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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公网安备 51082102000002号10月6日,旺苍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在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县某家庭农场售卖收购的冬梨时,未按规定开具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执法人员对当事人进行了批评教育,并限期10日内整改到位。11月6日,执法人员对该家庭农场整改情况进行复查时,发现当事人仍未对销售的冬梨附加承诺达标合格证标识。执法人员依法下达了《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给予当事人200元的行政处罚。
承诺达标合格证是农产品产地准出、质量安全追溯的重要载体,是落实食用农产品生产主体责任的一项重要措施。自2023年1月1日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正式实施以来,旺苍县农业农村局切实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执法,开具的全市首个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违法罚单将有效引导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依法生产经营,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县农业农村局王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