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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苍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自然人)

发布机构:县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 2023-05-06 10:20 字体: [ ]

行政相对人名称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处罚类别 处罚内容 罚款金额(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处罚有效期 公示截止期 处罚机关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是否为简易程序处罚
彭首贵 旺农(渔政)罚〔2023〕8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条第一款 2022年7月6日,当事人使用2个 “地笼网”到旺苍县大德镇燎原村4组马家河自然水域捕捞水产品。2022年7月7日,当事人收网时被旺苍县公安局民警在巡逻时发现,现场查获捕捞的小鱼207条(黄辣丁56条,小鲫鱼24条,小火烧板16条,麻条鱼111条),净重0.95千克。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 罚款 处罚款2000元 0.2 2023/4/23 2099/12/31 2024/4/22 旺苍县农业农村局 11510722008466382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