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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苍县普济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普济镇端午节前安全生产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机构:普济镇 发布时间: 2023-06-28 09:32 字体: [ ]


普府发〔2023〕156号


旺苍县普济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普济镇端午节前安全生产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镇级有关部门:

现将《普济镇端午节前安全生产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旺苍县普济镇人民政府

2023年6月19日



普济镇端午节前安全生产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临近端午假期,各村(社区)、镇级有关部门要清醒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深刻吸取近期全国各地事故教训,务必按照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三管三必须”的要求,结合《旺苍县普济镇重大隐患事故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实施方案》(普府发〔2023〕145号),认真落实端午期间的安全监管责任和措施,进一步推动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的实际运用,持续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安全风险防范责任和隐患排查治理措施,严防事故发生。为有效做好端午节前安全生产排查整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坚持安全第一、生命至上理念,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家、省、市及县委县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巩固提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攻坚成果,持续推动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落实落地,通过前置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重大风险和全面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有效预防或减少事故发生,为全镇广大干部群众平安过节和镇域经济社会持续向好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二、时间安排

2023年6月19日起至6月21日。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普济镇端午节前安全生产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顺利开展,特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刘 迅   党委副书记、镇长

常务副组长:张耀文   副镇长

副 组 长:史桂香   党委委员、副镇长

罗 陵   党委委员、普济派出所所长

向 益   便民服务中心主任

联 络 员:李柏林    社会治理办公室主任

成     员:赵钰祥   党政综合与乡村振兴办主任

何瑞峰   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主任

商霞玲   社会事务办公室主任

严子涛   农业服务中心主任

徐学军   畜牧站站长

杨 斌   普济自然资源所所长

赵 坤   普济市场监管所所长

各村(社区)书记、副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社会治理办公室,由李柏林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四、工作重点

(一) 强化风险辨识管控。各村(社区)、镇级各部门务必针对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实际,进一步健全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控”工作机制,系统分析研判,全面开展安全风险辨识,分级分类逐项落实风险管控责任和措施,确保安全风险可控受控。要通过短信、微信、公告、广播、坝坝会等形式,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预警提示,引导社会公众加强防范。〔责任领导:各村(社区)书记,各行业分管领导;责任单位:各村(社区)、镇级各部门〕

(二) 强化重点行业排查整治。各村(社区)、镇级各部门要结合当前全镇安全风险研判情况,紧盯重点领域和关键点位,对安全生产高危(高风险)环节进行专项整治。

1.交通领域

(1)检查对象

录入“蜀路通”APP内的所有道路;

辖区内所有桥梁;

辖区内所有运输车辆、老年代步车、农用车辆、三无车辆。

(2)检查内容

检查各类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如道路安全防护不足,标志标线缺乏、设置不合理或错误,道路线性不良、视距不良、道路开口设置不当、道路行驶宽度突变、路面抗滑能力不足以及警示提示标识不全等;

检查全镇所有桥梁安全隐患,如漫水桥安全防护不足,警示标志缺乏,存在堵塞垮塌风险等;

检查各类交通运输安全隐患,如道路运输营运车辆超员、超限和超速行驶,非营运车辆违法载人,非法改装车辆从事道路营运,非法从事危险品运输,营运车辆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驾驶员从业资格不符要求,非法从事学生接送车辆,以及酒后驾车等。

(3)整治要求。一是对道公路临水、高落差、陡坡等险要路段或路侧防护不足的路段形成隐患清单报县级行业主管部门;二是对标识缺失的及时进行增设或更换,在视距或线形不良公路路段增设反光镜和安全提示牌;三是对桥梁安全防护不足,警示标志缺乏,存在堵塞垮塌风险等形成问题隐患清单报县级主管部门;四是严管严查各类交通违法行为,重点加强农村面包车、摩托车、老年代步车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特别是要在重要路段设置流动卡,严查酒后驾车行为。〔责任单位:各村(社区)、普济派出所、镇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2.建筑施工领域

(1)检查对象

辖区内所有在建项目施工现场;

辖区内所有农村自建房施工现场;

辖区内所有施工现场起重机械、脚手架、高支模、深基坑。

(2)检查内容

在建工地的深基坑、起重机械、高支模、脚手架等工程项目安全隐患,如是否存在物体打击、边坡(顶板)坍塌、高处坠落风险等;

农村自建房建设、改造装修等环节安全隐患,如选址未经有关部门许可,未批先建,由无建房资质的“土木瓦匠”开展建设,施工不戴安全帽,不架设防护网等;

在建工程项目安全隐患,如存在违法分包、转包、以包代管和施工过程中的“三违”行为,在洪水、滑坡、垮塌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隐患点位开展施工等。

(3)整治要求。一是要求施工单位和个人完善现场安全防护,落实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严防高空坠落和物体打击事故;二是要求起重器械使用单位和个人严格执行作业规范,严防机械伤害事故;三是要求施工单位和个人严格按照施工方案施工;四是要求施工单位和个人在施工现场和重点防火部位配备灭火器材和有关器具,严防火灾事故;五是要求施工单位和个人严防脚手架垮塌、高空坠落、构筑物倒塌和工地用火用电等导致的伤亡事故发生;六是对存在洪水、滑坡、垮塌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隐患的施工现场,提前采取有效防范措施,无法保障安全的要求施工单位和个人坚决迅速停工撤人。〔责任单位:各村(社区)、镇经济发展办公室〕

3.城市运行安全领域

(1)检查对象

辖区内所有已建成的市政公用设施;

辖区内所有老旧危楼。

(2)检查内容

已建成的城市管网、地下管线、地下构筑物和低洼道路等市政公用设施安全隐患,如城市管网、地下管线、地下构筑物已损毁未修复,存在泄漏、垮塌风险,低洼道路排水系统不通畅未修复,失去排水功能等;

老旧危楼安全隐患,如场镇和农村地区整体危险的房屋是否全部拆除完毕,有危险点或局部危险的房屋是否采取有效措施解除隐患并设置警示标志,装饰装修涉及拆改主体结构或明显加大荷载的房屋是否存在垮塌风险,老旧危楼房屋安全主体责任是否明确等。

(3)整治要求

一是对已建成的城市管网、地下管线、地下构筑物和低洼道路等市政公用设施安全隐患形成隐患清单报县级行业主管部门;二是对整体危险的房屋全部拆除;三是对有危险点或局部危险的房屋现场制定有效措施并设置警示标志;四是对装饰装修涉及拆改主体结构或明显加大荷载的房屋建立隐患清单并开展常态化巡查工作。〔责任单位:各村(社区)、镇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4.燃气领域

(1)检查对象

辖区内所有老旧居民区、餐饮店等燃气使用场所;

辖区内所有液化气充装罐等燃气销售企业;

辖区内所有油气输送管道。

(2)检查内容

老旧居民区、餐饮店等燃气使用场所安全隐患,如燃气使用场所燃气用具、连接软管、减压阀和燃气泄漏报警装置是否安装到位,是否可正常使用,气瓶是否实行实名制管理等;

液化气充装罐等燃气销售企业安全隐患,如是否存在燃气领域无证经营、无证运载钢瓶、“黑气点”等违法违规行为,是否存在瓶装液化气非法储存、运输、充装和倒装等行为;

油气输送管道安全隐患,如油气长输管道是否存在输管道占压、交叉穿越、间距不足,是否存在违法违规施工危害管道安全情况等。

(3)整治要求

一是对未安装燃气泄漏报警装置的燃气使用单位报送县级行业部门停气整顿,整顿完成后报送行业主管部门进行达标验收,验收合格后恢复供气;二是对输管道占压、交叉穿越、间距不足的情况形成检查清单报县级行业主管部门;三是对违法违规施工危害管道安全的要求施工业主限期恢复,并形成清单报送县级行业主管部门;四是对燃气领域无证经营、无证运载钢瓶、“黑气点”等违法违规行为报送县级行业主管部门坚决取缔;五是对瓶装液化气非法储存、运输、充装和倒装等行为统计人员姓名,实行黑名单管理制度。〔责任单位:各村(社区)、镇社会事务办公室、镇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镇社会治理办公室〕

5.矿山领域

(1)检查对象

辖区内所有正在经营的煤矿、非煤矿山生产单位;

辖区内所有已关闭的煤矿、非煤矿山;

辖区内所有从事销售煤炭的企业和个人。

(2)检查内容

煤矿生产单位安全隐患,如煤矿生产单位矿井通风、供电、运输、排水、监控、监测系统的运行是否正常,煤矿生产单位是否存在超能力生产、越界开采等现象,煤矿生产单位“一通三防”(通风、防尘、防瓦斯、防火)、爆炸物品、特种设备运行是否正常,煤矿生产单位是否存在假整改、假密闭、假数据,关闭矿井现场警示标志是否齐全、安全情况。

非煤矿山生产单位安全隐患,如非煤矿山生产单位露天矿山台阶开采、边坡管理、定员生产、机械铲装、爆破警戒是否落实,尾矿库是否存在放矿筑坝、安全超高、排洪排渗和坝体裂缝位移情况,生产单位是否存在非法生产、不顾安全条件突击生产、盲目超产情况等。

已关闭的煤矿、非煤矿山安全隐患,如关闭矿井是否存在受水害冲击影响,是否存在消防隐患,警示标志设置是否到位,矿井封闭是否到位,是否存在偷采、盗采行为等。

从事销售煤炭的企业和个人安全隐患,如现场消防设施设备是否配套,人员意外保险是否购置,生产设备是否正常维护,堆积体是否超高超限,线路保护是否到位等。

(3)整治要求

一是要求煤矿生产单位充分保障各类系统的运行正常、安全可靠;二是对非法开采煤矿、超能力生产等行为报送县级行业主管部门处理;三是要求煤矿生产单位严格按照从业人员、复工复产安全准入要求执行。四是要求煤矿生产加强瓦斯防治,严格落实“一通三防”行业要求;五是确保关闭矿井水害治理到位,综合防灭火措施落实到位,警示标志设置到位,矿井封闭到位,无偷采、盗采隐患;六是要求非煤矿山生产单位严格按规定建立地下矿山机械通风系统,落实水害防治、井下爆破、顶板管理等制度;七是要求非煤矿山生产单位对露天矿山自上而下分层分台阶开采,落实边坡安全管理措施;八是对尾矿库坝体变形、裂缝、位移进行巡查,确保坝体稳定可靠;九是建立销售煤炭的企业和个人安全隐患台账,并限期督促整改。〔责任单位:镇社会治理办公室〕

6.危化品和烟花爆竹领域

(1)检查对象。辖区内所有硝化、氯化、氟化等重点危险工艺以及硅烷类生产企业、气体生产储存企业、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及其附属设施企业、重大危险源企业,烟花爆竹制造、销售企业。

(2)检查内容

重点检查危化品产、存、运、销、用及废弃物处置等环节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硝化、氯化、氟化等重点危险工艺以及硅烷类生产企业、气体生产储存企业、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及其附属设施企业、重大危险源企业安全监测监控落实情况;

烟花爆竹经营零售店“两关闭、三严禁”(关闭“下店上宅”前店后宅”等形式与居民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的烟花爆竹经营零售店;关闭与人员密集场所和重点建筑物安全距离不足、集中连片经营、在超市内销售、未按规定专店销售的零售点的烟花爆竹经营零售店;严禁销售超标、违禁、专业燃放类产品或非法产品;严禁在许可证载明的经营场所外存放烟花爆竹;严禁超许可证载明限量存放烟花爆竹)执行情况,经营批发企业“六严禁”(严禁经营超标、违禁、非法产品;严禁超许可范围经营及向零售点销售专业燃放类产品;严禁在仓库存放不属于烟花爆竹的爆炸物等危险物品;严禁将执法收缴的产品与正常经营的产品混存;严禁储存超量、堆放超高以及通道堵塞;严禁销售未张贴流向登记标签的产品)执行情况。四是途经人员密集场所等区域的油气输送管道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3)整治要求。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拟定整改措施要求各企业、单位负责人限期整改,同时形成安全隐患检查清单报县级行业主管部门。〔责任单位:镇社会治理办公室〕

7.消防领域

(1)检查对象。

辖区内所有饭店、集体宿舍、超市、集贸市场、城市综合体、“三合一”“多合一”场所、出租房、仓储物流单位;

辖区内所有学校、幼儿园;会场、医院、寺庙、养老院、福利院、文娱场所;

辖区内所有木质结构建筑、建设工地;

辖区内所有沿街铺面、老旧小区、农家大院;

辖区内所有易燃易爆危险品单位;

辖区内所有消防应急通道。

(2)检查内容。

建筑物、重点生产生活场所是否依法通过消防设计审核、验收、备案和投入使用,营业前是否开展消防安全检查;

责任单位是否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责任人责任和管理人责任,是否制定并落实消防安全制度、操作规程,是否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演练,是否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和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是否达标,责任单位总平面布置、防火间距、消防车通道以及建筑耐火等级、防火分区、安全疏散等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建筑消防设施设置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是否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并完好有效;

人员密集场所室内装修材料、建筑保温材料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外墙门窗上是否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是否违章搭建彩钢板临时建筑;

建设工程施工工地彩钢板搭建的宿舍、办公等临时用房彩钢板的芯材、安全疏散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

单位是否依法建立专职消防队或志愿消防队,是否组织开展消防专业技能训练;

具有一定规模的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和高层地下公共建筑,是否按照火灾高危单位管理要求,定期开展消防安全评估,采取更加严格的人防、物防、技防措施;

野外用火和进入林区火源是否有专人管控。

(3)整治要求。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拟定整改措施要求各负责人限期整改,同时形成安全隐患检查清单报县级行业主管部门。〔责任单位:各村(社区)、镇经济发展办公室、镇社会事务办公室、镇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镇社会治理办公室〕

8.食品安全领域

(1)检查对象。辖区内所有餐饮店、超市、小型加工作坊、学校食堂及农村自办宴席点位。

(2)检查内容。

全面排查农业生产经营各环节风险隐患情况,依法打击危害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违法行为,重点排查农业投入品生产环节生产假劣农资的行为;农业投入品经营者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台账不全、经营假劣农资的行为;农产品生产者使用禁限用农兽药、档案记录不全、不遵守农药间隔期、兽药休药期等行为;屠宰企业进场查验、肉品品质检验、“瘦肉精”检测、产品流向登记等制度落实不力、私屠滥宰、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屠宰病死猪等违法行为;养殖、屠宰加工环节病死畜禽及其产品无害化处理不规范、非法出售、收购、贩卖、屠宰病死畜禽及加工制售病死畜禽产品等违法行为;“三品一标”生产企业不按生产规程、生产标准进行生产,伪造、冒用、超范围和超期使用标识等情况;开具虚假食用农产品合格证、承诺与抽检结果不符等行为;

严格检查贯彻落实《四川省中小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办法》情况,检查食品安全管理机构设置情况,学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配备、培训、考核及履行职责情况,食品信息公示制度落实情况、校外供餐管理情况、学校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等内容;学校《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执行情况,以及校园“明厨亮灶”工作开展情况;进一步加强幼托机构食材原料进货验收把关,慎重使用外购食品,索证索票资料齐全,严格执行留样试尝制度,记录齐全;

根据《四川省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对农村自办宴席全程监督。检查集体聚餐活动举办方、承办方是否严格按照食品安全要求,落实好食品安全管控措施。同时禁止采购加工进口冷链食品;禁止加工有毒、有害、腐败变质、霉变食品;禁止采购和使用发芽土豆、野生菌、亚硝酸盐等加工的食品;严禁加工、食用野生动物、长江流域野生鱼;严格执行食品安全留样制度,聚餐食品必须按品种留样,并冷藏保存48小时以上,有完整的留样记录;

以农贸市场、商超、小卖部及学校周边经营店等为对象,重点检查食品销售者是否持证经营,经营范围和实际经营范围是否一致,是否执行进货查验及记录等有关制度,如米、面、油等大宗食品的索票索证(尤其是检验报告),检查是否销售过期变质、无标签标识食品、伪劣食品,是否查验并留存销售者资质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或凭证,加强散装白酒、饮用水的日常监管;

检查食品小经营店、小作坊是否备案,摊贩是否登记;是否存在经营假冒伪劣食品、“三无”食品、标签标识不符合食品安全的食品;是否及时清理感官性状异常、腐败变质、超过保质期、包装破损的食品;从业人员健康证明、环境卫生、三防设施等情况。同时要重点排查肉制品、白酒、豆制品、凉粉、凉皮生产加工环节,是否存在滥用添加制行为。

(3)整治要求。对违法违规生产经营的单位上报县级主管部门坚决取缔;对承诺愿意整改的限期整改并报送县级主管部门对改造升级后的单位进行达标验收。〔责任单位:各村(社区)、镇社会事务办公室〕。

9.地质灾害防治领域

(1)检查对象。辖区内所有地质灾害点。

(2)检查内容。地质灾害点位是否按照“群防群治”工作机制进行落实,是否采取“群众+专家”的方式,对监测点进行密切监测并落实好预警和搬迁避让预案;是否对居住区、生产作业区等潜在危害大的隐蔽地灾点进行摸排,并建立隐患台账。

(3)整治要求。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拟定整改措施要求各负责人限期整改,同时形成安全隐患检查清单报县级行业主管部门。〔责任单位:镇自然资源所〕。

10.“四上”企业、“五小”行业企业和民用爆炸物品安全

(1)检查对象。辖区内所有的四上”企业和“五小”行业企业,包含自己在家或租赁小地方生产的个人。

(2)检查内容。

“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从业人员资质等证件是否齐全;

生产场所周围是否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距离;

加工场所面积是否与生产能力相适应,是否满足操作和安全生产要求;

生产场所是否存在液化气充装罐、切割设备等危险生产工具;

是否制定相应的安全生产制度及措施。

(3)整治要求。对违法违规生产经营的单位上报县级主管部门坚决取缔;对承诺愿意整改的限期整改并报送县级主管部门对改造升级后的单位进行达标验收。〔责任单位:镇社会治理办公室、各村(社区)、镇级有关部门〕。

11.其它行业(领域)

其他方面安全隐患大检查大整治工作主要涉及特种设备、水上交通、工贸、旅游、大型群众性活动、电力、学校、医院等行业领域安全工作。上述行业领域不单列检查内容,镇级各检查组在开展检查工作时一并开展其他方面安全隐患大检查大整治工作,对发现的问题列入检查台账。〔责任单位:各村(社区)、镇级有关部门〕。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保障。各村(社区)、镇级各部门要坚持“生命至上”思想,切实加强端午节前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的组织领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分辖区、分行业领域推动落实。

(二)强化宣传教育。各村(社区)、镇级各部门要充分利用微信、户外广告、专栏等媒体平台,广泛宣传安端午节前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要借助乡村大喇叭、坝坝会等方式,大力普及安全知识,调动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安全防范,营造浓厚氛围。

(三)严肃追责问责。各村(社区)、镇级各部门要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全面排查治理安全隐患,及时规范报送相关资料。因重视不够、工作不力导致事故发生或造成恶劣影响的,将严格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四)严格资料报送。各村(社区)、镇级各部门要在2023年6月30日前将《普济镇“端午”节前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检查表》《普济镇“端午”节前安全生产检查工作隐患台账》签字后报送至镇社会治理办公室。


附件:1.普济镇“端午”节前安全生产检查工作任务分工

2.普济镇“端午”节前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检查表

3.普济镇“端午”节前安全生产检查工作隐患台账




附件1

普济镇“端午”节前安全生产检查工作任务分工


序号

排查大项

排查对象

排查内容

整治要求

责任领导

牵头部门

备注

1

交通领域

1.录入“蜀路通”APP内的所有道路;

2.辖区内所有桥梁;

3.辖区内所有运输车辆、老年代步车、农用车辆、三无车辆。

1.检查各类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如道路安全防护不足,标志标线缺乏、设置不合理或错误,道路线性不良、视距不良、道路开口设置不当、道路行驶宽度突变、路面抗滑能力不足以及警示提示标识不全等;

2.检查全镇所有桥梁安全隐患,如漫水桥安全防护不足,警示标志缺乏,存在堵塞垮塌风险等;

3.检查各类交通运输安全隐患,如道路运输营运车辆超员、超限和超速行驶,非营运车辆违法载人,非法改装车辆从事道路营运,非法从事危险品运输,营运车辆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驾驶员从业资格不符要求,非法从事学生接送车辆,以及酒后驾车等。

一是对道公路临水、高落差、陡坡等险要路段或路侧防护不足的路段形成隐患清单报县级行业主管部门;二是对标识缺失的及时进行增设或更换,在视距或线形不良公路路段增设反光镜和安全提示牌;三是对桥梁安全防护不足,警示标志缺乏,存在堵塞垮塌风险等形成问题隐患清单报县级主管部门;四是严管严查各类交通违法行为,重点加强农村面包车、摩托车、老年代步车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特别是要在重要路段设置流动卡,严查酒后驾车行为。

向益

镇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2

自建房领域

辖区内所有自建房。

对自建房用地、审批、建修、验收、使用等环节进行全面检查。

建立问题隐患台账,逐级、逐项落实整改责任和措施,坚决防止因自建房违法建设、违法改造和违规使用造成重大安全事故。

向益

镇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3

铁路领域

辖区内所有铁路。

1.铁路安全“双段长”制是否落实;                               2.移交后的公路跨铁路桥梁养护维修工作是否落实;                   3.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治理是否开展。

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立即整改到位。

向益

镇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4

城市运行安全领域

1.辖区内所有已建成的市政公用设施;

2.辖区内所有老旧危楼。

1.已建成的城市管网、地下管线、地下构筑物和低洼道路等市政公用设施安全隐患,如城市管网、地下管线、地下构筑物已损毁未修复,存在泄漏、垮塌风险,低洼道路排水系统不通畅未修复,失去排水功能等;

2.老旧危楼安全隐患,如场镇和农村地区整体危险的房屋是否全部拆除完毕,有危险点或局部危险的房屋是否采取有效措施解除隐患并设置警示标志,装饰装修涉及拆改主体结构或明显加大荷载的房屋是否存在垮塌风险,老旧危楼房屋安全主体责任是否明确等。

一是对已建成的城市管网、地下管线、地下构筑物和低洼道路等市政公用设施安全隐患形成隐患清单报县级行业主管部门;二是对整体危险的房屋全部拆除;三是对有危险点或局部危险的房屋现场制定有效措施并设置警示标志;四是对装饰装修涉及拆改主体结构或明显加大荷载的房屋建立隐患清单并开展常态化巡查工作。

向益

镇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5

燃气领域

1.辖区内所有老旧居民区、餐饮店等燃气使用场所;

2.辖区内所有液化气充装罐等燃气销售企业;

3.辖区内所有油气输送管道。

1.老旧居民区、餐饮店等燃气使用场所安全隐患,如燃气使用场所燃气用具、连接软管、减压阀和燃气泄漏报警装置是否安装到位,是否可正常使用,气瓶是否实行实名制管理等;

2.液化气充装罐等燃气销售企业安全隐患,如是否存在燃气领域无证经营、无证运载钢瓶、“黑气点”等违法违规行为,是否存在瓶装液化气非法储存、运输、充装和倒装等行为;

3.油气输送管道安全隐患,如油气长输管道是否存在输管道占压、交叉穿越、间距不足,是否存在违法违规施工危害管道安全情况等。

一是对未安装燃气泄漏报警装置的燃气使用单位报送县级行业部门停气整顿,整顿完成后报送行业主管部门进行达标验收,验收合格后恢复供气;二是对输管道占压、交叉穿越、间距不足的情况形成检查清单报县级行业主管部门;三是对违法违规施工危害管道安全的要求施工业主限期恢复,并形成清单报送县级行业主管部门;四是对燃气领域无证经营、无证运载钢瓶、“黑气点”等违法违规行为报送县级行业主管部门坚决取缔;五是对瓶装液化气非法储存、运输、充装和倒装等行为统计人员姓名,实行黑名单管理制度。

向益

镇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6

地质灾害防治领域

辖区内所有地质灾害点。

地质灾害点位是否按照“群防群治”工作机制进行落实,是否采取“群众+专家”的方式,对监测点进行密切监测并落实好预警和搬迁避让预案;是否对居住区、生产作业区等潜在危害大的隐蔽地灾点进行摸排,并建立隐患台账。

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拟定整改措施要求各负责人限期整改,同时形成安全隐患检查清单报县级行业主管部门。

向益

镇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7

学校领域

辖区内所有学校。

1.开展校园设施设备、校车、校舍、实验室、消防、燃气等方面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2.常态化开展日常排查;                                         3.学校是否建立安全稳定突发事件应对与处理机制,制定应急处置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物资器材,定期开展应急处置培训演练;                4.学校是否开设《生命·生态·安全》课,将安全教育纳入日常教育教学内容。

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拟定整改措施要求各学校限期整改,同时形成安全隐患检查清单报县级行业主管部门。

史桂香

镇社会事务办公室、各学校


8

防汛领域

辖区内所有防汛责任单位。

1.洪汛紧急情况下的避险、撤人、转移和停工、停产、断道停运等措施是否制定和落实;                                                   2.防汛安全宣传、应急预案修订(演练)、物资装备储备、值班调度是否落实;                                                          3.塘库堰维修加固、安全标识设立是否规范;                         4.雨情监测、预报、预警制度是否落实。

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立即整改到位。

张耀文

镇经济发展办公室、各村(社区)


9

粮食和物资储备领域

辖区所有粮食和物资储备库。

1.粮油库及其周边的林木、秸秆等易燃物是否及时清理;              2.粮食熏蒸作业、粮油质量检验使用危化品过程中运输、储存、使用、废弃处置等环节是否存在风险;                                      3.粮食和物资储备库是否严格执行国家粮油储藏各项技术规程。

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拟定整改措施要求各负责人限期整改,同时形成安全隐患检查清单报县级行业主管部门。

张耀文

镇经济发展办公室


10

林业(森林火灾防范)领域

辖区内所有森林。

1.是否落实近期全省森林草原防灭火专项整治工作、全市森林防灭火工作视频会议精神;                                                2.林区火源管控、监测巡查、宣传教育、预警联动、指挥调度以及队伍和基础设施设备保障是否到位。

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立即整改到位。

张耀文

镇经济发展办公室


11

建筑施工领域

1.辖区内所有在建项目施工现场;

2.辖区内所有农村自建房施工现场;

3.辖区内所有施工现场起重机械、脚手架、高支模、深基坑。

1.在建工地的深基坑、起重机械、高支模、脚手架等工程项目安全隐患,如是否存在物体打击、边坡(顶板)坍塌、高出坠落风险等;

2.农村自建房建设、改造装修等环节安全隐患,如选址未经有关部门许可,未批先建,由无建房资质的“土木瓦匠”开展建设,施工不戴安全帽,不架设防护网等;

3.在建工程项目安全隐患,如存在违法分包、转包、以包代管和施工过程中的“三违”行为,在洪水、滑坡、垮塌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隐患点位开展施工等。

一是要求施工单位和个人完善现场安全防护,落实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严防高空坠落和物体打击事故;二是要求起重器械使用单位和个人严格执行作业规范,严防机械伤害事故;三是要求施工单位和个人严格按照施工方案施工;四是要求施工单位和个人在施工现场和重点防火部位配备灭火器材和有关器具,严防火灾事故;五是要求施工单位和个人严防脚手架垮塌、高空坠落、构筑物倒塌和工地用火用电等导致的伤亡事故发生;六是对存在洪水、滑坡、垮塌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隐患的施工现场,提前采取有效防范措施,无法保障安全的要求施工单位和个人坚决迅速停工撤人。

张耀文

镇经济发展办公室


12

水电站领域

辖区内所有水电站。

1.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文件落实情况;                             2.安全管理组织体系、制度规程建立及执行情况;                  3.安全风险辨识及隐患治理情况;                                4.相关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和应急救援体系建立情况。

一是加强对水电站安全基础管理、安全风险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应急体系、检修运维安全管理、防汛安全等方面的安全检查,紧盯“小、旧、散、弱、乱”水电站和运行过程中的关键部位、关键环节;二是加强对水库、供水站等其他各类水利设施和河道采砂作业安全的监督检查。

张耀文

镇经济发展办公室


13

矿山领域

1.辖区内所有正在经营的煤矿、非煤矿山生产单位;

2.辖区内所有已关闭的煤矿、非煤矿山;

3.辖区内所有从事销售煤炭的企业和个人。

1.煤矿生产单位安全隐患,如煤矿生产单位矿井通风、供电、运输、排水、监控、监测系统的运行是否正常,煤矿生产单位是否存在超能力生产、越界开采等现象,煤矿生产单位“一通三防”(通风、防尘、防瓦斯、防火)、爆炸物品、特种设备运行是否正常,煤矿生产单位是否存在假整改、假密闭、假数据,关闭矿井现场警示标志是否齐全、安全情况。

2.非煤矿山生产单位安全隐患,如非煤矿山生产单位露天矿山台阶开采、边坡管理、定员生产、机械铲装、爆破警戒是否落实,尾矿库是否存在放矿筑坝、安全超高、排洪排渗和坝体裂缝位移情况,生产单位是否存在非法生产、不顾安全条件突击生产、盲目超产情况等。

3.已关闭的煤矿、非煤矿山安全隐患,如关闭矿井是否存在受水害冲击影响,是否存在消防隐患,警示标志设置是否到位,矿井封闭是否到位,是否存在偷采、盗采行为等。

4.从事销售煤炭的企业和个人安全隐患,如现场消防设施设备是否配套,人员意外保险是否购置,生产设备是否正常维护,堆积体是否超高超限,线路保护是否到位等。

一是要求煤矿生产单位充分保障各类系统的运行正常、安全可靠;二是对非法开采煤矿、超能力生产等行为报送县级行业主管部门处理;三是要求煤矿生产单位严格按照从业人员、复工复产安全准入要求执行;四是要求煤矿生产加强瓦斯防治,严格落实“一通三防”行业要求;五是确保关闭矿井水害治理到位,综合防灭火措施落实到位,警示标志设置到位,矿井封闭到位,无偷采、盗采隐患;六是要求非煤矿山生产单位严格按规定建立地下矿山机械通风系统,落实水害防治、井下爆破、顶板管理等制度;七是要求非煤矿山生产单位对露天矿山自上而下分层分台阶开采,落实边坡安全管理措施;八是对尾矿库坝体变形、裂缝、位移进行巡查,确保坝体稳定可靠;九是建立销售煤炭的企业和个人安全隐患台账,并限期督促整改。

张耀文

镇社会治理办公室


14

“四上”企业、“五小”行业企业和民用爆炸物品安全。

辖区内所有的四上”企业和“五小”行业企业,包含自己在家或租赁小地方生产的个人。

1.“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从业人员资质等证件是否齐全;

2.生产场所周围是否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距离;

3.加工场所面积是否与生产能力相适应,是否满足操作和安全生产要求;

4.生产场所是否存在液化气充装罐、切割设备等危险生产工具;

5.是否制定相应的安全生产制度及措施。

对违法违规生产经营的单位上报县级主管部门坚决取缔;对承诺愿意整改的限期整改并报送县级主管部门对改造升级后的单位进行达标验收。

张耀文

镇社会治理办公室


15

危化品和烟花爆竹领域领域

辖区内所有硝化、氯化、氟化等重点危险工艺以及硅烷类生产企业、气体生产储存企业、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及其附属设施企业、重大危险源企业,烟花爆竹制造、销售企业。

1.重点检查危化品产、存、运、销、用及废弃物处置等环节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2.硝化、氯化、氟化等重点危险工艺以及硅烷类生产企业、气体生产储存企业、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及其附属设施企业、重大危险源企业安全监测监控落实情况;

3.烟花爆竹经营零售店“两关闭、三严禁”(关闭“下店上宅”前店后宅”等形式与居民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的烟花爆竹经营零售店;关闭与人员密集场所和重点建筑物安全距离不足、集中连片经营、在超市内销售、未按规定专店销售的零售点的烟花爆竹经营零售店;严禁销售超标、违禁、专业燃放类产品或非法产品;严禁在许可证载明的经营场所外存放烟花爆竹;严禁超许可证载明限量存放烟花爆竹)执行情况,经营批发企业“六严禁”(严禁经营超标、违禁、非法产品;严禁超许可范围经营及向零售点销售专业燃放类产品;严禁在仓库存放不属于烟花爆竹的爆炸物等危险物品;严禁将执法收缴的产品与正常经营的产品混存;严禁储存超量、堆放超高以及通道堵塞;严禁销售未张贴流向登记标签的产品)执行情况。四是途经人员密集场所等区域的油气输送管道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拟定整改措施要求各企业、单位负责人限期整改,同时形成安全隐患检查清单报县级行业主管部门。

张耀文

镇社会治理办公室


16

民用爆炸物品领域

辖区内所有民用爆炸物企业。

加强民爆物品生产、销售、运输、使用各环节安全管控。

针对重大风险点、重点岗位和重点人员,压紧压实安全责任,全面排查整治风险隐患,严厉打击“四超”“三违”等违法行为。

张耀文

镇社会治理办公室


17

食品安全领域

辖区内所有餐饮店、超市、小型加工作坊、学校食堂及农村自办宴席点位。

1.对照《旺苍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亚硝酸盐、醇基燃料、野生有毒菌类等有毒有害物质监管的紧急通知》(旺食安办〔2022〕4号)文件要求,严格按照“党政同责”要求,重点加强对采购、贮存、使用亚硝酸盐、醇基燃料、有毒野生蘑菇等有毒有害物质使用检查;

2.全面排查农业生产经营各环节风险隐患情况,依法打击危害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违法行为,重点排查农业投入品生产环节生产假劣农资的行为;农业投入品经营者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台账不全、经营假劣农资的行为;农产品生产者使用禁限用农兽药、档案记录不全、不遵守农药间隔期、兽药休药期等行为;屠宰企业进场查验、肉品品质检验、“瘦肉精”检测、产品流向登记等制度落实不力、私屠滥宰、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屠宰病死猪等违法行为;养殖、屠宰加工环节病死畜禽及其产品无害化处理不规范、非法出售、收购、贩卖、屠宰病死畜禽及加工制售病死畜禽产品等违法行为;“三品一标”生产企业不按生产规程、生产标准进行生产,伪造、冒用、超范围和超期使用标识等情况;开具虛假食用农产品合格证、承诺与抽检结果不符等行为;

3.严格检查贯彻落实《四川省中小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办法》情况,检查食品安全管理机构设置情况,学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配备、培训、考核及履行职责情况,食品信息公示制度落实情况、校外供餐管理情况、学校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等内容;学校《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执行情况,以及校园“明厨亮灶”工作开展情况;进一步加强幼托机构食材原料进货验收把关,慎重使用外购食品,索证索票资料齐全,严格执行留样试尝制度,记录齐全;

4.根据《四川省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及近期疫情防控工作相关要求,对农村自办宴席全程监督。检查集体聚餐活动举办方、承办方是否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落实好疫情防控措施。同时禁止采购加工进口冷链食品;禁止加工有毒、有害、腐败变质、霉变食品;禁止采购和使用发芽土豆、野生菌、亚硝酸盐等加工的食品;严禁加工、食用野生动物、长江流域野生鱼;严格执行食品安全留样制度,聚餐食品必须按品种留样,并冷藏保存48小时以上,有完整的留样记录;

5.以农贸市场、商超、小卖部及学校周边经营店等为对象,重点检查食品销售者是否持证经营,经营范围和实际经营范围是否一致,是否执行进货查验及记录等有关制度,如米、面、油等大宗食品的索票索证(尤其是检验报告),检查是否销售过期变质、无标签标识食品、伪劣食品,是否查验并留存销售者资质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或凭证,加强散装白酒、饮用水的日常监管;

6.检查食品小经营店、小作坊是否备案,摊贩是否登记;是否存在经营假冒伪劣食品、“三无”食品、标签标识不符合食品安全的食品;是否及时清理感官性状异常、腐败变质、超过保质期、包装破损的食品;从业人员健康证明、环境卫生、三防设施等情况。同时要重点排查肉制品、白酒、豆制品、凉粉、凉皮生产加工环节,是否存在滥用添加制行为。

对违法违规生产经营的单位上报县级主管部门坚决取缔;对承诺愿意整改的限期整改并报送县级主管部门对改造升级后的单位进行达标验收。

史桂香

镇社会事务办公室


18

消防领域

1.辖区内所有饭店、集体宿舍、超市、集贸市场、城市综合体、“三合一”、“多合一”场所、出租房、仓储物流单位;

2.辖区内所有学校、幼儿园;会场、医院、寺庙、养老院、福利院、文娱场所;

3.辖区内所有木质结构建筑、建设工地;

4.辖区内所有沿街铺面、老旧小区、农家大院;

5.辖区内所有易燃易爆危险品单位;

6.辖区内所有消防应急通道。

1.建筑物、重点生产生活场所是否依法通过消防设计审核、验收、备案和投入使用,营业前是否开展消防安全检查;

2.责任单位是否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责任人责任和管理人责任,是否制定并落实消防安全制度、操作规程,是否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演练,是否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和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3.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是否达标,责任单位总平面布置、防火间距、消防车通道以及建筑耐火等级、防火分区、安全疏散等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建筑消防设施设置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是否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并完好有效;

4.人员密集场所室内装修材料、建筑保温材料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外墙门窗上是否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是否违章搭建彩钢板临时建筑;

5.建设工程施工工地彩钢板搭建的宿舍、办公等临时用房彩钢板的芯材、安全疏散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

6.单位是否依法建立专职消防队或志愿消防队,是否组织开展消防专业技能训练;

7.具有一定规模的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和高层地下公共建筑,是否按照火灾高危单位管理要求,定期开展消防安全评估,采取更加严格的人防、物防、技防措施;

8.野外用火和进入林区火源是否有专人管控。

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拟定整改措施要求各负责人限期整改,同时形成安全隐患检查清单报县级行业主管部门。

各分管领导

镇级各部门


19

其它行业(领域)

其他方面安全隐患大检查大整治工作主要涉及特种设备、水上交通、工贸、旅游、大型群众性活动、电力、学校、医院等行业领域安全工作。上述行业领域不单列检查内容,镇级各部门在开展检查工作时一并开展其他方面安全隐患大检查大整治工作,对发现的问题列入检查台账。

各分管领导

镇级各部门




附件2

普济镇“端午”节前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检查表

检查单位:                             检查时间:

被检查单位


法定代表人及联系方式


被检查单位

运行状况

本栏填写(正在运行、已关闭、已停工)

检查内容

对照文件任务分工填写。

现场发现问题描述


现场拟定的整改措施描述


业主承诺的整改时限


检查人员签字


被检查单位签字



附件3

普济镇“端午”节前安全生产检查工作隐患台账

排查人员签字:                 排查时间:           审核人员签字:

序号

排查对象

详细地址

存在隐患

整改措施

整改责任人

整改时限

备注





































































































  普济镇党政综合与乡村振兴办公室              2023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