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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公网安备 51082102000002号一是强化落实责任。成立自建房安全风险隐患排查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自建房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各驻村(社区)领导承担领导责任,各村(社区)党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意识,全面做好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截至目前,建立16支排查队伍,排查自建房300余户,签订房屋安全使用责任承诺书200余份。
二是强化宣传引导。充分发挥微网格员、志愿者等力量,通过各级会议、入户走访、微信群、短信推送等宣传方式,积极向群众宣传自建房安全排查整治政策、自建房用气用电等消防安全知识,倡导公众参与、联防联治。截至目前,共开展宣传活动5次,发放宣传资料600余份,覆盖群众2000余人,有效提高居民房屋安全使用意识和责任意识,将安全宣传延伸到每一个“神经末梢”。
三是强化排查整治。组织各村(社区)驻村干部、村四职干部深入开展农村闲置房屋隐患排查工作,对长期无人居住的房屋,通过采取统一落锁、挂牌、封存等有效管理措施,加强安全管控。对有人居住的房屋,根据大风、降雨等情况开展常态化动态排查。对排查出农村自建房隐患建立整改台账,协调专业鉴定机构,对排查发现的安全隐患进行安全鉴定,并进行挂牌整治,有效推进全镇自建房安全隐患“动态更新、动态清零”。截至目前,已拆除5座闲置隐患农房,封堵13座无人居住闲置房屋,完成经营性自建房整改3户。(张华镇 黄十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