条件,满足高中学校办学基本需求。
落实产教融合发展。认真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深化产教融合,重点加强校企合作和实训培训能力建设,推动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实施“职教攻坚计划”和“中职学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根据社会发展和企业需要,开设汽车服务、建筑技术、机械加工、酒店服务与旅游、电子技术等特色专业,并与相关产业、企业深度融合,注重技能型人才培养,推行订单式培养、顶岗实习等人才培养模式。提供成人教育、技能培训、技能等级签定、各类短期培训等服务。建设产教融合汽车服务中心和家政服务中心。
重视特殊教育。落实政府对特殊教育的法定责任,建立健全特殊教育办学体系,普及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办好学前特殊教育,发展以职业教育为主的残疾人高中阶段教育。优先让残疾儿童少年在普通学校接受教育,为残疾学生提供评估鉴定、入学安置、教育教学、康复训练等服务。增加城镇学位供给,完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就学政策和异地升学考试制度,积极稳妥解决新型城镇化进程中新增市民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问题。关爱保护农村留守儿童,实行“一生一案”管理机制,精准关爱每个留守儿童。切实发挥专门教育在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体系中的功能,培养健康成长、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合格公民。加大特殊教育康复中心建设、资源中心和资源教室建设,建成特殊教育康复中心建设1个、资源中心1个、乡镇中心小学资源教室15个,保障特殊儿童入学权利和健康成长。
加强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场所建设。全县新建旺苍县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1处、旺苍研学实践教育特色基地暨川北青少年艺术创作培训基地1处、乡村青少年宫10处,为广大青少年校外开展科技、文学、艺术、体育、社会活动等提供广阔场所,培养青少年兴趣和特长,引导青少年快乐成长。
提高教师教育教学水平。通过研究生引进、免费师范生定向培养、特岗教师招聘等,不断补充优秀教师;通过国培、省培计划等教师培训,提升教师教育理念、教育管理、教育方法、现代教学手段、知识更新等,让每位教师将先进的教育理念、正确的教育方法、现代化的教学手段融会在教育教学中,因才施教,循序渐进,提高教学质量和水平。加快建设旺苍县教师发展培训中心,为各类教师培训提供场所,提高培训质量和效果。
稳定农村教师队伍。进一步提高农村教师津贴,并向边远地区和村级小学倾斜;继续实施农村教师周转宿舍建设,让农村教师安居乐业;进一步落实职称评聘向农村教师倾斜政策。
提高村小教学质量。根据村小学生人数少的特殊情况,在村小教师配置上择优选录各学科都较好的全科教师,保证村小素质教育的推行和各项教育活动的正常开展,在全科教师工资和职称待遇上给予适当提高。
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树立普教职教同等重要的理念,深化职普融通、产教融合、校企校地合作。支持特殊教育学校开办职业高中班,鼓励中等职业学校招收残疾学生。构建政府产教融合促进委员会、行业职业教育校企合作指导委员会、校企专业建设理事会的“三会”产教融合促进机制。
专栏1“十四五”教育服务重点项目
学前教育:包含旺苍县城乡幼儿园建设项目、普济镇中心幼儿园搬迁建设项目、旺苍县佰章幼儿园建设项目、白水镇中心幼儿园新建教学综合楼建设项目等六个重点项目,计划总投资43772万元,资金来源为上级补助资金、教育专项资金、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及地方自筹资金。 义务教育:包含旺苍县凤凰小学建设项目、黄洋小学初中部建设项目、国华小学建设项目东河小学运动场建设项目等17个重点项目,计划总投资80860万元,资金来源为上级补助资金、教育专项资金及地方自筹资金。 普通高中:包含旺苍中学改扩建建设项目、旺苍中学教学楼项目、东城中学初中部学生宿舍楼建设项目、旺苍东城中学学生体育综合训练馆建设项目4个重点项目。计划总投资29831万元,资金来源一般债券资金、专项债券资金、教育专项资金及地方自筹资金。 职业教育:包含旺苍职业中学产教融合实训培训基地建设项目、旺苍职业中学产教融合汽车服务中心、旺苍职业中学产教融合家政(含养老、托幼)实训培训基地建设项目3个重点项目,计划总投资73780万元,资金来源为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及地方自筹资金。 特殊教育:旺苍县特殊教育暖心工程计划总投资1000万元,资金来源为特殊教育专项资金。 其他教育项目:包含旺苍县教师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旺苍县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建设项目、旺苍研学实践教育特色基地暨川北青少年艺术创作培训基地建设项目、旺苍县教师发展培训中心建设项目4个重点项目,计划总投资69500万元,资金来源为上级专项资金及地方自筹资金。 |
根据国家相关教育法律法规和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国家基本标准,参照执行四川省标准,为保障服务规模和质量、明确工作任务的事权与支出责任、促进城乡区域均衡发展,学前教育资助、国家助学金、义务教育免费、寄宿生活补贴等,按照省教育厅出台的相关政策,结合旺苍实际依法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实施。
旺苍县“十四五”公共教育服务基本标准
服务项目 |
服务对象 |
保障标准 |
支出责任 |
覆盖水平 |
义务教育阶段生均公用免费 |
适龄儿童、少年 |
小学650元/生年,初中850元/生年 |
中央、省、县 |
目标人群覆盖100%,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9.5%。 |
寄宿生活补助 |
义务教育阶段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寄宿学生 |
小学1000元/生年,初中1250元/生年 |
中央、省、县 |
目标人群覆盖率50%。 |
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 |
贫困地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 |
5元/生天 |
中央 |
目标人群覆盖率100%。 |
中等职业教育免费 |
农村、城镇家庭经济困难在校学生 |
2000元 |
中央、省 |
目标人群覆盖率100%,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87%。 |
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 |
全日制在校农村学生及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
1000—3000元/生年 |
中央、省 |
目标人群覆盖率100%。 |
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 |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
1000—3000元/生年 |
中央、省、县 |
目标人群覆盖率40%。 |
学前教育公用经费 |
在校幼儿 |
500元/生年 |
省、县 |
目标人群覆盖100%,公办幼儿园、普惠性民办幼儿园。 |
学前保教费减免 |
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 |
1000元/生年 |
中央、省、县 |
目标人群覆盖20%,普及学前一年教育。 |
根据建立健全旺苍县公共教育体系需要,实施一批保障工程,着力加强薄弱环节,改善薄弱学校办学条件,有效缩小城乡区域间教育发展差距。
落实教育强县发展战略。深入贯彻执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全国、全省、全市教育大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共旺苍县委、旺苍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教育强县建设的实施意见》,坚定不移推进“科教兴县、人才强县”战略,坚持优先发展、率先发展、科学发展教育事业,加强领导,科学指导,协调有关部门为教育发展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体制环境和政策环境,形成全社会重视、关心、支持教育的新局面。
加大教育经费投入。落实政府提供公共教育服务职责,把教育作为财政支出的重点领域予以优先保障。加大政府对教育的经费投入,建立稳定的教育经费投入增长机制,确保一般公共预算教育经费只增不减,确保生均一般公共预算教育事业费只增不减,确保全县财政教育支出占一般预算支出的比例达到或高于省核定比例。确保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土地出让金收益10%按规定用于教育。
完善规划实施机制。建立统一有效、层次分明、功能清晰、责任明确、分类实施、相互衔接的规划体系和实施机制。根据教育行业主管部门的要求,编制中职基础能力、高考综合改革、义务教育标准化建设、学前教育行动等专项规划。完善目标管理制度,将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和任务逐条分解到年度纳入学校重点工作目标内容。建立规划目标监测评估体系,对规划的实施情况进行中期评估,检查规划落实情况,分析规划实施效果,找出规划实施中的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建议。
落实国家劳动就业公共服务制度,在劳动就业服务方面坚持就业优先战略,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创造更多就业岗位,保持就业形势总体稳定,健全城乡就业创业服务体系,采取多种措施鼓励劳动者通过创业的方式自主就业,提高劳动者就业率和就业质量。
建立健全覆盖城乡的劳动就业公共服务体系,鼓励创业带动就业。鼓励公共就业服务、中小企业服务、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等机构,为返乡农民工、大学生、退役士兵、科技人员、专业特长人员提供项目开发、创业指导、融资服务等。
就业创业服务。提供就业创业和劳动用工政策法规咨询;发布人力资源供求、市场工资价位、职业培训、见习岗位等信息;为有求职需求的劳动者提供求职登记、岗位推荐、招聘会等服务;对有创业需求的劳动者提供创业开业指导等服务;为实现就业的劳动者提供就业登记服务。为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有就业要求、处于无业状态的城乡劳动者提供失业登记服务;对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提供政策咨询、职业指导、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等服务;对通过市场渠道难以实现就业创业且符合条件的,通过公益性岗位予以安置。
就业见习服务。为有见习意愿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失业青年提供见习岗位;为见习人员提供基本生活补助,并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按照《国务院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若干意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商务部、国务院国资委、共青团中央、全国工商联关于实施三年百万青年见习计划的通知》《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等要求做好就业服务。
实施就业优先战略。把促进充分就业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优先目标,把稳定和扩大就业作为经济运行合理区间的下限,健全经济发展与就业增长联动机制,将市场就业导向、经济转型升级需求和劳动者就业创业意愿有机结合起来,促进就业与产业转型升级、新型城镇化、信息化等发展战略的良性互动、深度融合。坚持分类施策,提高劳动参与率,着力培养新的就业增长点,扩大城镇就业规模,统筹城乡就业,保持就业局势稳定。
实施积极就业政策。加强就业政策与财税、金融、产业等政策的衔接,加快建立有利于促进就业的综合性经济政策体系。加强就业政策与教育、社会保障等政策的衔接,促进就业政策更加公正、公平。围绕解决结构性就业矛盾、鼓励劳动者自主创业、提高就业质量,进一步完善积极的就业创业政策,加强对灵活就业、新就业形态的政策支持,促进多种形式就业,支持企业吸纳重点群体就业。积极发展家庭服务业,重点推进规范化、职业化建设。加强就业信息监测平台和就业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为社会提供公共就业信息服务。建立完善失业动态监测,适时发布预警信息和启动应急预案。
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深入开展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加强“创业指导服务站”建设,完善服务功能,为返乡创业提供便利。着力解决劳动者创业过程中融资难、税负重、门槛高等问题,使民营经济和小微企业成为巨大的“就业容纳器”。加大创业资金支持,拓宽创业投融资渠道,及时兑现一次性创业补贴、创业岗位开发补贴和创业担保贷款贴息等。加强创业孵化,孵化基地、创业园区和众创空间等新型创业平台建设,建立面向人人的创业服务平台,促进产业资源、创业资本、高端人才等创业创新要素和各类服务向创业平台聚集。
统筹重点群体就业。继续把高校毕业生就业摆在就业工作的首位,深入实施离校毕业生就业促进和创业引领计划,加强就业指导和就业见习。健全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服务保障机制,参与实施高校毕业生基层培养计划。配合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大再就业支持力度,实施再就业帮扶行动,做好化解过剩产能中职工安置工作。统筹城乡就业,健全完善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制度,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和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创业。加强对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援助,规范公益岗位开发和管理,对就业困难人员实行实名制动态管理和分类帮扶,力争零就业家庭、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等困难家庭至少一人实现就业。
完善人力资源市场机制。充分发挥市场在人力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深入贯彻落实《四川省人力资源市场条例》,完善人力资源市场管理制度,规范人力资源市场秩序。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打破城乡、地区、行业分割和身份、性别歧视,维护劳动者平等就业权利。增强劳动力市场灵活性,促进劳动力在地区、行业、企业之间自由流动。推进人力资源市场诚信体系和标准化建设,提高全国各地资源市场管理信息化水平。规范招人用人制度,尊重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市场主体地位,消除影响平等就业的制度障碍和就业歧视。规范就业中介服务。大力发展人力资源服务业,加强人力资源服务业从业人员职业培训,加强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建设,重点培育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龙头企业和行业领军人才。支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推进管理创新、服务创新和产品创新,不断提高市场竞争力。支持行业协会建设,形成市场自律机制,促进政府、协会、市场主体之间的良性互动。
强化职业培训。推行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构建覆盖城乡全体劳动者、贯穿劳动者学习工作终身、适应劳动者和市场需求的职业培训制度,完善市场配置资源、劳动者自主选择、政府购买服务和依法监管的职业培训工作机制,全方位提升人力资本质量和劳动者就业创业能力。根据国家和省厅、市局部署进一步改革完善职业资格制度,规范职业资格管理,畅通劳动者职业技能发展通道。对贫困家庭子女、未升学初高中毕业生、农民工、失业人员等实行免费职业培训。在“十四五”期间,全县力争职业技能培训达到1.5万人次,新增高技能人才300人,到2025年,技能人才达2.5万人,高技能人才总数达1000人以上,重点建设1—2处综合性职业培训基地,重点扶植1—2所民办培训机构。
做好失业预防与调控。主动应对经济下行和产业结构调整带来的失业风险,完善就业失业统计监测指标体系,健全人力资源供需调查、失业率调查、失业动态监测预警等统计与发布制度。妥善做好化解产能过剩和企业兼并重组中的职工再就业工作,努力防范行业性失业风险。鼓励企业履行稳定就业的社会责任,规范企业规模裁员行为。
不断缩小收入差距。坚持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增长同步、劳动报酬提高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持续增加城乡居民收入。完善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机制和企业工资指导线制度,建立健全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工资标准正常调整机制。健全工资支付保障机制,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实行农民增收工作县委书记、县长负责制,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不断拓宽农民增收渠道。
第二节基本标准
依据国家制定的劳动就业服务相关法律法规和基本标准,结合旺苍实际,加快建立健全劳动就业公共服务体系,为保障服务提供的规模和质量、明确工作任务的事权与支出责任,制定“十四五”时期劳动就业公共服务基本标准,劳动就业公共服务机构设施建设、平等就业、照顾特殊群体就业等具体标准,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国家标准,依法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实施。
服务项目 |
服务对象 |
保障标准及措施 |
支出责任 |
覆盖水平 |
就业服务和管理 |
有就业需求的劳动年龄人口 |
提供技能培训、职业介绍、创业扶持、就业援助 |
中央、省级财政 |
目标人群覆盖率达到95%以上 |
创业服务 |
有创业需求的劳动年龄人口 |
提供创业指导、创业培训1000元/人次、贴息贷款15万元/人 |
中央、省级财政 |
为0.15万人次以上提供创业培训 |
就业援助 |
零就业家庭和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 |
给予免费培训、公益性岗位安排1000元/月/人补贴 |
中央、省级财政 |
帮助0.15万人次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和再就业 |
职业技能培训和技能鉴定 |
失业人员、农村转移就业劳动力、残疾人、新成长劳动力 |
提供不低于400元/人/次培训补贴 |
中央、省级财政 |
为1万人次提供各类职业技能培训,培训后就业率不低于60% |
劳动关系协调 |
存在劳动人事关系的就业人员 |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通过平等协商,可以订立集体合同 |
地方政府负责 |
集体合同签订率达到90% |
劳动保障监察 |
存在劳动人事关系的就业人员 |
劳动保障行政机构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 |
地方政府负责 |
监察案件结案率达到95%以上 |
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 |
存在劳动人事关系的就业人员 |
享有相关政策法规资讯、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和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公正及时解决劳动人事争议,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
地方政府负责 |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结案率达到100%;60%以上案件在基层调解组织解决 |
劳动关系协调 |
用人单位及所有劳动者 |
提供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示范文本和薪酬分配指引;定期发布有关工资信息;免费提供企业工资指导线等信息 |
地方政府负责 |
用人单位及所有劳动者 |
第三节保障措施
建立完善失业监测预警机制。预防和有效调控失业风险,加强就业、劳动保障监察力度和调解仲裁等服务设施建设,积极推进新成长劳动力特别是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建立覆盖各类失业人员的失业登记制度,完善用人单位招聘人员录用备案制度和就业登记制度。提高服务和管理的规范化、信息化、专业化水平。
建立健全覆盖城乡劳动者的就业创业公共服务体系。完善普惠性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制度,创新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供给模式,进一步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功能。
第六章社会保险服务
加快推进多层次社会保险体系建设,建立更加公平、覆盖面广、可持续发展的社会保险制度。以建立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险制度为目标,加快形成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基本保障全面覆盖、补充保障协调发展、兜底保障无缝衔接、困难群体帮扶有力、保障待遇合理增长、财政投入形成机制、经办服务高效便捷,统筹城乡更为可靠的社会保障体系。
第一节重点任务
建立全民社会保险登记制度,实施全民参保计划,逐步建立覆盖全体参保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合理调整机制,按照全省统一部署,建立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险体系。完善社会保险转移接续政策,建立更加便捷的社会保险转移接续机制。
健全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基本实现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法定人群全覆盖。健全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制度,积极引导有意愿、有经济能力的灵活就业人员、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等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贯彻落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全国统筹有关要求,积极配合落实中央调剂金制度和基金省级统筹责任分担机制,加快调整完善各项社会保险基础数据。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金合理调整机制,逐步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稳步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严格落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遗属待遇和病残待遇政策。加快发展企业年金、职业年金制度,建立个人养老金制度,扩大企业年金制定覆盖范围,鼓励发展商业养老保险,促进商业保险与社会保险、补充保险相衔接,形成多层次、多支柱的保障体系。
医疗保险服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等有关规定,提供参保经办服务,保障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员享受相应的医疗保险待遇。鼓励有条件的群众购买商业补充医疗保险,减轻人民群众医疗负担,降低因病致贫风险。
工伤失业保险服务。建立健全工伤预防、工伤补偿和工伤康复三位一体工伤保险制度,制定工伤预防费使用管理办法。依法规范开展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等有关规定,保障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员享受相应工伤保险待遇。完善失业保险制度,建立失业保险金标准与最低工资标准挂钩联动制度,配合落实好失业保险基金省级统筹制度。为依法参保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失业人员提供参保经办服务,为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发放失业保险待遇。
生育保险服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等有关规定严格执行生育保险制度。按规定为参保单位提供统一的参保经办服务,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员可按规定享受相应的生育津贴和生育医疗费用待遇。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标准,以本人生育前12个月缴费基数除以365天,再乘以生育保险规定的产假天数计算。原享有计划生育奖励扶持、特别扶助等补助政策的继续执行。
基本实现法定人员全覆盖。全面实施全民参保计划,促进和引导各类单位和符合条件的人员长期持续参保,实现法定人员全覆盖。开展全民参保登记,对各类人员参加社会保险情况进行全程跟踪,实现源头管理和精确管理,为全民参保提供基础支持。大幅提高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等群体参加社会保险比例。鼓励具备条件的进城灵活就业人员和农业产业化从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推进实施建筑业等高风险行业工伤保险专项扩面行动计划。
建立待遇合理调整机制。逐步建立覆盖全体参保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合理调整机制,适当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和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进一步完善失业保险金标准调整机制,适度提高失业保险待遇水平。完善工伤保险待遇正常调整机制,适度提高工伤保险待遇水平。
确保基金安全可持续运行。落实《县防范化解社会保险基金支付风险工作方案》,建立完善风险内控制度,探索完善事前预警机制和事中事后监督机制;不断强化数字化稽核手段,提升技防水平;加强疑点数据和信息的核查处理工作,严防“跑冒滴漏”;全面落实“一岗双责”,强化内部管理,加强廉政警示教育,切实防范社保基金风险。
第二节基本标准
加快建立健全社会保险服务标准体系,建设和完善旺苍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信息系统,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业务经办提供强力支撑。社会保险服务机构设备完善、人才输送、服务规范等具体标准,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卫生健康局严格按照国家及省级标准,结合县域实际,依法会同县级有关部门制定实施。
旺苍县“十四五”社会保险服务基本标准
服务项目 |
服务对象 |
保障标准及措施 |
支出责任 |
覆盖水平 |
基本养老保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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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
职工、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 |
按国家、省统一规定建立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对符合享受基本养老金条件的参保人员发放基本养老金,包括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 |
用人单位缴纳一般不超过工资总额的16%,职工缴纳本人工资的8%,社会保险基金通过预算实现收支平衡。在社会保险基金出现支付不足时,给予补贴。 |
参保人数 6.6万人 |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
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 |
保障标准: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选择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3000元、4000元缴费档次按年缴费,政府按相应的缴费档次给予40元、45元、50元、60元、65元、70元、75元、80元、100元、120元、160元、200元的缴费补贴。 措施:以乡村振兴为契机,加快推进全民参保进程,基本实现社会保险法定人群参保全覆盖。 |
按月足额发放养老金,养老金社会化发放率达到100%。 |
参保人数 18万人 |
基本医疗保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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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
职工、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 |
住院费用支付比例达到75%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为上年度全县职工平均工资的7倍。 |
用人单位以统账结合征缴规则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依据省上最新政策;用人单位以单建统筹征缴规则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为四川省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70%—300%。基金支出超预算控制数的部分由县区风险调剂资金中调剂或由县级财政弥补。 |
参保率达到98%以上 |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
城乡非从业居民 |
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达到70%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为上上年全县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7倍。 |
各级财政的补助标准提高到年人均不低于550元,基金支出超预算控制数的部分由县区风险调剂资金中调剂或由当地财政弥补。 |
参保率达98%以上 |
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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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 |
职工 |
支付失业保险金、基本医疗保险费、丧葬补助金、抚恤金以及职业培训和职业介绍补贴等 |
社会保险基金通过预算实现收支平衡。在社会保险基金出现支付不足时,给予补贴。 |
参保率稳定在98%以上。 |
工伤保险 |
职工 |
基金支付工伤医疗和康复、伤残、护理及工亡等待遇 |
个人不缴费,由用人单位缴纳。社会保险基金通过预算实现收支平衡。在社会保险基金出现支付不足时,给予补贴。 |
参保率稳定在98%以上。 |
生育保险 |
职工 |
基金支付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生育津贴按生育保险规定的产假天数计算 |
个人不缴费,由用人单位缴纳。社会保险基金通过预算实现收支平衡。当期生育保险基金出现收支缺口时,其缺口由留存在县级财政的生育保险市级统筹结余基金弥补,留存的市级统筹基金不足弥补缺口时,由市级生育保险基金统筹解决,市级统筹生育保险基金不足时,在储备金中开支,同时按“以支定收、收支平衡”原则适时调整生育保险费率。 |
参保率稳定在98%以上。 |
第三节保障措施
完善服务体系。建立健全覆盖城乡劳动者就业创业公共服务体系和覆盖城乡全体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完善普惠性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制度,创新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供给模式,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功能。建立更加高效便捷的社会保险经办服务体系,整合经办服务资源,合理配备经办管理服务人员。推行县、乡、村(社区)经办体系建设,实行“村能办”“家门办”。
推进服务信息化。推广“互联网+”人社服务模式,推动实现业务网上办理、掌上办理、移动办理。推进电子签章、电子档案系统与业务系统深度融合,支持扩大秒办、不见面办理事项。推进人社大数据开发应用,深化养老待遇资格静默认证改革,通过数据共享、大数据分析,实现待遇资格认证业务自动办理。建立纵深防护和协作运营的网络安全保障体系,增强信息安全保障能力。
推进服务一体化。按照入口统一、业务协同、柜员经办、线上线下结合的原则,构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内部决策、执行、监督的一体化管理和统筹协调机制,以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与医疗保障、税务、工商、公安、民政、银行等部门机构间的协调配合机制,逐步实现政策制度一体化、业务流程一体化、数据库和信息共享平台一体化、线上线下服务一体化、部门协同一体化。坚持试点先行、典型引路,稳步推进公共服务“标准化、信息化、一体化”建设实施工作。
健全监管制度。实施事前、事中、事后依法监管,完善社会保险反欺诈制度,严密防范和及时查处社保违法行为,建立医疗费用异地协查机制。健全行政监督与社会监督相结合的监管体系,全面推进社保基金监管工作信息化,提升基金监管联网应用,开展医保智能审核系统及监管系统建设,加强社会保险基金征收、管理、支付和运营全程监管,确保基金安全规范可持续运行。
按照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目标要求,为城乡居民提供基本医疗、公共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完善药品安全监管,切实保障群众身体健康。主要健康指标达到或超过全省平均水平,群众健康素质和出生人口素质进一步提高。
深入实施健康中国战略、市委“1345”战略,以及县委“3691”重点布局,构建以县区二级以上医院为支撑,与居民医疗健康需求相匹配的新型医疗服务体系,为区域内老百姓提供优质、高效、价廉、便捷的医疗卫生服务。
优孕优生服务。按照《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试点工作技术服务规范(试行)》,免费为计划怀孕夫妇每孩次提供1次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口计划怀孕夫妇,可在现居住地接受该项服务,享受与户籍人口同等待遇;根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及相应技术方案,免费为孕产妇规范提供1次孕早期健康检查、1次产后访视和健康指导等服务。
儿童健康服务。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及相应技术方案执行。以乡镇为单位,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达到90%以上;为辖区内的常住0—6岁儿童提供13次(出生后1周内、满月、3月龄、6月龄、8月龄、12月龄、18月龄、24月龄、30月龄、3岁、4岁、5岁、6岁各一次)免费健康检查,具体包括新生儿访视、新生儿满月健康管理,开展体格检查、生长发育和心理行为发育评估,听力、视力和口腔筛查,进行科学喂养(合理膳食)、生长发育、疾病预防、预防伤害、口腔保健等健康指导;为0—3岁儿童每年提供2次中医调养服务,向儿童家长教授儿童中医饮食调养、起居活动指导和摩腹捏脊穴位按揉方法。
公共卫生服务。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强化监测预警、风险评估、流行病学调查、检验检测、应急处置等职能。健全以县疾控中心为骨干,医疗机构为依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网底,防治结合的疾控体系。认真落实医疗机构公共卫生责任,加强上下联动的分工协作机制建设,建立人员通、信息通、资源通和监督监管相互制约的机制。推进县疾控中心等级建设,全面提升监测检测、流行病学调查、重大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等核心能力,提升全县疾病防控能力。根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要求,为辖区内常住居民(指居住半年以上的户籍及非户籍居民)建立统一、规范的城乡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活动,为辖区内居民提供食品安全信息报告、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学校卫生服务、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巡查、计划生育信息报告、职业卫生和放射卫生巡查等服务;为城乡居民提供科普宣传、教育服务。为辖区内常住居民中诊断明确、在家居住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提供登记管理、随访评估、分类干预等服务并每年随访4次。提高基本药物供给能力,按照《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及国家相关规定,遴选适当数量的基本药物品种,满足疾病防治基本用药需求。基本药物按照规定优先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及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部门相关规定,提供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标准跟踪评价等服务。对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实施风险分类管理。不断加强城乡生活垃圾治理体系建设,实现垃圾收转运处置体系覆盖率达100%,100%有效治理全县行政村生活垃圾,县城区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以上,乡镇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0%以上。
推动中医药事业发展。持续推进中医药文化、事业、产业发展,加强中医重点专科(专病)建设,做优做强中医针灸科、骨伤科、肛肠科等特色突出、优势互补、中西医协作的中医重点专科集群。健全覆盖县级的中医药服务体系,所有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均设置中医馆,所有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均具备提供中医药服务的场所和设施设备。加强重点人群中医药健康服务管理,实施中医药文化传承发展工程,弘扬优秀中医文化。健全中西医结合体制机制,发挥中医药在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中的作用,推动中医药及早、全面、深度介入重大疫情防控。
推进县域医疗建设。构建两大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采取区域划片的方式,由县级医院领头构建两大县级医疗服务协作区,实现区域内纵向联合的分级诊疗格局。逐渐形成集双向转诊、对口支援和远程医疗为一体的全域、全系统纵向联合的医疗协作体系格局。构建六大诊疗中心,加强远程医疗系统信息化建设,依托县级大型综合医院建立惠及全县、辐射周边的医学影像、心电诊断、临床检验、病理检验、消毒供应、远程会诊等中心。实现县、乡、村互联互通,促进优质医疗资源共享,为基层医疗机构提供技术帮扶服务,提高基层医疗服务水平。构建五大救治中心,以危急重症为重点,创新急诊急救服务体系。在县域范围内,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要建立胸痛中心、卒中中心、创伤中心、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危重儿童和新生儿救治中心。医疗机构内要统筹协调,推进多学科联合诊疗,为患者提供医疗救治绿色通道和一体化综合救治服务,提升重大急性病医疗救治质量和效率。院前医疗急救机构与各中心形成网络,实现患者信息院前院内共享,构建快速、高效、全覆盖的急危重症医疗救治体系。加强与域外优质医疗资源深度合作,统筹辖区人、财、物等核心要素,充分发挥旺苍生态优势、区位优势和卫生资源优势,打造医疗卫生“四个高地”(医疗高地、公共卫生高地、中医药和康养高地、“互联网+医疗健康”高地),推动医疗高质量发展,推进川陕甘区域医疗中心建设,为区域内老百姓提供优质、高效、价廉、便捷的医疗卫生服务。
加强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基层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形成专兼结合、梯次配备、内外互补、上下联动、结构合理的基层卫生健康人才队伍。支持基层在岗位医生提升学历层次和接受拓展培训,大力引导卫生人才服务基层,深化“传帮带”对口支援,建立健全基层卫生人才稳定激励机制,完善保障绩效工资政策。扎实推进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坚持预防为主,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倡导健康文明生活方式,预防控制重大疾病,加强妇幼健康保健、疾病预防控制、精神卫生、执法监督、卫生应急等公共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按省市要求配齐公共卫生人才队伍。提升卫生健康管理人才队伍建设,建立和完善符合行业特点的管理人员考核评价体系。加大管理人才培训工作,力争5年内卫生健康管理干部全部得到轮训锻炼。着力紧缺和高精尖人才队伍建设。把引进人才和“智力”工作摆在重要战略位置,大力引进高精尖和紧缺卫生人才,提升基层卫生服务能力。
进一步推动公立医院改革。完善政府投入和资产管理制度,成立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履行政府办医职能,负责公立医院发展规划、重大项目实施、资产管理、财务监管、法定代表人聘任等重大事项。全面落实政府投入责任,对公立医院基本建设及大型设备购置、重点专科发展、人才培养、符合国家规定的离退休人员费用、政策性亏损补贴、承担公共卫生服务和紧急救治、支边支农等公共服务予以保障。健全价格调整、医保支付、财政补助“三合一”的财政投入机制和以事定费、购买服务、专项补助相结合的公立医院补助机制,完善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运行新机制和科学合理的补偿机制。深入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完善以成本和收入结构变化为基础的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的原则,降低药品、医用耗材和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和检验等价格,重点提高诊疗、手术、康复、护理、中医等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项目价格,加强分类指导,理顺不同级别医疗机构间和医疗服务项目的比价关系。在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中统筹考虑中医药特点,完善有利于中医药特色优势发挥的运行机制。理顺医疗服务比价关系,保障公立医院良性发展,基本医保持续健康运行,群众就医负担减轻。
着力加强公共卫生服务建设。科学完善分级诊疗制度,使优质医疗资源有序有效下沉,提高医疗资源利用效率和整体效益,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量占总诊疗量比例,规范就医秩序。到“十四五”末期,分级诊疗服务能力全面提升,保障机制更加完善,布局合理、规模适当、层级优化、职责明晰、功能完善、富有效率的医疗服务体系基本完善,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模式逐步形成,县域内就诊率提高至90%以上。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政府补助标准达到规定标准,优化完善服务项目,提高居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受益水平;完善以服务数量、质量和效果为核心的绩效指标体系;开展全科医生团队签约服务,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与基本医疗服务相结合,发挥全科家庭医生健康“守门人”作用;加强县级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医院之间的分工协作,实现服务对象在不同医疗卫生机构之间服务的无缝衔接。
科学推动健康服务业发展。持续推进产业发展规划,优化产业布局和资源配置,引导产业投资热点,健全协调推进机制,加强部门协作配合、统筹推进健康产业发展;完善产业发展支撑;储备和包装重点项目;加大项目建设推进力度,持续推进在建重点项目建设力度,做强医养结合康养业态,努力实现中医药养生、温泉养生、森林养生;全面推进医养结合发展,细化推进医养结合加快发展政策措施,培育壮大具有地域特色的医养结合品牌;持续提升老年健康服务能力,关注老龄健康,强化老年疫情防控研判,积极开展国家基本公共卫生项目老年人健康管理、医养结合与失能老年人评估指导等服务,为老年人提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做实做优老年人健康管理,65岁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达80%以上;充分发挥老龄委(办)统筹协调作用,调整完善老龄委(老龄办),配齐配强老龄工作队伍,提升基层老龄工作能力,建立健全老龄工作机制;推动构建老年友好社会环境,面向全社会积极开展人口老龄化国情省情教育,引导社会、个人树立积极老龄观。提升社会办医服务能力,持续开展提升社会办医医疗服务能力建设,重点加强人才队伍建设、设施设备更新维护、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培育重点专科,促进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能力和技术水平提升,打造社会办医品牌;规范依法执业,重点围绕规范医疗机构资质、规范医务人员资质、规范诊疗科目、规范诊疗行为、规范院务公开、健全医院管理制度、加强医疗质控等方面,全面强化依法执业规范管理落实国家有关规定,加强社会办医院级别、类别及命名管理,从源头促进社会办医持续、规范、健康发展;加强综合监管,积极推进社会办医接入“医疗三监管平台(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医疗行为信息监管),开展依法执业自查行动,加强依法执业管理,全面推广“行业自律10条”,指导社会办医提高自律能力,形成政府监管与行业自律相结合的工作局面。
专栏2 “十四五”卫生健康服务重点项目
卫生健康服务:包含旺苍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共卫生服务能力提升项目建设项目、旺苍县中医医院门诊综合楼建设项目、旺苍县妇幼保健院旧业务楼维修改造项目等12个重点项目,计划总投资103640万元,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资金、专项债券资金、财政资金及地方自筹资金,计划工期2021年至2025年。 |
“十四五”时期,改革进入加速期,要在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基础上,注重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统筹推进医疗、医保、医药联动和医药分开,实行分级诊疗,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
旺苍县“十四五”基本医疗卫生计生服务基本标准
服务项目 |
服务对象 |
保障标准 |
支出责任 |
覆盖水平 |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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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健康 档案 |
城乡居民 |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12项)2021—2025每年递增5元 |
中央、省、县 |
规范化电子建档率达到75%以上 |
健康教育 |
城乡居民 |
同上 |
同上 |
城乡居民具备健康素养的人数达到总人数95% |
预防接种 |
0—6岁儿童和其他重点人群 |
同上 |
同上 |
以街道(乡镇)为单位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达到90%以上 |
传染病防治 |
法定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及相关人群 |
同上 |
同上 |
传染病报告率和报告及时率达到100%;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率达到100% |
儿童保健 |
0—6岁儿童 |
同上 |
同上 |
儿童系统管理率达87%以上 |
孕产妇保健 |
孕产妇 |
同上 |
同上 |
孕产妇系统管理率达到87%以上 |
老年人保健 |
65岁及以上老年人 |
同上 |
同上 |
老年居民健康管理率达到69% |
慢性病管理 |
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高危人群 |
同上 |
同上 |
高血压和糖尿病患者规范化管理率达到65%以上 |
重性精神疾病管理 |
重性精神疾病患者 |
同上 |
同上 |
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率达到95% |
卫生监督协管 |
城乡居民 |
同上 |
同上 |
目标人群覆盖率达到100%以上 |
药品供应和安全保障 |
||||
基本药物 制度 |
城乡居民 |
三级不低于25%至35%,二级45%至50%,乡镇55%,村65%。 |
医改目标任务 |
覆盖所有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村卫生室(23个乡镇,220个村) |
药品安全 保障 |
城乡居民 |
省集中招标 |
医改目标任务 |
药品出厂检验合格率达到100% |
始终坚持以基层为重点、以医改为动力、以惠民为目标,坚持健康优先、预防为主、中西医并重,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坚持以健康促小康,积极推进健康旺苍建设工作,努力开创卫生计生事业新局面。到2025年,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更加成熟,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基本健全,服务模式有效转变,健康素养明显提升,生育水平适度保持。
全面加强卫生健康依法行政。坚持简政放权、放管结合,编制公开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和机制。整合优化卫生健康监督执法资源,健全基层卫生健康行政执法网络,推进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完善卫生健康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实施规范,严格执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完善卫生健康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相关要求,整合公共卫生、医疗卫生、计划生育、中医药、职业健康等监督执法职能和队伍,设立卫生健康综合监督行政执法机构,统一行使卫生健康执法职责。乡镇要明确承担卫生健康综合监管的机构,负责区域内卫生健康监督管理工作,并综合辖区人口、工作量、服务范围和经济水平等因素,充实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力量。推动卫生健康监督执法机构规范化建设,完善依法履职所需的业务用房、设备购置以及执法经费等保障政策。逐步实行卫生健康执法人员职位分级管理制度,强化业务培训,严肃风纪风貌,建设专业化、规范化、职业化执法队伍。
全面加强卫生健康法治监督。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和过错责任追究制,加大卫生健康行政监督力度。健全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机制,坚决纠正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向社会全面公开部门职能、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职责权限、管理流程、监督方式等事项,促进行政权力运行规范化、公开化。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推进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公开。加强政务网站和便民服务平台建设。健全医疗卫生服务信息公开制度。
全面加强行业普法和依法治理。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要求,加强全行业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深化“法律七进”(进机关、进学校、进寺庙、进乡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医疗卫生机构)活动,加强对卫生健康法律法规、合理就医和医学知识等宣传普及。将卫生健康领域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健全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制度。推动县域内医疗卫生机构建立法律顾问制度。
全面加强卫生健康法治建设研究。围绕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调整和完善生育政策等重大问题,深入开展基础性、前瞻性研究,为顶层设计提供决策参考。完善卫生健康决策咨询制度、科学论证制度和专家委员会制度,创新完善政策法规评估机制,加强对政策法规执行情况的监测评估。
第八章社会服务
树立“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综合考虑未来全县民政事业发展趋势和条件,“十四五”时期民政事业发展的总体目标是:民生保障能力明显增强,社会治理水平显著提高,基本社会服务供给更加高效,形成各个部门和各项工作之间有机联系、分工明确、相互支撑、协同发展的现代化格局,构建制度更加完备、体系更加健全、覆盖更加广泛、功能更加强大的现代化民政事业发展体系,主动服务好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第一节重点任务
建立完善基本社会服务制度,增强基本社会服务对基本民生和基本权益的保障功能,为城乡居民提供相应的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和养老服务,重点保障特殊人群和困难群体平等享有基本公共服务和参与社会发展的权利。
提供基本生活救助。推进分层分类、城乡统筹、兜底保障功能有效发挥的新型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形成基本生活救助为基础、专项救助为支撑、关爱帮扶为延伸、社会力量有效参与的救助工作新格局,逐步实现常住地申请救助。落实最低生活保障、特困救助供养等基本生活救助制度。精准认定城乡低保对象。完善低保家庭收入财产认定办法,健全低保标准制定和动态调整机制。完善特困人员认定办法,将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覆盖的未成年人年龄从16周岁延长至18周岁。合理制定救助供养标准,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不低于当地城乡低保标准的1.3倍,分档确定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标准。加强低收入人口常态化救助帮扶,制定出台低收入家庭认定和救助机制,依托全市低收入人口信息库及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平台,做好低收入人口信息采集、监测预警、识别认定和救助帮助工作。
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按照《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相关规定提供专项社会救助,加强社会救助资源统筹,积极发挥社会救助联席会议和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协调机制作用,协助开展医疗、教育、住房、就业等专项救助,加强法律救助和法律援助。建立健全救助对象及时精准识别机制,实施分层分类救助。积极探索全县统一的医疗救助经办流程和救助办法,促进医疗救助支持健康扶贫政策的平稳过渡和有效衔接。对低收入“两癌”患病妇女实施“两癌”救助。对需要急救但身份不明或无力支付费用的急危重伤病患者按规定给予疾病应急救助。积极引导慈善机构等社会力量参与医疗救助,筑牢民生托底保障防线。落实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和残疾儿童学前教育资助制度,对符合条件的低保、特困家庭学生和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及因身心障碍等不方便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残疾未成年人给予教育救助。对低保家庭、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中住房困难的,实施住房救助。按照“实事求是、因地制宜、方便群众、逐步覆盖”的原则,有序推进火葬区范围调整。结合县域实际,科学编制殡葬服务设施建设规划,有序推进殡葬服务设施建设。扩大城乡公益性安葬设施覆盖面,鼓励经营性公墓内建设节地生态型公益性安葬区域,无经营性公墓的地方应优先考虑建设公益性骨灰堂、骨灰塔、骨灰墙等节地生态安葬设施。推进落实绿色惠民殡葬政策,实现基本殡葬服务普惠均等。
建立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通过市场化方式,引导支持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或个人等举办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形成多元化服务格局,优化服务发展环境。支持家政企业扩大育儿服务,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招收2至3岁幼儿。鼓励用人单位提供婴幼儿照护服务保障。地方政府要承担监管责任,建立健全登记备案制度、信息公示制度、评估制度,加强动态管理,建立机构关停等特殊情况应急处置机制。通过加快建设婴幼儿照护服务专业队伍立体培养体系等多种方式,进一步建立完善的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加强儿童关爱服务。按照保障孤儿的基本生活不低于当地平均生活水平的原则,合理确定孤儿基本生活标准。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基本生活费发放标准参照当地孤儿基本生活费标准,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贴标准按照与当地孤儿保障标准相衔接的原则确定。为孤儿、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发放基本生活费。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发放基本生活补贴。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意见》及地方相关标准,困境儿童信息系统一季度更新一次。村(居)委会建立困境儿童信息台账,一人一档,村(居)委会儿童主任定期走访,做好走访记录。为困境儿童提供基本生活保障、基本医疗保障、教育保障,落实抚养监护责任。为残疾的困境儿童提供康复救助等福利服务。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意见》及地方相关标准,农村留守儿童信息系统一季度更新一次。村(居)委会建立农村留守儿童信息台账,一人一档,村(居)委会儿童主任定期走访,做好走访记录。指导落实家庭主体监护责任,提供家庭监护指导、心理关爱、行为矫治等服务。
大力发展养老服务。按照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要求,大力推动完善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实行养老机构备案管理,建立养老机构综合评估和信用评价制度,定期组织开展相关评估工作。提升公办养老机构服务能力。完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网络,重点建设或改造升级公办养老服务设施,在全托、日托、上门服务等方面开展连锁运营和标准化管理。试点开展公办养老机构实行公建民营,提高专业化照护服务能力。实施公办养老机构护理能力改造提升行动,增加护理型床位数量,加强养老机构消防设施改造升级。建设1所失能照护服务机构,实现失能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县级行政区域全覆盖。开展普惠养老城企联动专项行动。建立完善养老服务骨干网建设,夯实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网对失能、失智老年人的长期照护服务。联合公办医疗机构开展养老服务,依托现有基层医疗卫生资源改扩建医养结合服务中心,提供有质量的、可负担的社区医养、康养、长期照护服务。
加强基层社会治理创新。完善村(社区)议事协商机制、村(居)民自治章程,修订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健全民主决策程序,保障村(居)民的选举权,按期完成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开展城乡社区治理创新实验和示范创建。完善城乡社区基础服务设施建设,加强农村综合服务平台建设,提高社区治理能力和水平,推进基层自治、法治、德治相融合发展。支持社会组织发展,完善政府购买、税费优惠等政策措施,引导社会组织参与全县经济发展。加强党对社会组织工作的领导,推进社会组织改革,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健全综合监管机制,严厉打击非法活动,取缔非法社会组织,不断净化社会组织发展环境。
加强专项社会事务管理。抓好未成年人关爱保护工作,健全未成年人、困境老人保护工作领导协调机构,完善儿童福利配套设施设备建设,健全完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加强困境儿童权益保障,加强孤儿保障,按照要求逐步提高孤儿基本生活费标准,为孤儿、弃婴成长提供必要服务和支持。规范收养登记和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收养登记切实做到依法安置、依法登记、依法收养,确保收养登记符合法律规范。建立完善救助机构,加大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力度,完善救助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开展亲情服务,做好受助人员的救护和送返工作,全面提升救助管理水平。
进一步深化殡葬事业改革。把殡葬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城乡规划体系,加强县殡仪馆、公益性骨灰安放设施、农村公益性公墓、乡镇集中治丧场所等基础设施建设,推进火化炉环保改造,完善殡葬公共服务体系络。建设专业化、医养结合能力突出的服务机构,强化。大力倡导节地生态安葬,建立节地生态安葬奖补制度,鼓励引导群众采取不占地或少占地、不搞水泥石材固化硬化的安葬方式。巩固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成果,综合运用政策宣传、思想教育、乡规民约、矛盾调处等多种手段,稳妥解决殡葬管理实际问题。推进婚丧习俗改革,明确操办标准和要求、违约责任和奖惩措施,引导树立厚养薄葬、节地生态、移风易俗的殡葬新风尚。规范区划地名界线管理。全面完成界线联检任务,妥善化解边界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加强地名管理工作,做好各项地名标志设置和维护工作,完成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成果转化工作。建立地名标志设置信息化平台,为社会提供更优质便捷的公共服务。
规范婚姻登记管理。加强婚姻登记机关标准化建设,完善婚姻登记管理信息系统数据,实现与公安、法院等部门婚姻状况基本信息共享,推进婚姻登记严重失信当事人信用约束和联合惩戒。完善网上预约婚姻登记服务,探索婚姻家庭矛盾调解模式,提升婚姻登记管理服务水平。
大力发展慈善社工和志愿服务。全面落实慈善法,健全慈善组织公开募捐、信息公开、保值增值监管机制。完善慈善网络,创建公益慈善品牌。弘扬志愿服务精神,支持福彩事业发展。策划社工和志愿服务项目,培育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者队伍。
加强民政能力建设。夯实基层基础,配优配强基层民政干部队伍,加强民政系统干部培训,提升干部素质和工作水平,切实提高服务能力。大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加快智慧民政建设。加强法治民政建设,完善相关政策法规,进一步健全标准体系。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社会组织、婚姻登记、区划地名等业务系统和数据库,建立共享机制,保障信息安全,提升民政工作现代化管理水平。加强民政文化建设,加大民政宣传力度,积极推进民政政务公开、网上办公、业务咨询等工作。
专栏3 旺苍县“十四五”社会服务重点项目
养老服务:包含旺苍县龙凤中心敬老院建设项目、旺苍县东河镇养老服务中心建设项目、旺苍县养老服务中心建设项目、旺苍县养护院(失能照护中心)建设项目等13个重点项目,计划总投资67467万元,资金来源为上级补助资金、民政专项资金及地方自筹资金。 殡葬服务:包含旺苍县殡葬服务提档升级改扩建项目、旺苍县公益性骨灰安放设施建设项目、旺苍县白水公益性公墓建设项目等6个重点项目,计划总投资11330万元,资金来源为上级补助资金、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及地方自筹资金。 其他服务:包含旺苍县未成年人保护中心、旺苍县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建设项目、旺苍县民政救助信息保障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等8个重点项目,计划总投资23150万元,资金来源为上级补助资金及地方自筹资金。 |
依据国家基本社会服务相关法律法规和基本标准,结合旺苍实际,加快建立健全基本社会服务标准体系,明确工作任务的事权与支出责任,进一步提升基本社会服务的规模和质量,推动社会救助保障更加有力,民生根基更加稳固。社会服务单位设施建设配置、人才输送、服务制度完善以及服务对象资格认定的具体标准,按照国家及全省标准,结合旺苍实际依法制定实施。
旺苍县“十四五”基本社会服务基本标准
服务项目 |
服务对象 |
保障标准 |
支出责任 |
覆盖水平 |
社会救助 |
||||
最低生活保障 |
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城乡居民 |
城乡低保按当年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与家庭人均收入差额补助。 |
符合条件的程序低保对象“应保尽保,应退尽退”,进一步加强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 |
目标人群覆盖率100%。 |
流浪乞讨 人员生活救助 |
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 |
根据当年当地基本生活标准按策保障,按策救助。 |
为符合条件人员落实好社会保障政策,切实保障流浪乞讨人员人身安全和基本生活。 |
目标人群覆盖率100%,城区均设有标准的救助机构。 |
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 |
流浪未成年人 |
根据当年当地基本生活保障标准,提供相应、全面救助。 |
为符合条件人员落实好社会保障政策,切实保障流浪乞讨未成年人员人身安全和基本生活。 |
目标人群覆盖率100%,城区均设有标准的救助机构。 |
社会福利 |
||||
孤儿养育保障 |
失去父母、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 |
集中供养每月1600元/人,分散供养每月1200元/人。 |
集中供养:中央补助400元,省级补助480元,地方补助720元。 分散供养:中央补助400元,省级补助320元,地方补助480元。 |
目标人群覆盖率100%,新增孤儿养育床80张。 |
特困人员供养 |
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又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老年、残疾或者未满16周岁的村民 |
满足基本所需,依照全省城乡最低生活标准低限制定并适时调整,原则上不得低于当地城乡低保标准的1.3倍。 |
加强城乡特困人员的衣、食、住、医、葬全面保障,进一步提供城乡特困人员保障水平。 |
目标人群覆盖率100%,集中供养能力达到50%以上。 |
殡葬补贴 |
推行火葬地区不保留骨灰者和低收入家庭身故者的家庭 |
绿色惠民殡葬服务补贴500元/具,困难群众殡葬救助1500元/具。 |
绿色惠民殡葬省级补贴500元。困难群众殡葬救助地方补助1500元 |
使火化率提高至100%。 |
基本养老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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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养老服务补贴 |
家庭经济困难且生活难以自理的失能半失能65岁及以上城乡居民 |
加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加大敬老院适老化改造力度,为更多失能、半失能困难老人提供养老服务和养老床位。加强农村日间照料中心建设,为更多老人提供日间照料。继续推进居家养老服务。 |
完善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 |
目标人群覆盖率100%。 |
完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建立城乡低保标准动态增长机制,构建低收入家庭认定体系,确保农村低保标准达到国家扶贫标准。实施一批基本社会服务保障措施,提升基本社会服务水平。
形成合力,助推发展。积极争取各方面配合支持,形成做好民政工作合力,逐步解决制约和阻碍民政事业发展的资金、设施、编制、体制等问题,增强全县民政事业的实力与动力。
改革创新,把准脉络。加快推进民政工作观念、体制、机制、管理等方面的创新,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和制度保障,推动民政事业科学发展。统筹城乡区域发展,多手段、多途径地推动民政工作,力求在改善和保障基本民生、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管理、强化基本公共服务、推动基层民政能力建设实现更大突破。
健全制度、孵化人才。加强专业社会工作人才队伍管理和培养,制定民政人才引进机制、激励和考核机制,多渠道引进民政工作人才,补充、壮大和完善民政队伍,切实推进全县社会工作组织规范化、科学化、信息化。
第九章住房保障
服务根据新型城镇化人口变动情况,扩大住房保障范围,创新住房保障和供给方式,培养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逐步加大货币补贴力度,稳步推进农村危旧房改造,解决城乡居民基本住房问题。实施国家基本住房保障制度,维护公民基本居住权利,逐步满足城乡困难居民基本住房需求,实现住有所居。
第一节重点任务
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力度,增加保障性住房供应,加快解决城镇困难居民基本住房问题和农村困难群众住房安全问题,建立健全基本住房保障制度。
加强住房保障体系建设。不断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建设,全面落实城镇住房发展规划。坚持“实物与货币”并举的住房保障制度,并逐步向以发放租赁补贴为主的方式转变,积极探索政策性租赁住房建设,通过新建、改建、盘活闲置资产等方式解决新市民等住房困难群体的住房问题,缓解实物配租“供需”矛盾,实施保障标准动态调整和进入退出审核监管。
加强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规范发展公租房,提高公租房源流转效率。面向符合条件的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产业园区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等住房困难群体,构建以公租房为主体的住房保障体系。由县级人民政府负责,引导社会资金投入,省级人民政府给予资金支持,中央财政给予资金补助,提供租赁补贴或实物保障。通过新建(含配建)、改建、收购等方式多渠道筹集公共租赁住房房源,提高公租房覆盖面,使人口保障性住房(含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覆盖率达23%以上。将公租房扩大到非户籍人口,解决困难群众的阶段性基本住房需求。推进公租房补贴改革,转变公租房保障方式,实行实物保障与租赁补贴并举,逐步加大租赁补贴发放力度。
加快推进城镇棚户区改造。优化棚户区改造规划布局,推进集中成片棚户区改造建设,稳步实施城中村、城镇危旧房、建制镇、独立工矿区改造,完善配套设施建设,加快解决城镇居民住房困难问题。创新棚户区改造安置方式,采取以补贴安置为主,实物还房相结合的模式大力推行棚户区改造,在尊重群众意愿的基础上,通过政府组织居民购买商品住房安置、政府购买商品住房安置等多种方式实施棚改安置,提高安置效率。由县级人民政府负责,引导社会资金投入,省级人民政府给予资金支持,中央给予资金补助,对棚户区居民提供实物安置或货币补偿。
全力实施老旧小区改造。重点改造2000年底前建成的老旧小区,局部改造2000年至2005年期间建成的老旧小区;摸清老旧小区改造底数,建立项目储备库,实现数据化、台账化管理;结合居民改造意愿,明确改造重点,因地制宜按基础类、完善类、提升类完善小区配套设施;衔接上位规划,有力有序推进“十四五”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改善人居环境,促进社区可持续发展。
大力实施农村危房改造。推动农村基本住房安全保障制度建设,合理确定补助对象和标准,为符合条件的农村易返贫致贫户、农村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农村低保边缘家庭、未享受过农村住房保障政策支持且依靠自身力量无法解决住房安全问题的其他脱贫户等提供危房改造补助,解决住房安全问题。在实施新农村建设基础上,积极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加大新农村聚居点建设力度,鼓励农村居民适度集中居住,有效降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成本。
创新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机制。制定公开透明、公平合理的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政策,完善保障性安居工程的申请审核、轮候配租、使用退出、监督管理机制,全面落实“租补分离、管办分开、租售并举”管理制度。推动建立多部门联动的收入(财产)和住房情况动态监管机制,强化保障性住房供给管理。建立规范化的保障性住房管理服务机构,提升管理人员素质,创新管理机构服务。支持建立保障性住房投资机构,推动保障性住房社会化运营。
专栏4 旺苍县“十四五”住房保障服务重点项目
城镇老旧小区项目:包含11个老旧小区改造升级项目、旺苍县治煤小区等13个老旧小区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项目2类重点项目,计划总投资63045万元,资金来源为争取上级补助资金、地方财政资金和企业业主自筹资金,计划工期2021年至2025年。 |
第二节基本标准
依据国家、全省基本住房保障有关政策规定和基本标准,结合旺苍实际,加快建立健全基本住房保障服务标准体系,明确工作任务的事权与支出责任,切实保证保障性住房供给规模和质量。
旺苍县“十四五”基本住房保障服务基本标准
服务项目 |
服务对象 |
保障标准 |
支出责任 |
覆盖水平 |
住房租赁补贴 |
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
享有货币配租的,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租赁补贴标准由县级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市场平均租金、家庭经济承受能力等因素确定。 |
县级人民政府负责,省级人民政府给予资金支持,中央给予资金补助。 |
发放租赁补贴6000户(每年1200户) |
保障性租赁住房 |
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 |
实行实物保障和货币补贴并举,并逐步加大租赁补贴发放力度。 |
县级人民政府负责,引导社会资金投入,省级人民政府给予资金支持,中央给予资金补助。 |
增加保障性租赁住房700套 |
棚户区改造 |
符合条件的棚户区居民 |
棚户区改造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的原则实施。棚户区改造安置标准普遍达到户均45平方米以上,保证实施改造后群众居住水平明显提高。 |
政府给予适当补助,企业安排一定的资金,住户承担一部分住房改善费用。 |
改造棚户区居民住房400户。 |
老旧小区改造 |
全县居民,保障基础民生 |
通过改造,提升居住环境,提高生活质量 |
县级人民政府负总责,中央财政安排补助资金,省级财政给予资金支持、地方财政给予资金支持、企业及个人自筹等相结合。 |
84个老旧小区及周边基础配套设施 |
农村危房改造 |
居住在危房中的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其他贫困户 |
补助标准2万元/户。 |
省级人民政府负总责,中央财政安排补助资金、省级财政给予资金支持、个人自筹等相结合。 |
累计改造农村危房1500户 |
第三节保障措施
进一步完善土地、财税、金融等政策体系,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保障对象的承受能力以及建设成本等因素,合理制定、调整保障性住房价格或租金标准。建立稳定投入机制,加大财政资金、住房公积金贷款、银行贷款支持力度,牵引社会投资参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运营。
新土地供应政策。在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中要根据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需要,单独列出,做到应保尽保。通过划拨方式为符合条件的保障性住房项目提供用地。依法收回的闲置土地和农用地转用计划指标,应优先保证保障性住房用地。
深化财税政策改革。加大财政投入力度,确保实现土地出让净收益用于公共租赁住房建设或租赁补贴和棚户区改造比例不低于10%;推动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在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和管理费后,全部用于公共租赁住房建设或租赁补贴和棚户区改造等保障性安居工程。创新财政投入方式,继续落实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运营相关税收优惠政策,探索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形式提供保障性住房的新模式。
加强金融保障。支持符合条件的融资平台创新融资方式,通过发行企业债券、中期票据等多途径筹集资金,为建设保障性住房提供资金支持。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通过直接投资、间接投资、参股等多种方式参与危旧房棚户区建设和运营。进一步发挥开发性、政策性金融作用,引导商业银行按照风险可控的原则,为保障性安居工程提供中长期贷款。
规范价格政策。依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综合考虑保障对象的承受能力,以及建设成本等多项因素,制定合理的保障性住房的售卖价格和租金标准。
第十章公共文化体育服务
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完善城乡公共文化设施,提升公共场馆服务效能,构建现代公共文化体育服务体系。全面落实惠民政策,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看电视、听广播、读书看报、参加公共文化活动和体育健身等权益,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提高公众文明素质和身体素质。
公共文化服务。公共文化设施的开放时间不少于省、市规定的最低时限,国家法定节假日和学校寒暑假期间,适当延长开放时间。公共文化设施应按规定组织开展公共文化活动,为城乡居民免费开放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公共博物馆、纪念馆(非文物建筑及遗址类)、公共美术馆等公共文化设施,基本服务项目逐渐健全。
推进公益性文化服务。完善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巩固提升城乡基层文化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成果,深入实施文化民生工程,全面建成城乡一体、网络健全、便捷高效、互联互通、保障有力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以农村为重点,提升综合文化站、文化活动室等基层文化阵地建设水平,积极开展乡村文化振兴“百千万”工程,创建一批省级、市级、县级乡村文化振兴样板村镇。推进建立数字图书馆、公共电子阅览室和未成年人公益性上网场所,推进高校图书、文献资源共享。全面实现公共文化场馆向全社会免费开放,推进文化鉴赏,加强文化教育,拓展服务空间、创新服务方式和服务内容。完善公益性演出补贴制度,积极开展文化下乡、文化辅导、“送戏下乡”等活动,开展面向农民工、残疾人、老年人和少儿等特殊群体的公益文化服务。
提升广播影视服务。大力推进农村地区中央和地方广播电视节目无线覆盖数字化,加强全县应急广播体系建设。全面推进全县广播电视新媒体发展,推进高清四川、智慧广电、视听乡村工程建设;推进中央农村无线数字覆盖工程建设,加快推进广播电视从“村村通”向“户户通”升级。持续推进农村电影数字放映,鼓励电影企业深入社区开展公益放映活动,将观看爱国主义教育影片纳入中小学教育教学计划;继续实施农村电影放映工程,建立多渠道投入的农村电影放映机制,进一步丰富影片供给,努力完善农村电影放映条件。积极构建农村应急广播体系,提高全县应急防护能力。
加强新闻出版服务。深入开展全民阅读活动,推动优秀文化普及传播,营造爱读书、好读书的城市风尚,到2025年,居民综合阅读率达到90%以上。推进乡镇文化站和农家书屋(社区文化室)建设网络,整合全县公共文化和图书资源,到2025年,实现文化资源共享、图书借还“一卡通”,形成完备便捷科学的供书、购书、借书、读书服务体系。支持实体书店、阅报栏标准化建设,建立覆盖全县,方便公众的阅读服务场所。提升农家书屋活力,建立可持续的运行管理机制,创新图书采购、流通模式,强化书屋管理力量,有效地发挥农家书屋作用,形成以全面阅读活动为平台的阅读网络体系。
广泛开展全民健身运动。加强基层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均衡布局全民健身体育设施。全面实施全民健身计划,大力推进老年人、残疾人体育工作,普及科学健身知识,发展壮大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指导群众科学健身,定期开展群众体质监测。
残疾人文化体育服务。鼓励电视台按照《国家通用手语常用词表》开设手语节目或加配字幕;在公共图书馆建立盲人阅览区域,提供盲文和有声读物等阅读服务;公共图书馆与残疾人体育活动场所按照《公共图书馆建设标准》《无障碍设计规范》等执行。为残疾人体育活动场所和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配置适宜的器材器械,完善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无障碍条件。
专栏5 旺苍县“十四五”公共文化体育服务重点项目
文旅产业:包含米仓山大峡谷旅游景区建设项目、盐井河峡谷国家4A级旅游景区建设项目、天星—盐河片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大茅坡—鹿亭温泉国家4A级旅游景区建设项目等8个重点项目,计划总投资821465万元,资金来源为上级补助资金、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企业自筹资金及地方自筹资金。 体育服务:包含旺苍县乡镇多功能运动场和乡镇全民健身中心建设项目、旺苍县文化体育中心维修改造和设备购置项目等4个重点项目,计划总投资7231万元,资金来源为争取上级补助资金及地方自筹资金。 文化服务:包含旺苍县“高清四川.智慧广电”建设项目、乡村文化振兴示范点建设项目、川陕苏区红军文化保护利用示范园、公共文化服务巩固提升工程(二期)等7个重点项目,计划总投资7160万元,资金来源为上级补助资金及地方自筹资金。 |
扎实抓好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文化体育品牌建设、文化体育产业体系建设、文化发展环境建设,提供丰富多彩的文体服务。
旺苍县“十四五”文化体育服务基本标准
服务项目 |
服务对象 |
支出责任 |
覆盖水平 |
文化体育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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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文化场馆开放 |
城乡居民 |
中央、省 |
目标人群覆盖率100% |
公益性流动文化服务 |
城乡居民 |
中央、省 |
目标人群覆盖率100% |
广播影视 |
|||
农村广播电视 |
农村居民为主 |
中央、省 |
目标人群覆盖率100% |
农村电影放映 |
农村居民 |
中央、省 |
每年放映3084场公益电影。 |
应急广播 |
城乡居民 |
中央、省 |
实现全覆盖(延伸到社) |
新闻出版 |
|||
公共阅读服务 |
城乡居民 |
中央、省 |
基本实现行政村村村有农家书屋,新增城乡公共阅报栏(屏)50个 |
文化遗产展示 |
|||
文化遗产展示门票减免 |
未成年人、老年人、现役军人、残疾人和低收入人群 |
中央、省 |
目标人群覆盖率100% |
群众体育 |
|||
体育场馆开放 |
城乡居民 |
中央、省 |
目标人群覆盖率100% |
全民健身服务 |
城乡居民 |
中央、省 |
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率达到41.5%以上 |
社区书屋 |
社区居民 |
中央、省 |
目标人群覆盖率100% |
加强文体组织领导。深刻认识推动文化体育大发展大繁荣的重大战略意义,将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体育服务体系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实际完善相关配套政策,制定实施方案、规划或行动计划,做好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有效动员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力量支持参与现代公共文化体育服务体系建设。
加大文体活动资金投入。建立健全公共文化体育服务财政保障机制,落实提供基本公共文体服务项目所需资金,重点用于扶持群众文化体育活动、文化体育人才培养、文艺精品创作、文化遗产保护和对外宣传等方面。进一步拓展资金来源渠道,加大政府性基金与一般公共预算统筹力度。完善创新公共文化服务投入方式,通过政府购买、项目补助、定向资助等政策措施,积极引导和鼓励社会资本进入,支持文化体育企业和各类社会文化体育机构提供公共文化体育服务。
依法保障公民文体活动权益。落实国家公共文化体育服务相关法律法规,有效对接文化体制改革重大政策。强化文体法治思维,依法推进公共文化体育服务体系建设,依法保障公民基本文体权益。加强公共文化体育服务相关法治知识宣传,增强人民群众文化法治观念,营造良好的公共文化体育服务法治环境。
第十一章残疾人保障服务
深化“量体裁衣”式残疾人服务,健全残疾人权益保障制度,为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发展创造便利化条件和友好型环境,让残疾人安居乐业、衣食无忧,生活更加殷实、更加幸福、更有尊严。
第一节重点任务
健全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救助制度,实施残疾人保障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完善残疾人康复托养体系、教育和就业帮扶体系,丰富针对残疾人的公共文化产品。健全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进一步提升全县残疾人保障和服务水平,持续巩固残疾人小康生活。
扶残助残服务。按照《国务院关于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意见》《民政部、财政部、中国残联关于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动态调整机制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执行“两项补贴”政策(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和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落实省级人民政府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残疾人生活保障需求、长期照护需求统筹确定的补贴标准,并适时调整。根据残疾人的不同困难程度制定分档补贴标准。为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的残疾人提供生活补贴。为残疾等级被评定为一级、二级的重度残疾人和精神智力三、四级的残疾人提供护理补贴;严格落实由省、市级人民政府按照当地居民生活必需的费用,并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物价变动情况适时调整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符合条件的对象经个人申请,可按照单人户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按照《就业年龄段智力、精神及重度肢体残疾人托养服务规范》,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提供护理照料、生活自理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训练、职业康复、劳动技能培训、辅助性就业等服务;按照《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目录(2019年版)》及中国残联相关服务规范,提供康复评估、康复训练、辅具适配、护理、心理疏导、咨询、指导和转介等基本康复服务。为符合条件的残疾儿童提供以减轻功能障碍、改善功能状况、增强生活自理和社会参与能力为主要目的的手术、辅具适配和康复训练等服务。为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学生提供包括义务教育、高中阶段教育在内的15年免费教育;对残疾儿童普惠性学前教育予以资助;对残疾学生特殊学习用品、教育训练、交通费等予以补助。
精准保障残疾人基本民生。根据残疾人具体情况和基本生活需求,采取“量服”“一人一策”办法,每年为全县残疾人制定并落实“一人一策”的民生保障方案。对符合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残疾人家庭精准实现应保尽保。做好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工作,建立严重精神障碍患者防治管理和康复服务机制。继续实施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制度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适时调整补贴标准,可逐步扩大补贴范围。精准落实符合条件的贫困和重度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社会保险个人缴费资助政策,逐步扩大资助范围和提高资助标准。对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城镇残疾人家庭给予优先轮候、优先选房、优先发放住房租赁补贴等政策,减免困难残疾人家庭租赁型保障性住房租金。建立健全以家庭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残疾人托养服务体系,实现与儿童、老年人护理照料服务体系的衔接和资源共享。
促进城乡残疾人及其家庭就业增收。每年帮助全县600名以上残疾人制定并落实“一人一策”发展方案,帮助残疾人自力更生,精准促进就(创)业增收。充分发挥农民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和残疾人扶贫基地的辐射带动作用,力争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至少参与一项养殖、种植、设施农业等增收项目。
依法大力推动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带头招录(聘)和安置残疾人就业,推动县残工委主要成员单位带头安置残疾人。积极扶持残疾人创新创业。鼓励和引导残疾人利用“互联网+”等形式自主就业创业,在经营场所等方面给予支持,符合条件的可享受相应补贴和金融扶持政策。
大力发展残疾人公益性岗位就业和辅助性就业。政府开发的适合残疾人就业的公益性岗位,应当按不低于10%左右的比例优先安排残疾人就业。
提升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实施“残疾人康复工程”,开展精准康复服务。强化残疾预防。建立0—6岁残疾儿童筛查机制,完善筛查、诊断、随报、评估、服务一体化的残疾服务监测网络和残疾报告制度。加强残疾预防宣传。精准保障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需求,有效扩大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覆盖面。全面保障残疾人接受教育合法权益。采取“一人一案”的方式,确保未入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支持残疾学生接受职业教育,精准开展残疾青壮年文盲扫盲工作。夯实特殊教育发展基础。继续改善旺苍县特殊教育学校办学条件,落实并提高特教津贴。大力发展残疾人文化、艺术和体育工作。完善残疾人公共文化服务基础设施,积极推动残疾人群众文化和特殊艺术发展,积极发展残疾人文化产业。实施“残疾人体育健身计划”,大力开展残疾人康复(健身)体育进家庭、进社区、进学校项目,加快残疾人群众性体育场所建设。推进城乡无障碍环境建设,有效扩大残疾人基本生活无障碍服务的覆盖面。推进信息无障碍环境建设。开展无障碍环境县、乡(镇)、村(社)创建工作,逐步推进农村无障碍环境建设。
提高残疾人康复、教育、文化体育、无障碍和社会服务能力。加大残疾儿童康复救助、贫困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防盲治盲、防聋治聋等重点康复项目实施力度,推动开展残疾人社区康复项目,为城乡贫困残疾人、重度残疾人提供基本康复服务。规范全县残疾人专业康复机构、残疾人托养机构等残疾人服务机构建设。进一步完善残疾人教育体系,扩大融合教育规模,提高特殊教育质量。规范推广国家通用手语、通用盲文的使用。积极开展一批适合残疾人的健身体育、康复体育运动项目,建立残疾人康复(健身)体育活动室。加大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和公园等公共场所对残疾人免费或优惠开放力度,推动康复体育进家庭、进社区,为残疾人家庭提供康复(健身)体育器材、方法和指导等家庭服务。加快推进公共场所和设施无障碍改造,推广残疾人家居无障碍通用设计,加强农村地区无障碍环境建设;积极推进信息交流与服务无障碍,促进政务信息以无障碍方式发布,食品药品信息识别无障碍等。推动残疾人慈善事业和专业社会工作服务、志愿助残服务发展。依托互联网信息技术,探索“智慧量服”工作新模式。
专栏6 旺苍县“十四五”残疾人保障服务重点项目
残疾人保障服务:在东河镇、嘉川镇、三江镇、黄洋镇、国华镇、白水镇、普济镇等15个乡镇实施残疾人之家项目,计划总投资225万元,资金来源为上级专项资金。 |
第二节基本标准
坚持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的领导体制和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残联组织发挥作用的工作机制,加快形成齐抓共管、密切配合的工作局面,保障残疾人群体合法权益。
旺苍县“十四五”残疾人社会保障服务基本标准
服务项目 |
服务对象 |
保障标准 |
支出责任 |
覆盖水平 |
残疾人社会保障服务 |
||||
社会保险 保费补贴 |
重度和贫困 残疾人 |
100元/人 |
县级 |
目标人群覆盖率100% |
基本医疗保障医疗康复项目 |
参保残疾人 |
按政策标准 |
县级 |
目标人群覆盖率95% |
残疾人基本服务 |
||||
残疾儿童 康复救助 |
符合救助条件的残疾儿童 |
不超出2万元/人/年 |
省级、县级 |
覆盖100人(次)左右目标人群 |
残疾人就业及产业发展服务 |
城乡有就业 愿望的残疾人 |
1000元/人 |
省级、县级 |
实现城乡新增居家灵活就业残疾人人数达到1000人次左右,为1000位农村贫困残疾人提供实用技术培训 |
残疾人文化 艺术服务 |
残疾人 |
无 |
|
各级公共图书馆设立盲人阅览室,配置盲文图书及有关阅读设备 |
残疾人体育 健身服务 |
残疾人 |
10万/个 |
省级 |
结合“残疾人之家”,建立5个残疾人体育健身示范点,经常参加体育健身的残疾人比率达到90%以上 |
第三节保障措施
强化组织人才保障。巩固县、乡(镇)、村三级基层残疾人工作组织体系,依法推进残疾人事务治理。进一步完善加快发展残疾人事业的财政金融支持体系,加大投入力度,按照支出责任合理安排所需经费,形成多渠道、全方位的残疾人事业投入格局。加强基础设施和服务机构建设,完善全县残疾人服务体系,到2025年,在重点集镇分批建设一个集康复、托养一体的综合服务设施。加强残疾人康复机构能力建设,建成“互联网+”康复服务体系。研究制定残疾人服务机构用地、资金、技术、人才、管理等优惠扶持政策。
残疾人服务设施服务能力提升项目。全面提升县残疾人服务中心、托养中心、康复中心服务能力,保障已建成的残疾人服务设施稳步健康运行。
加强上下联动服务。加快建成“互联网+”康复服务体系,实现与省、市业务协同、资源协同、服务协同。
开展残疾人工作队伍培训。加快建立残疾人康复、特殊教育、就业服务、托养服务等方面的专业人才队伍,培养一批残疾人服务领域的专业人才。
培育助残社会组织。采取政府购买服务、设立公益性岗位、提供管理和人员培训等方式,对符合条件的助残社会组织和专业服务组织给予扶持。
实施志愿助残服务示范项目。推行助残志愿服务组织与残疾人、残疾人家庭和残疾人服务机构结对接力服务模式,促进志愿助残服务项目化运作和制度化管理,进一步提升专业化水平。
围绕“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目标,综合考虑退役军人事业发展趋势和条件,优化退役军人创业环境,将帮扶救助生活困难退役军人作为完善社会保障的重点任务,纳入各级各部门全局工作统筹。着眼经济社会发展、利益格局调整和思想观念转变,紧密衔接社会民生领域改革,实现待遇保障由解困型向褒扬激励型转变,实现就业安置从注重“授人以鱼”向“授人以渔”转变,实现教育管理从“一阵子”向“一辈子”转变,保证广大退役军人享受更高质量优待。在推动工作模式创新上下功夫探索实践,紧贴工作实际、引入社会力量、运用信息手段、体现人文关怀,开展订单式、定向式服务保障工作,体现尊崇、展现诚意、传导温暖,提高广大退役军人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第一节重点任务
坚守“让广大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满意、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的初心和使命,革故鼎新、攻坚克难,维护退役士兵合法权益,确保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就业创业政策落到实处。健全退役军人社会保障和救助关爱制度,实施退役军人保障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完善教育培训和就业帮扶体系。
健全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完善退役军人保障服务体系,健全退役军人服务保障机构,推进乡镇、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建设。开展示范型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建设,建设退役军人之家。加强干部职工、参与退役军人服务工作的退役军人、专家智库三支队伍建设,着力提高服务能力。
提升优抚机构服务保障能力。推进军休服务、军供保障和光荣院等关爱优抚工程建设,推进光荣院建设,将光荣院纳入国家养老服务体系,鼓励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社会服务等渠道提升服务能力和服务质量,将优抚医院纳入国家公共医疗服务体系、纳入医疗保险定点服务范围。
落实抚恤优待和关爱帮扶政策。聚焦服务对象,全面贯彻落实优抚安置各项政策,完善优抚政策和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调整机制。完善待遇保障制度,向退役军人提供基本公共服务,逐步实现公共服务充分、优抚待遇水平提升、困难帮扶精准有力、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多层次、多渠道退役军人优抚保障制度。为退出现役的残疾军人以及复员军人、退役军人、离退休军人、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现役军人家属发放抚恤金、优待金、生活补助或者给予其他优待;按照《退役军人保障法》《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及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加强信息化管理。充分发挥优抚信息系统等现代信息化手段作用,强化个人信息详实登记和精细化档案管理,做好优抚社会工作预估和计划工作;做好档案建立工作,在社会工作接案中对优抚对象的基本情况登记详细,制作服务对象资源库;实施精准纳入,通过常规审批程序,对符合政策优抚对象精准、及时纳入享受相应优抚政策,按时足额发放抚恤补助资金。做好抚恤对象抚恤关系转移工作,对转入和转出的优抚对象及时增减。加强“五类”人员的医疗补助保障,对全县所有“五类”人员建立“一人一档”,明确“五类”对象医疗补助比例,针对生病住院的“五类”人员根据相应比例享受医疗补助政策。
增强退役军人服务和保障水平。落实抚恤优待政策,加大重点优抚力度,加大重残重病退役军人及其家庭关爱帮扶力度,完善困难退役军人帮扶援助制度。建立分层分类梯度帮扶机制,适度扩大帮扶援助范围。建立健全困难退役军人帮扶援助专项资金制度。
积极做好退役军人安置工作。采取量化评分、计分排序、自主选择的方式,科学制定安置计划,根据每个退役军人在部队服役期间表现量化评分,由高到低公平公开选岗。对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积极解决事业单位编制,确保安置率实现100%。及时发放待安期生活费,确保各类保险按时到账。拓宽安置渠道,提升安置质量,对政府安排工作的退役军人,由各级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接收安置。充分发挥党政机关接收安置军队转业干部主渠道作用,畅通进入法制专门队伍通道。拓展国有企业安置渠道,引导军队转业干部和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到国有企业工作。支持和鼓励安置任务较重、安置去向集中度高的地区,结合本地实际在工作岗位、职务安排等方面制定优惠政策措施,给予优待和照顾,吸引军队转业干部和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到基层工作。加快完善移交安置办法,健全军地交接机制,完善责权明确、军地衔接、上下协同、顺畅高效的退役军人移交接收机制,规范接收安置程序,推行“直通车”安置办法,推进军队转业干部“直通车”安置试点。
大力提升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光荣返乡服务质量。利用微信公众号、抖音等媒体平台筹划部署发布“热烈欢迎旺苍籍退役军人光荣返乡”等信息,并在高速出入口、人口聚集场所等张贴相关标语,积极营造前期良好氛围。做好“一表两卡三手册”(服务调查表、回乡办事流程卡、办事联络卡、政策宣传手册、关爱帮扶手册、就业创业手册)、“一人一档”服务情况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参训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就业意向登记表等资料发放工作,让退役士兵更加准确的填写信息、了解政策、登记报到。将退役报到、党团组织转移、预备役登记等实行“多件合一”,让返乡退役军人少跑路、不跑路,切实用心用情做好服务。
加强退役军人教育培训。积极组织退役士兵参加学历提升,全力做好职业技能培训,提高退役军人就业创业能力。针对社会用工需求和退役军人就业愿望、特长爱好,开展以提升退役军人就业能力为重点的职业技能培训,切实增强就业创业的核心竞争力。严格按照《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及国家有关规定组织有就业意愿的退役军人开展适应性培训、职业技能培训、个性化培训等。积极提供退役军人专场招聘活动服务。组织有创业意愿的退役军人,开展创业意识教育、创业项目指导、企业经营管理等培训。
着力提供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服务。搭建退役军人就业创业信息线上平台,充分利用旺苍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微信公众号,扩大宣传覆盖面,及时转发和发布最新的政策法规、办事机构、就业指导、创业服务、新闻法规等信息,定期开展在线答疑解惑,打破沟通壁垒。建立旺苍县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孵化基地,在创业初期为退役军人提供孵化办公场地、办公设备、信息通讯等全免拎包入驻软硬件支撑服务。聘任具备就业创业指导专业知识或专项技能的人士,主要以县内退役回乡成功创业的企业家,或有丰富经验和知识的经济、法律专业人士,为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提供专业服务。组织有创业意愿的退役军人走出去,到成功的退役军人所办的厂、店等实地参观学习。设立退役军人就业扶持基金,可探索对新招用退役军人的企业,办理就业登记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补助每人一定金额的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适度增加就业见习补贴,对接收退役军人参加就业见习并按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足额发放基本生活费的企业和单位,补助每人一定金额的一次性就业见习补贴。通过多种方式,促使企业吸纳退役士兵就业,缓解退役士兵就业压力。退役军人自主择业、自主就业、自谋职业、复员、逐月领取退役金的按照有关规定享受扶持就业优惠政策,其他类别分别采取转业、安排工作、退休、供养等方式予以安置;每年至少组织开展退役军人专场招聘活动2次。
加强退役军人事务能力建设。发挥“老双拥”“老优抚”“老安置”政策熟、业务精、能力强的优势,持续组织开展“以培促干、提升能力”“大学习、大调研、大培训、大讨论”活动,提升干部业务水平。突出问题导向,开展定点蹲站调研,通过“解剖麻雀”,解决基层实际困难。对政策规定、业务技能、信息宣传等开展系统大培训,不断提升干部能力素质,助推全县退役军人事务工作创新发展。建立健全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管理机制,制定沟通交流制度、疑难问题化解制度,每月定期对收集的疑难问题专题进行研究解决。
积极开展双拥和褒扬工作。持续健全完善双拥工作机制,巩固提升双拥创建成果,提高双拥模范城(县、区)创建工作水平,持续创建国家双拥模范城市,大力推动拥军优属,完善和落实现役军人配偶就业创业和子女教育等优惠政策。做好春节、八一等节假日期间的走访慰问,以及烈士寻亲及烈属异地祭扫服务等工作,筹备举办好清明节祭扫活动及“9.30”向人民英雄进献花篮仪式。做好烈士褒扬各类系统的数据清理和核实工作。
规划建设烈士纪念设施。完善烈士纪念设施建设标准和服务规范,结合实际对现有烈士纪念设施与新建烈士纪念设施功能实现差异化布局,实施烈士纪念设施提质改造工程,推动烈士纪念设施建设和更新改造。
专栏7旺苍县“十四五”军人优抚保障服务重点项目
军人优抚保障服务:包含旺苍烈士陵园纪念设施建设项目、旺苍县优抚医院建设项目、新建旺苍光荣院3个重点项目,计划总投资4374万元,资金来源为上级补助资金及地方自筹资金。 |
第二节基本标准
严格执行《退役军人保障法》《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烈士褒扬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以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为工作重心,结合全县实际,以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为奋斗目标,认真做好新时期退役军人各项服务工作。
旺苍县“十四五”退役军人服务基本标准
服务项目 |
服务对象 |
保障标准 |
支出责任 |
覆盖水平 |
退役军人服务 |
||||
一次性地方经济补助费 |
自主就业退役士兵 |
按照服役年限,义务兵6000元/人/年,士官7000元/人/年 |
县级 |
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覆盖率100% |
职业技能培训生活补助费 |
职业技能参训人员 |
2200元/人 |
县级 |
培训合格覆盖率100% |
待安期生活补助费 |
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 |
1650元/人/月 |
县级 |
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覆盖率100% |
在乡复员、退役军人生活补助 |
在乡老复员人员 |
1806元/人/月 |
省、市、县 |
所需资金由中央和地方财政共同负担,中央财政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年19262元。地方财政负担部分,省级财政对扩权县补助50% |
在乡复员、退役军人生活补助 |
带病回乡退伍军人 |
731元/人/月 |
省、市、县 |
所需资金由中央和地方财政共同负担,中央财政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年560元。地方财政负担部分,省级财政对扩权县补助50% |
在乡复员、退役军人生活补助 |
“两参”退役人员 |
751元/人/月 |
省、市、县 |
所需资金由中央和地方财政共同负担,中央财政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年600元。地方财政负担部分,省级财政对扩权县补助50% |
伤残抚恤 |
伤残军人,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残人民警察,伤残民兵民工 |
|
中央 |
抚恤金额根据伤残性质及伤残等级而定,由中央财政全额负担 |
60岁农村籍退役 |
60岁农村籍退役 |
|
中央 |
每服一年义务兵役补助50元/人/月,由中央财政全额负担 |
死亡抚恤 |
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部分烈士子女 |
|
中央 |
抚恤金额根据“三属”性质而定,部分烈士子女每人每月提高50元,由中央财政全额负担 |
其他 |
1——4级伤残护理人员,二战遗属,见义勇为公民遗属 |
|
县级 |
1—2级残疾护理费为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50%,调整后为2708元/人/月,3—4级残疾护理费为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40%,调整后为2166元/人/月。二战遗属163元/人/月,见义勇为公民遗属参照“三属”中“因公牺牲军人遗属”标准执行,资金由地方全额负担。5—6级因患精神病初级士官和义务兵为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25%,调整后为1354元/人/月。 |
备注 |
待遇发放标准随上级政策变化每年浮动,表中数据为现行标准。 |
第三节保障措施
加强组织人才保障。依法推进退役军人事务工作,巩固县、乡(镇)、村三级退役军人工作组织体系,进一步加大投入,确保安置、就业创业各项经费有效保障。
做好退役军人安置工作。高度重视军队转业干部、符合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的安置工作,确保安置流程通畅,安置工作圆满完成。
抓好人员动态管理。精准建立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台账,实时掌握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现状、参加培训意愿,确保实现精准对接,点对点提供帮助。
强化业务能力培训。加大对各乡镇服务站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对申请享受补助或抚恤对象的纳入流程进行培训,切实培养一批为优抚对象服务的专业人才。
第十三章实施保障
第一节强化组织领导
坚持党对公共服务事业发展的集中统一领导,把党的领导贯穿于公共服务发展各个阶段、各个领域、各个环节,把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转化为推进公共服务体系发展、促进共同富裕的强大动力。各级各部门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主动承担主体责任,精准细化职责分工,制定规划实施方案,切实抓好组织实施。坚持真抓实做、实干担当,按照国家、省、市对公共服务的安排部署和工作要求,高起点谋划、高标准推进,严格贯彻实施规划要求,确保各项部署落地见效。明确责任分工,进一步完善实施和评估机制,加强规划协调管理,强化规划执行和落实,确保本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完成。建立健全责任机制,确保组织领导到位、责任分工到位、任务落实到位、跟踪检查到位。
第二节统筹规划协调
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本规划实施的统筹协调、项目规划、督查考核等,县教育局、县民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文化旅游和体育局、县卫生健康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残联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推进工作,分解落实目标任务,明确进度安排和协调机制。建立健全公共服务联席会议机制,定期召开部门联席会议,研究推动重大任务、重大改革、重大项目等,分领域谋划和推进具体合作事项,加大对跨区域、跨领域、跨部门重大事项协调力度。鼓励在统一规划、统筹建设、体制创新等方面开展试点,组织实施一批基础好、带动效应强的示范项目,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
第三节科学考核评估
由规划牵头责任单位加强对本规划实施情况的跟踪检查,督促检查重大政策落实情况和重大项目完成情况,定期组织开展评估检查和考核评价,及时协调解决规划实施中出现的问题,确保规划顺利实施。县级相关职能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制定完善本行业公共服务的设施建设、设备配置、人员配备、服务规范等具体标准,加强对有关单位工作开展情况的跟踪评估。以本规划为依据,结合全县工作实际,指导各乡镇人民政府充分履行职责。推动建立综合评价机制,集中解决规划实施中所面临的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的重大问题,并及时向县政府报告进展情况。定期开展社会满意度调查,及时了解社会公众对规划目标任务落实程度的情况反馈。
附表:1.旺苍县“十四五”教育服务重点项目一览表
2.旺苍县“十四五”卫生健康服务项目一览表
3.旺苍县“十四五”社会服务项目一览表
4.旺苍县“十四五”住房保障服务项目一览表
5.旺苍县“十四五”公共文化体育服务项目一览表
6.旺苍县“十四五”残疾人保障服务项目一览表
7.旺苍县“十四五”军人优抚保障服务项目一览表
附表1
旺苍县“十四五”教育服务重点项目一览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领域分类) |
建设地址 |
建设起止年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总投资(万元) |
项目业主 单位 |
行业主管部门 |
|
学前教育 |
|
|
|
43772 |
|
|
1 |
旺苍县城乡幼儿园建设项目 |
各乡镇 |
2022—2025 |
新征教育用地135亩;新建幼儿综合楼总建筑面积54000平方米,新建幼儿活动场18000平方米,配套建设管网道路、绿化、停车场等附属设施及教学设备购置等。 |
36000 |
县教育局 |
县教育局 |
2 |
旺苍县佰章幼儿园建设项目 |
东河镇 |
2021—2023 |
新征地15亩,新建教学用房、辅助用房、生活及活动用房6000平方米,户外活动场地建设及设施设备购置等。 |
3800 |
旺苍县佰章小学 |
县教育局 |
3 |
旺苍县普济镇幼儿园搬迁建设项目 |
普济镇 |
2022—2023 |
新建幼儿活动用房和服务用房1幢,总建筑面积4000平方米,配套建设管网、绿化、停车场及教学设备等。 |
1372 |
旺苍县普济镇中心幼儿园 |
县教育局 |
4 |
旺苍县白水镇中心幼儿园新建教学综合楼建设项目 |
白水镇 |
2022—2023 |
新建5000平方米教学楼综合楼1幢,及配套附属设施等。 |
1500 |
旺苍县白水镇中心幼儿园 |
县教育局 |
5 |
旺苍县嘉川镇中心幼儿园改扩建建设项目 |
嘉川镇 |
2022—2023 |
新建教学用房4000平方米、改建综合用房2000平方米,户外活动场地建设及设施设备购置等。 |
500 |
旺苍县嘉川镇中心小学校 |
县教育局 |
6 |
旺苍县木门镇中心幼儿园改扩建建设项目 |
木门镇 |
2020—2021 |
新建教学用房4000平方米、改建综合用房2000平方米,户外活动场地建设及设施设备购置等。 |
600 |
旺苍县木门镇中心小学校 |
县教育局 |
|
义务教育 |
|
|
|
80860 |
|
|
1 |
旺苍县嘉川镇中心小学校新建校园建设项目 |
嘉川镇 |
2019—2021 |
新征教育用地46824.84平方米(70.23亩),新建校舍面积30929平方米,新建运动场及幼儿活动场10658平方米,配套道路、绿化、围墙、校园文化设施建设及设备购置等,其中幼儿园用地7326平方米,建设幼儿园教学及辅助用房3722平方米和附属设施等。 |
20000 |
旺苍县嘉川镇中心小学校 |
县教育局 |
2 |
旺苍县灵溪小学改建项目 |
东河镇 |
2024—2025 |
改造教学及辅助用房16200平方米、生活用房9500平方米,配套附属设施改造及设施设备购置。 |
3000 |
旺苍县东河小学 |
县教育局 |
3 |
四川省广元市采煤沉陷区旺苍县刘瑞龙红军小学改扩建项目 |
东河镇 |
2023—2024 |
改建红色教育场馆3600平方米;新建红色教育中心广场1个;“互联网+”教育等教育教学设施设备购置;改建师生活动场地3000平方米;改造校园文化、绿化等配套附属设施等。 |
5000 |
旺苍县东河小学 |
县教育局 |
4 |
旺苍县东河小学运动场 |
东河镇 |
2021—2023 |
新建室外篮球场2个,乒乓球场1个,拆除教师宿舍楼2幢2400平米,新建钢结构运动场4800平方米,地下室为游泳池和室内乒乓球馆,1层为室内篮球馆(含200米环型跑道),2层为足球场。 |
5000 |
旺苍县东河小学 |
县教育局 |
5 |
旺苍县实验小学校园活动场地扩充及校门通道建设 |
东河镇 |
2023—2025 |
拆除校园东侧及老文化馆闲置游泳池,改建师生进出校园通道及安全通道、扩充校园面积。新建长约80米、宽约30米校门通道(由校园东侧至电影院步行街)。拆除老文化馆住宿楼20户,增加学生活动场地2000平方米。 |
3700 |
旺苍县实验小学 |
县教育局 |
6 |
旺苍县普济小学教学综合楼建设项目 |
普济镇 |
2023—2025 |
拆除奉贤楼904平方米,新建教学综合楼2500平方米,新建塑胶操场9000平方米,配套附属设施建设及设备购置等 |
960 |
旺苍县普济镇中心小学校 |
县教育局 |
7 |
旺苍县国华初级中学校运动场建设项目 |
国华镇 |
2023—2024 |
新建运动场10000平方米及篮球馆、厕所、更衣室、运动场绿化等附属设施,购置相关附属设备。 |
2900 |
旺苍县国华初级中学校 |
县教育局 |
8 |
旺苍县国华镇中心小学校建设项目 |
国华镇 |
2021—2023 |
新建教学楼1栋3000平方米,新建学生公寓1栋1500平方米,新建运动场12000平方米,配套绿化、堡坎、围墙等附属设施建设及设备购置等。 |
1800 |
旺苍县国华镇中心小学校 |
县教育局 |
9 |
旺苍县黄洋小学初中部建设项目 |
黄洋镇 |
2021—2023 |
新建教学综合楼1幢,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新建教学楼1幢,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新建运动场12000平方米,配套道路、堡坎、塑胶跑道、篮球场、足球场、羽毛球场、围墙、绿化等附属设施建设及设备购置等。 |
3200 |
旺苍县黄洋镇中心小学校 |
县教育局 |
10 |
石桥小学改扩建建设项目 |
嘉川镇 |
2022—2023 |
新建教学辅助用房2500平方米;拆除原有食堂;新建综合楼3500平方米;新建连廊一处500平方米;学校校门改造、校园绿化、配套附属设施建设及设备购置等。 |
1800 |
旺苍县石桥小学 |
县教育局 |
11 |
旺苍白水初级中学校教学楼建设项目 |
白水镇 |
2023—2024 |
新建教学楼3000平方米。 |
1500 |
旺苍白水初级中学校 |
县教育局 |
12 |
旺苍县九龙镇中心小学校运动场建设项目 |
九龙镇 |
2023—2024 |
改扩建运动场7000平方米,配套、堡坎、围墙、停车场等附属设施建设及设备购置等. |
2000 |
旺苍县九龙镇中心小学校 |
县教育局 |
13 |
旺苍县三江中学教学楼及宿舍建设项目 |
三江镇 |
2023—2024 |
新建教学综合楼1幢,建筑面积6000平方米;拆除旧教学楼2幢;新建学生宿舍楼1幢,建筑面积3200平方米;改建校门及运动场10000平方米,配套绿化、风雨舞台、围墙、停车场等附属设施建设及设备购置等。 |
3500 |
旺苍县三江初级中学校 |
县教育局 |
14 |
旺苍县凤凰小学建设项目 |
东河镇 |
2023—2025 |
拆除原看守所住宿楼2幢3856平方米、民房2幢1600平方米、原看守所办公楼和武警中队办公楼10000平方米,新征教育用地45亩;新建教学楼1幢,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新建教学综合楼1幢,建筑面积2500平方米;新建学生运动场8000平方米,配套道路、绿化、停车场等附属设施建设及设备购置等。 |
12000 |
县教育局 |
县教育局 |
15 |
旺苍县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建设项目 |
各中小学 |
2021—2025 |
维修改造中小学校舍500000平方米;开展校园改造及活动场地建设。 |
5000 |
各中小学校 |
县教育局 |
16 |
旺苍县中小学运动场提能工程建设项目 |
各中小学 |
2022—2025 |
塑化中小学运动场300000平方米,完善配套附属设施。 |
4500 |
各中小学校 |
县教育局 |
17 |
中小学教学设施设备购置项目 |
各中小学 |
2022—2025 |
购置计算机3000台、实验教学设备150000台套件、学生床25000架、课桌凳30000套。 |
5000 |
各中小学校 |
县教育局 |
|
普通高中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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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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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8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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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四川省旺苍中学教学楼建设项目 |
东河镇 |
2021—2023 |
新建教学楼1幢,建筑面积7300平方米,配套水电、绿化等配套附属设施建设及设备购置等。 |
4000 |
四川省旺苍中学 |
县教育局 |
2 |
四川省旺苍东城中学(初中部)学生宿舍楼建设项目 |
东河镇 |
2022—2024 |
新建初中部学生宿舍楼1幢,建筑面积12000平方米;配套道路、绿化、停车场等附属设施建设及设备购置等 |
4031 |
四川省旺苍东城中学 |
县教育局 |
3 |
四川省旺苍中学改扩建项目 |
东河镇 |
2023—2025 |
新征拆自来水办公楼,植物油厂职工住宅楼,新建教学办公楼8579平方米,新建学术报告厅和体育馆,新建女生宿舍楼1幢,维修扩建学校大门及配套附属工程以及设施设备购置等。 |
12900 |
四川省旺苍中学 |
县教育局 |
4 |
四川省旺苍东城中学学生体育综合训练馆建设项目 |
东河镇 |
2024—2025 |
新建学生体育综合训练馆1幢,建筑面积14000平方米;新建校园排污泵站1座、安装高压变电器1台;配套道路、绿化、停车场、校园文化等附属设施建设及设备购置等。 |
8900 |
四川省东城中学 |
县教育局 |
|
职业教育 |
|
|
|
73780 |
|
|
1 |
旺苍职业中学产教融合实训培训基地建设项目 |
东河镇 |
2021—2024 |
新征教育用地180亩;新建厂房楼12000平方米、实训楼10000平方米、培训楼6000平方米、综合楼3000平方米;新建公寓住宿楼20000平方米、食堂6000平方米;新建文体活动场地30000平方米;配套道路、水电、绿化等附属设施建设及实训实习设备购置等。 |
50000 |
旺苍职业中学 |
县教育局 |
2 |
旺苍职业中学产教融合汽车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
东河镇 |
2024—2026 |
新建培训实训营业综合楼8000平方米、学员公寓3000平方米、食堂及办公综合楼3000平方米、汽车驾驶场地20000平方米;配套道路、水电、绿化等配套附属设施及实训实习生产设备购置等。 |
20000 |
旺苍职业中学 |
县教育局 |
3 |
旺苍职业中学产教融合家政(含养老、托幼)实训培训基地建设项目 |
东河镇 |
2024—2026 |
新建实训楼综合楼1幢,建筑面积10000平方米;配套附属设施及实训培训设施设备购置。 |
3780 |
旺苍职业中学 |
县教育局 |
|
特殊教育 |
|
|
|
1000 |
|
|
1 |
旺苍县特殊教育暖心工程建设项目 |
东河镇 |
2021—2023 |
新建特殊教育康复中心建设1个、资源中心1个、乡镇中心小学资源教室15个。 |
1000 |
旺苍县特殊教育学校 |
县教育局 |
|
其他教育 |
|
|
|
69500 |
|
|
1 |
旺苍县教师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 |
各中小学 |
2023—2025 |
新建教师保障性住房552套,及配套附属设施。 |
8500 |
旺苍县教育局 |
县教育局 |
2 |
旺苍研学实践教育特色基地暨川北青少年艺术创作培训基地建设项目 |
东河镇 |
2025—2027 |
新征教育用地200亩;新建综合楼12000平方米、研学楼10000平方米、科普艺术中心楼10000平方米、研学实践园地100000平方米、食堂5000平方米;新建体育训场地50000平方米、文化广场30000平方米;配套道路、水电、绿化等附属设施建设及实训实习设备购置等。 |
50000 |
旺苍县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 |
县教育局 |
3 |
旺苍县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建设项目 |
东河镇 |
2024—2026 |
新征教育用地20亩;新建青少年活动中心楼4000平方米、艺术特长培训及课业辅导综合楼4000平方米,配套附属设施建设及设施设备购置等。 |
6000 |
旺苍县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 |
县教育局 |
4 |
旺苍县教师发展培训中心建设项目 |
东河镇 |
2025—2027 |
新征教育用地20亩;新建培训综合楼4000平方米、商务酒店4000平方米(为学员及社会提供食宿),配套附属设施建设及设施设备购置等。 |
5000 |
旺苍县教师培训中心 |
县教育局 |
序号 |
项目名称(领域分类) |
建设地址 |
建设起止年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总投资 (万元) |
项目业主单位 |
责任单位 |
|
卫生健康服务 |
|
|
|
103640 |
|
|
1 |
旺苍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共卫生服务能力提升项目 |
东河镇 |
2021—2022 |
维修改建实验室、培训中心、应急指挥中心、职业危害因素监测室1500平方米,配套设施改建及设备购置。 |
1300 |
县疾控中心 |
县卫生健康局 |
2 |
旺苍县中医医院门诊综合楼建设项目 |
东河镇 |
2022—2024 |
新建门诊综合楼16000平方米(其中地表13层,地下2层)及附属设施设备;体现门诊中医特色,涵盖名医馆、治未病中心、乡村医生培训中心、制剂中心等;医院信息化建设、部分医疗设备购置等。 |
6300 |
县中医医院 |
县卫生健康局 |
3 |
旺苍县妇幼保健院旧业务楼维修改造项目 |
东河镇 |
2022—2023 |
维修改造旧业务楼7200平方米(儿童保健中心2000平方米、妇女保健中心2000平方米、病房及功能区3200平方米),配套设施改建及设备购置。 |
5250 |
县妇幼保健院 |
县卫生健康局 |
4 |
旺苍县天星镇卫生院医养结合项目 |
天星镇 |
2023—2025 |
新建医养结合服务综合楼7000平方米,医养设施设备购置及附属配套设施建设。 |
4600 |
天星镇卫生院 |
县卫生健康局 |
5 |
旺苍县人民医院急诊急救综合楼建设项目 |
东河镇 |
2023—2025 |
新建急诊急救综合楼8000平方米,及配套附属设施;购置医疗设备15台件。 |
6400 |
旺苍县人民医院 |
旺苍县卫生健康局 |
6 |
旺苍县传染病防治能力提升项目 |
东河镇 |
2023—2026 |
新建1个重大疫情救治基地6000平方米(含重大疫情集中隔离点、基础设施建设及设备采购);新建医疗救治中心5个,总建筑面积61000平方米,及附属配套设施、设备采购等。 |
46500 |
县人民医院 |
县卫生健康局 |
7 |
旺苍县人民医院医技综合楼建设项目 |
东河镇 |
2020—2023 |
新建医技综合楼14740平方米(地下1层,地上17层)及配套道路、绿化、停车场等附属设施建设。 |
6124 |
县人民医院 |
县卫生健康局 |
8 |
旺苍县人民医院防治能力提升项目 |
东河镇 |
2021—2023 |
新建业务用房1.45万平方米,维修改造业务用房1.13万平方米,购置设备及附属配套设施建设,门诊三层实验室升级改造采购,电梯采购。 |
10254 |
县人民医院 |
县卫生健康局 |
9 |
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项目 |
东河镇 |
2022—2022 |
配置医疗设施设备;开展特色科室建设。 |
200 |
县卫生健康局 |
县卫生健康局 |
10 |
旺苍县国华镇中心卫生院新建业务综合楼建设项目(二期) |
国华镇 |
2020—2022 |
新建业务综合楼4654.84平方米;维修原住院楼940平方米及附属配套设施;购置设备。 |
1927 |
县国华镇中心卫生院 |
县卫生健康局 |
11 |
旺苍县县域医疗卫生次中心建设项目 |
东河镇 |
2023—2025 |
新建业务用房13000平方米及附属配套设施建设,医疗设施设备购置。 |
8300 |
旺苍县卫生健康局 |
县卫生健康局 |
12 |
林江医院综合楼建设项目 |
东河镇 |
2022—2024 |
新建业务用房10254.82平方米(地下1层,地上6层),及配套设施建设等。 |
6485 |
林江医院 |
县卫生健康局 |
序号 |
项目名称 (领域分类) |
建设地址 |
建设起止年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总投资 (万元) |
项目业主单位 |
行业主管部门 |
|
养老服务 |
|
|
|
73417 |
|
|
1 |
旺苍县龙凤中心敬老院建设项目 |
龙凤镇龙凤社区 |
2022—2023 |
新建旺苍龙凤中心敬老院,设计床位200张,建设规模5935.06平方米。 |
1300 |
县民政局 |
县民政局 |
2 |
旺苍县东河镇养老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
东河镇东郊村 |
2023—2024 |
新建业务用房8500平方米,设计床位200张,其中护理型床位120张;附属设施建设及配套设施购置。 |
3200 |
县民政局 |
县民政局 |
3 |
旺苍县养老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
东河镇马家梁社区 |
2023—2024 |
新建旺苍县养老中心,设计床位250张,建设规模11125平方米;养老服务辅助设备购置。 |
3750 |
县民政局 |
县民政局 |
4 |
旺苍县养护院(失能照护中心)建设项目 |
东河镇马家渡社区 |
2022—2023 |
新建业务用房8500平方米,设计床位200张;相关配套设施购置。 |
3600 |
县民政局 |
县民政局 |
5 |
旺苍县公办养老机构消防设施升级改造项目 |
全县13所公办敬老院 |
2022—2023 |
对全县13个公办养老机构消防设施进行升级改造,共涉及床位1360张,主要改造升级火灾自动报警器系统、自动喷淋灭火系统、消火栓系统等。(上面已删除,保留了这个。前面专栏也变为13个项目,总投资相应减少) |
1217 |
县民政局 |
县民政局 |
6 |
旺苍县东河镇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项目 |
东河镇宋水社区、红垭村、南阳村、映月潭社区 |
2023—2024 |
新建宋水社区、红垭村、南阳村、映月潭社区4个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每个日间照料中心建设面积800平方米、设计床位25张);配套设施设备购置。 |
800 |
县民政局 |
县民政局 |
7 |
白水镇陈家岭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网络建设计划 |
陈家岭社区 |
2023—2023 |
新建设业务用房面积800平方米,设计床位20张;配套设施设备购置。 |
200 |
县民政局 |
县民政局 |
8 |
白水镇静乐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网络建设计划 |
静乐寺社区 |
2024—2024 |
新建设业务用房面积800平方米,设计床位20张;配套设施设备购置。 |
200 |
县民政局 |
县民政局 |
9 |
嘉川镇真武宫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网络建设计划 |
嘉川镇石龙村 |
2024—2024 |
新建设业务用房面积2400平方米,设计床位60张;配套设施设备购置。 |
600 |
县民政局 |
县民政局 |
10 |
普济镇代池坝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网络建设计划 |
普济镇清江村、中江村 |
2024—2024 |
新建清江村、中江村2个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每个日间照料中心建设面积800平方米、设计床位25张);配套设施设备购置。 |
400 |
县民政局 |
县民政局 |
11 |
黄洋镇赵家坝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网络建设计划 |
黄洋镇赵家坝社区 |
2023—2023 |
新建综合服务用房800平方米,设计床位20张;配套设施设备购置。 |
200 |
县民政局 |
县民政局 |
12 |
旺苍县川北康养中心建设项目 |
东河镇、木门镇、高阳镇、天星乡、米仓山镇、水磨乡 |
2022—2025 |
在东河镇、木门镇、高阳镇、天星镇、米仓山镇、水磨镇新建康养休闲中心及附属设施,新建综合服务用房80000平方米、绿化20000平方米;设康养床位1000张建设;康养设备购置等。 |
50000 |
县民政局 |
县民政局 |
13 |
旺苍县红城养老院建设项目 |
嘉川镇 |
2024—2025 |
新建业务用房总面积10000平方米、绿化面积2000平方米;设康养床位200张;新增各类设施设备200台(套)及附属设施建设。 |
2000 |
县民政局 |
县民政局 |
|
殡葬服务 |
|
|
|
11330 |
|
|
1 |
旺苍县公益性骨灰安放设施建设项目 |
东河镇长滩村 |
2022—2023 |
新建骨灰安放设施3500平方米及配套设施建设。 |
800 |
县民政局 |
县民政局 |
2 |
旺苍县嘉川公益性公墓建设项目 |
嘉川镇蔬菜村 |
2023—2024 |
占地50亩、坟梯建设、硬化道路2公里、绿化20亩及配套设施设备建设 |
800 |
县民政局 |
县民政局 |
3 |
旺苍县白水公益性公墓建设项目 |
白水镇大兴社区 |
2023—2024 |
占地45亩、坟梯建设、新建道路1.5公里、绿化15亩及配套设施设备建设 |
750 |
县民政局 |
县民政局 |
4 |
旺苍县普济公益性公墓建设项目 |
普济镇普子岭社区 |
2023—2024 |
占地48亩、坟梯建设、硬化道路1.6公里、绿化20亩及配套设施设备建设 |
780 |
县民政局 |
县民政局 |
5 |
旺苍县三江公益性公墓建设项目 |
三江镇三江坝社区 |
2023—2024 |
占地40亩、坟梯建设、硬化道路1.3公里、绿化10亩及配套设施设备建设 |
700 |
县民政局 |
县民政局 |
6 |
旺苍县殡葬服务提档升级改扩建项目 |
东河镇长滩村 |
2023—2025 |
改建殡仪服务综合楼5000平方米、火化车间4000平方米;墓区绿化美化55000平方米;新建骨灰安放设施3500平方米;殡仪服务设备、智能化管理系统购置及道路硬化、停车位、食堂等配套设施建设。 |
7500 |
县民政局 |
县民政局 |
|
其他服务 |
|
|
|
23150 |
|
|
1 |
旺苍县未成年人保护中心 |
东河镇马家渡社区 |
2023—2024 |
新建综合用房5160平方米及配套设施,设计床位120张。 |
1440 |
县民政局 |
县民政局 |
2 |
旺苍县儿童福利院配套设施设备建设项目 |
东河镇马家渡社区 |
2023—2024 |
新建室内羽毛球、乒乓球场馆;医疗康复设备、教育设备购置等。 |
600 |
县民政局 |
县民政局 |
3 |
旺苍县流浪乞讨救助管理中心建设项目 |
东河镇东郊村 |
2023—2024 |
新建旺苍县救助管理中心,设计床位50张,建设规模1600平方米;购置救助辅助设备。 |
650 |
县民政局 |
县民政局 |
4 |
旺苍县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
东河镇马家梁社区 |
2023—2024 |
新建社区综合服务中心8500平方米(含老年活动中心一个、青少年活动中心一个、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一个、社区服务中心一个);配套设备购置。 |
4000 |
县民政局 |
县民政局 |
5 |
旺苍县东河镇马家渡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
东河镇马家渡社区 |
2023—2024 |
新建综合服务用房800平方米及配套设施;采购配套设备。 |
300 |
县民政局 |
县民政局 |
6 |
旺苍县马家梁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
东河镇马家梁社区 |
2023—2024 |
新建综合服务用房800平方米及配套设施;采购配套设备。 |
300 |
县民政局 |
县民政局 |
7 |
旺苍县村级公共服务平台改扩建工程 |
全县220个村 |
2023—2024 |
改扩建220个行政村公共服务平台;采购配套设备。 |
13860 |
县民政局 |
县民政局 |
8 |
旺苍县民政救助信息保障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
东河镇百丈关社区 |
2023—2024 |
新建救助信息保障服务中心3500平方米;民政保障对象信息化管理平台和智慧民政信息系统建设及配套设备购置。 |
2000 |
县民政局 |
县民政局 |
附表4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址 |
建设起止年 |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
总投资 (万元) |
项目业主单位 |
行业主管部门 |
|
城镇老旧小区改造 |
|
|
|
63045 |
|
|
1 |
老旧小区改造升级(11个项目) |
县城84个老旧小区 |
2021—2025 |
涉及14个社区,84个小区,50.2万平方米,6100户。包括小区主体维修、小区内外配套基础设施改造。 |
60000 |
县房地产事务中心、县城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2 |
旺苍县治煤小区等13个老旧小区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项目 |
东河镇 |
2021—2025 |
涉及东河镇7个社区13个老旧小区,1229户。新建燃气管道、供排水等小区内外配套基础设施。 |
3045 |
县房地产事务中心 |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附表5
旺苍县“十四五”公共文化体育服务项目一览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领域分类) |
建设地址 |
建设起止年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总投资(万元) |
项目业主 单位 |
行业主管 部门 |
|
文旅产业 |
|
|
|
1099280 |
|
|
1 |
米仓山大峡谷旅游景区项目 |
盐河镇 |
2023—2025 |
新建景区连接公路40公里、环卫设施、水电气讯设施、安全防护设施;新建游客服务中心4.8万平方米、步游道25公里、观光索道、观光电梯、观景台15个、游客休憩设施、生态停车场、生态旅游厕所18座、标识系统、智慧旅游系统;改造提升龙潭子峡谷地质公园、盐井河峡谷森林公园、鼓城山峡谷生态家园,精心打造一批景区景点;新建米仓古道及生物多样性展示中心、露营基地、酒店民宿、康养中心。 |
226000 |
县旅游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县文化旅游和体育局 |
2 |
盐井河峡谷国家4A级旅游景区建设项目 |
盐河镇 |
2023—2023 |
建设游客中心1座、景区大门、生态停车场、旅游厕所、景点16处、入口景观2处、标识系统、智慧旅游系统、通讯基站8座、游客休憩设施110处、隐蔽式输电线路、购物设施、安防系统、消防系统、无障碍设施、垃圾收集设施等,增设摆渡车,实施人居环境整治、景区沿线房屋风貌塑造、供水工程,打造一批乡村酒店、露营基地、农家乐、民宿、旅游商品购物点。 |
8585 |
县林业局 县旅游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县文化旅游和体育局 |
3 |
天星—盐河片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
天星镇 |
2022—2025 |
建设徐家坝民宿集聚区、高端酒店、精品民宿、医养结合康养医院、生态康养小区、康疗养基地、森林公园、绿色食品基地,配套建设停车场、标识标牌系统、智慧旅游信息化系统等配套基础设施。 |
13400 |
国投公司 |
县文化旅游和体育局 |
4 |
大茅坡—鹿亭温泉4A级旅游景区 |
高阳镇 |
2023—2027 |
新建游客中心1个、生态停车场5000平方米、旅游厕所10个,改建景区公路,打造大茅坡精神纪念园、高标准茶叶种植基地、鹿亭温泉康养度假区、汉王山森林康养区、贡茶园茶事体验区等,建设景区步游道、游憩设施、改造民居风貌,完善标识系统,配套建设智慧旅游信息化系统等基础设施。 |
12000 |
高阳镇 |
县文化旅游和体育局 |
5 |
云雾山森林康养旅游度假区 |
国华镇 |
2023—2027 |
以云雾山的溶洞群、自然景观、红军战斗遗址为基础,新建游客服务中心、生态停车场、旅游厕所、精品民宿、露营基地、观景平台、游步道、索桥、吊桥、栈道和林下综合开发等项目,打造红色旅游基地、生态康养基地和高标准巴山木竹笋用竹基地,建成集吃、住、行、游、购、娱于一体的综合性康养旅游度假区。 |
60000 |
新疆察布查尔县新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县文化旅游和体育局 |
6 |
天星谷文旅康养综合体 |
天星镇 |
2023—2025 |
分期建设高山陆地富硒蔬菜基地、全国农特产品展示中心、高端旅游酒店、特色美食商业街、特色民宿度假村、生态农业体验园、综合疗养健康院、摄影基地、配套游乐设施等,打造集农文旅为一体的综合性度假区。 |
500000 |
广东中山市祥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县文化旅游和体育局 |
7 |
张华镇松浪村“亭子溪”创建国家3A级旅游景区 |
张华镇 |
2022—2024 |
提升改造“农旅融合”项目1个、红李博览园、森林瞭望塔等项目,建设亭子溪生态旅游公路,改造旅游民居200户,打造景区景点8个。 |
700 |
张华镇
|
县文化旅游和体育局 |
8 |
白水镇光明村创建国家3A级旅游景区 |
白水镇 |
2022—2024 |
开发沿雷家沟沿线已有阶梯青莲池和高山鱼塘30余亩、青莲池三面瓜果采摘园100亩、白水村茶园和光明高山茶场200亩、埋银垭水库和黄金水库等天然垂钓和水上休闲区。 |
780 |
白水镇
|
县文化旅游和体育局 |
|
体育服务 |
|
|
|
7231 |
|
|
1 |
旺苍县乡镇多功能运动场和乡镇全民健身中心建设项目 |
各乡镇 |
2023—2025 |
在全县各乡镇均建设多功能运动场1个或全民健身中心1个。多功能运动场地总面积不低于1200平方米,设置足球或篮球等场地和健身路径等健身设施。全民健身中心项目室内、室外体育场地总面积不低于1000平方米(其中室内体育场地面积不低于150平方米),设球类、室内健身器械、体操房等健身设施。 |
3000 |
县文化体育中心 |
县文化体育中心 |
2 |
旺苍县文化体育中心维修改造和设备购置项目 |
县文化体育中心 |
2023—2025 |
1.体育馆消防实施设备采购及维修:采购更换消防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新增应急备用电源(柴油发电机系统)。更换维修消防水炮、应急照明控制柜。维修应急照明系统、消防水泵,购置消防设施设备。 2.体育馆中央空调升级:更换中央空调机组;更换中央空调室内送风管道;清洗或更换体育馆新风系统。 3.更换体育馆内看台座椅3000座;维修或更换室内篮球场木地板1400平方米、部分龙谷架;体育馆内声学提升改造。 4.体育馆、游泳馆、体育场外墙翻新4万余平方米;屋顶防漏维修处理更换夹心彩钢瓦。 5.更换室外及室内健身房各类健身器械;维修游泳馆锅炉。 6.改造升级2片门球场及新建风雨棚1个;改造升级现有2片篮球场并增加灯光;新扩建室外篮球场2片并安装灯光;新建轮滑场1片;新增体育场地面积2000余平方米。 |
1185 |
县文化体育中心 |
县文化体育中心 |
3 |
东河体育公园建设项目 |
东河镇 |
2023—2025 |
建设公园总面积不低于2万平方米。其中,健身设施用地占比不低于20%,绿化用地占比原则上不低于50%。配置4块以上符合当地群众需求的运动场地,可同时开展的体育项目不少于3项。 |
546 |
县文化体育中心 |
县文化体育中心 |
4 |
县全民健身中心(小型体育综合体)建设项目 |
县文化体育中心 |
2023—2025 |
改扩建全民健身中心(小型体育综合体)7540平方米。其中:新建足球、乒乓球、羽毛球运动区、儿童活动区、健身房和多功能活动区、共3440平方米;改建游泳馆4100平方米;配套建设相关附属设施。 |
2500 |
县文化体育中心 |
县文化体育中心 |
|
文化服务 |
|
|
|
11610 |
|
|
1 |
旺苍县“高清四川.智慧广电”建设项目 |
旺苍县 |
2023—2024 |
包括新媒体传播平台建设项目,打造县级融媒体传播平台,建成一次采集、多种生成、多元传播的“中央厨房”;高清视听智能终端普及项目,全面推广“蜀小果”4k智能机顶盒2万台;智慧广电传播体系建设项目,推进全国有线电视网络整合和互联互通平台建设及有线电视网络数字化转型和光纤化、IP化改造,推进云平台建设、千兆光纤宽带接入部署;建设云平台,建立面向5G的移动交互广播电视技术体系。 |
1160 |
县文化旅游和体育局 |
县文化旅游和体育局 |
2 |
乡村文化振兴示范点建设项目 |
旺苍县 |
2023—2025 |
文化氛围打造及设施设备购置。 |
200 |
县文化旅游和体育局 |
县文化旅游和体育局 |
3 |
川陕苏区红军文化保护利用示范园 |
东河镇、木门镇 |
2021—2025 |
木门会议会址纪念馆展陈提升;青龙寨战斗址、黄猫垭战斗指挥部旧址修复与利用及配套基础设施和环境整治;木门会议旧址、红军城革命文物遗址群安防、消防及技防提升。打造红军精神干部培训学院;红色文化体验学院;红色文化研学基地;开发“妇女独立师、红四方面军直属水兵连、少年国际先锋师”三大主题且参与度高、互动性强的影视、歌舞、冒险探秘等旅游产品;游客中心、生态停车场、标识标牌系统、水电气光纤配套基础设施建设。 |
2000 |
县文化旅游和体育局 |
县文化旅游和体育局 |
4 |
公共文化服务巩固提升工程(二期) |
旺苍县 |
2021—2022 |
建设数字文化馆、数字图书馆及总分馆;乡镇文化广场(文化氛围)打造;综合文化站配置设备、农家书屋图书及书架补充;实施应急广播村村响延伸项目;实施村级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建设木门醪糟传习所等非遗布展等。 |
1000 |
县文化旅游和体育局 |
县文化旅游和体育局 |
5 |
旺苍县数字化文化馆建设 |
东河镇 |
2022—2023 |
建设具有数字服务能力的网站,达到5个TB存储量,具有支撑网上教学、办公自动化等业务,磁盘阵列达10TB,配备摄像机等数字采编播设备。建成区域内文化资源存储发布共享及鉴赏中心。 |
50 |
县文化旅游和体育局 |
县文化旅游和体育局 |
6 |
非遗(端公戏)博物馆建设 |
三江镇 |
2022—2023 |
建设非遗(端公戏)博物馆20000平方米及配套基础设施。 |
2500 |
县文化旅游和体育局 |
县文化旅游和体育局 |
7 |
舞台情景剧《红色土地.红色记忆》 |
旺苍县 |
2022—2023 |
采用音舞诗画艺术生动再现80多年前红军在旺苍波澜壮阔的革命壮举。 |
250 |
县文化旅游和体育局 |
县文化旅游和体育局 |
序号 |
项目名称 (领域分类) |
建设地址 |
建设起止年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总投资 (万元) |
项目业主 单位 |
行业主管 部门 |
|
残疾人保障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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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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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残疾人之家 |
国华镇 |
2021-2025 |
100㎡的房屋改造,购买康复设备。 |
15 |
县残联 |
县残联 |
2 |
残疾人之家 |
三江镇 |
2021-2025 |
100㎡的房屋改造,购买康复设备。 |
15 |
县残联 |
县残联 |
3 |
残疾人之家 |
黄洋镇 |
2021-2025 |
100㎡的房屋改造,购买康复设备。 |
15 |
县残联 |
县残联 |
4 |
残疾人之家 |
嘉川镇 |
2021-2025 |
100㎡的房屋改造,购买康复设备。 |
15 |
县残联 |
县残联 |
5 |
残疾人之家 |
龙凤镇 |
2021-2025 |
100㎡的房屋改造,购买康复设备。 |
15 |
县残联 |
县残联 |
6 |
残疾人之家 |
白水镇 |
2021-2025 |
100㎡的房屋改造,购买康复设备。 |
15 |
县残联 |
县残联 |
7 |
残疾人之家 |
东河镇 |
2021-2025 |
100㎡的房屋改造,购买康复设备。 |
15 |
县残联 |
县残联 |
8 |
残疾人之家 |
木门镇 |
2021-2025 |
100㎡的房屋改造,购买康复设备。 |
15 |
县残联 |
县残联 |
9 |
残疾人之家 |
普济镇 |
2021-2025 |
100㎡的房屋改造,购买康复设备。 |
15 |
县残联 |
县残联 |
10 |
残疾人之家 |
五权镇 |
2021-2025 |
100㎡的房屋改造,购买康复设备。 |
15 |
县残联 |
县残联 |
11 |
残疾人之家 |
大德镇 |
2021-2025 |
100㎡的房屋改造,购买康复设备。 |
15 |
县残联 |
县残联 |
12 |
残疾人之家 |
水磨镇 |
2021-2025 |
100㎡的房屋改造,购买康复设备。 |
15 |
县残联 |
县残联 |
13 |
残疾人之家 |
英萃镇 |
2021-2025 |
100㎡的房屋改造,购买康复设备。 |
15 |
县残联 |
县残联 |
14 |
残疾人之家 |
天星镇 |
2021-2025 |
100㎡的房屋改造,购买康复设备。 |
15 |
县残联 |
县残联 |
15 |
残疾人之家 |
盐河镇 |
2021-2025 |
100㎡的房屋改造,购买康复设备。 |
15 |
县残联 |
县残联 |
附表7
序号 |
项目名称 (领域分类) |
建设地址 |
建设起止年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总投资 (万元) |
项目业主单位 |
行业主管部门 |
|
军人优抚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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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7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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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旺苍烈士陵园纪念设施建设项目 |
旺苍县松米山森林公园内 |
2023.9—2024.12 |
新建烈士陈列馆、烈士英名墙;新增不少于500平方米的绿化面积等。 |
1000 |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
2 |
新建旺苍光荣院 |
中国红军城内 |
2023.10—2024.10 |
占地面积三亩,建设规模3000平方米,床位达100张。 |
1874 |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
3 |
旺苍县优抚医院建设项目 |
东河镇 |
2023.6—2024.12 |
占地面积三亩,建设规模3000平方米,床位达100张。 |
1500 |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