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旺苍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11月10日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发布机构:县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 2023-11-10 15:56 字体: [ ]

行政相对人名称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处罚内容 罚款金额(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处罚有效期 公示截止期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是否为简易程序处罚
刘晋蜀 旺农(动卫)罚〔2023〕6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九十七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一百条第一款 2023年10月31日当事人从一猪贩子手中购进11头仔猪,购进金额2200元。2023年11月1日8时30分许,使用自家车辆川H376A8到水磨镇街道贩卖,期间被水磨镇畜牧兽医站站长黄明明现场挡获。后经补检合格进行销售,获得销售收入3500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九十七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一百条第一款 处罚款1050元 0.105 2023/11/9 2099/12/31 2024/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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