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应急委办〔2023〕7号
旺苍县应急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强化气象预警和应急响应联动工作的
实施意见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旺苍经开区管委会:
为切实提升暴雨、干旱、暴雪、低温、冰冻、强降温、霜 冻、大风、大雾、高温、雷电、冰雹等气象灾害防范应对工作 水平,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我县实际,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 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指示精神和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坚持 “人民至上、生命至上” 理念,切实增强 “ 时时放心不下” 的责任感,进一步树牢底线 思维和极限意识,采取有力措施,着力解决气象预警与应急响 应联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短板,抓紧抓实抓细重大气象灾害 防范应对措施,最大限度减少和降低气象灾害造成的损失和影响,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生产生活秩序稳定。
二、完善气象预警信息发布机制
(一)强化信息共享。县应急管理局、县气象局建立气象预 报预警信息(含预警信号,下同)共享机制,实现气象灾害预报 预警信息的实时共享。县气象局要充分利用国家突发事件预警 信息发布平台,实现预警信息在第一时间权威发布,并将发布 的气象预警信息及时推送给县应急管理局以及其他相关部门(单 位)。县应急管理局及时接收县气象局发布的气象预警信息,并 充分利用已有信息化应用平台,主动与县气象局和市应急管理 局对接,及时获取气象预警信息,确保横向传递到位、纵向互联互通。
(二)完善 “叫应”机制。县气象局发布气象红色预警信息, 除推送至相关部门外,还要第一时间电话报告县防汛抗旱或气 象灾害防御指挥机构负责人,并通知县应急管理局主要负责人 或分管负责人,确认其收到后做好记录。并按照与县应急管理 局商定的渠道,通过短信、微信等提醒预警覆盖的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村(社区)防汛责任人,确保预警信息即时到人、 防范措施灾前到位。
(三)拓展发布渠道。县气象局、县应急管理局要加强与宣 传、广电、通信等部门联动,充分利用广播、 电视、短信、微 博、微信、 电子显示屏以及国家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平台、 应急广播系统等渠道,及时向公众广泛发布气象预警和相关应 急响应信息,确保及时传达到村到户、到企到人,特别是要及 时覆盖、传递到外来旅游人员、外来务工人员、工程施工人员、 偏远山区群众等群体。并会同相关单位引导公众远离危险区域、 听从安全防范工作提示, 防范气象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县 应急管理局要督促工矿商贸企业主动对接县气象局,特别是矿 山井下开采企业,要对自身工作实际和需求,最大程度争取县 气象局技术支持,量身定制专业气象服务方案, 以便县气象局 开展精细化靶向服务,科学指导相关企业精准执行极端天气停 产撤人等工作措施。县应急管理局要督促指导乡镇、村(社区) 使用大喇叭、铜锣、手摇报警器、敲门通知等手段及时发布预 警信息,并协助指导做好村(居)民特别是老、幼、病、残、孕 等特殊群体的转移责任措施,做到预警转移不漏一户、不落一人。
三、强化预警响应联动
(四)建立高效协同的预警响应联动机制。县应急管理局收 到气象预警信息后,要主动对接县相关部门(单位)开展灾害风险综合会商,根据预警级别及实际情况进行风险研判,督促协调相关部门和属地乡镇,按照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及相关专项应 急预案果断采取 “ 关、停、 限” 、组织受威胁人员避险转移等措施,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五)强化暴雨预警与防汛应急响应衔接。县应急管理局在 组织修订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时,要把暴雨预警纳入应急响应启 动条件,结合辖区承灾能力合理确定应急响应级别, 明确行动 措施。各乡镇必须将暴雨黄色、橙色、红色预警信号纳入应急 响应启动条件,及时将启动情况报上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 收 到暴雨预警信息后,要及时报请县防汛抗旱指挥机构依据预案 启动应急响应,组织、指导做好暴雨引发洪涝灾害的应急准备工作。
(六)加强强对流天气预警与响应联动。县气象局要加强对 雷电、大风、冰雹等强对流天气的监测和短时临近预报,及时 共享周边、上下游气象信息情况,并预报到乡镇和局部地区, 及时发布并向相关单位和责任人推送预警信息。县应急管理局 和县气象局要针对强对流天气危害程度,按照分级负责、属地 管理的原则,及时向县人民政府提出启动响应建议,并依据有关预案组织协调开展应对处置。
四、加强气象预警区域防范应对
(七)增强指挥救援和救灾救助能力。县应急管理局要对本 区域抢险救援力量物资再梳理、再统计,做到底数清、情况明,要结合灾害特点适度前置救援力量和物资装备,进一步完善极端灾害性天气应急救援方案,提升高效安全遂行抢险救援能力。 灾后要及时统计、核实灾情并上报,视情启动自然灾害救助响 应,全力保障受灾地区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社会稳定。县气象 局要加强与县应急管理局的工作联动,研判气象灾害实况和发 展变化趋势,主动提供灾害救援现场专项气象服务,协同做好应急指挥救援相关工作。
(八)加强红色预警县域防范应对。县应急管理局收到市、 县气象台发布的暴雨红色预警信息后,要及时报请县防汛抗旱 指挥部依据预案启动应急响应,组织协调开展应对处置。督促 指导各乡镇做好转移避险、隐患排查、值班值守、物资队伍准备等防范应对工作。
(九)加强气象灾害防御宣传教育引导。县应急管理局、县 气象局要将气象灾害防范应对科普宣传纳入科普教育宣传场馆、 科普作品创作以及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的重要内容,面向公 众加强对气象灾害,特别是雷电、大风、冰雹等强对流灾害天 气致灾风险、预报预警信息、灾害防御措施的宣传和解读, 引 导公众正确识别、科学防范气象灾害风险,大力提高科普宣传覆盖面和成效,不断提升主动避险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五、强化气象预警和应急响应科学性
(十)加强气象预警技术支撑。县气象局要加强灾害性天气 的形成机理和变化规律研究,对影响广泛的极端天气过程,及时组织复盘总结。深化四川省基层气象灾害预警服务平台的应用。重特大气象灾害发生后,县应急管理局要会同县气象局组 织开展气象预警和应急响应联动实施效果评估,进一步完善气 象预警与应急响应启动条件的衔接机制,推动突发事件预警信 息发布平台建设和使用,提升气象预警和应急响应的精准性和科学性。
(十一)加强普查成果应用。县气象局要会同县应急管理局, 按照有关规定获取本地区各行业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数据, 充分开展普查成果应用,重点结合本地历史灾情、下垫面情况和防灾减灾能力等实际情况,开展阈值评估,不断优化完善基于致灾阈值的气象预警服务。县应急管理局要会同涉灾重点行业部门,加强普查数据共享,探索建立多行业、多类型、多形式的普查成果应用体系和阶段性成果应用模式,有序推动普查成果在气象预警和应急响应联动上的应用。
六、保障措施
(十二)加强组织领导。县应急管理局、县气象局要切实加 强气象灾害防范应对工作的组织领导,结合辖区实际,健全完 善气象预警和应急响应联动工作机制,加强沟通联系,强化应 对举措,细化任务要求,压实各方责任,确保各项应对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进。
(十三)加强检查督导。县应急管理局、县气象局要切实做 好检查督导工作,建立气象预警和应急响应措施落实情况的督查检查机制,通过督导检查等多种方式,确保各类预警和响应措施落实到位。
(十四)加强值班值守。县应急管理局、县气象局要切实做 好值班值守工作,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带班、值班人员24小时值 守制度,做到实时信息畅通。 紧盯重点地区和关键时段,保持 应急状态,强化预警与应急响应联动,确保有预警就有响应、有行动、有反馈,形成工作闭环。
旺苍县应急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