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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苍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自然人)

发布机构:县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 2023-04-20 15:04 字体: [ ]

旺苍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自然人)
行政相对人名称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处罚类别 处罚内容 罚款金额(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处罚有效期 公示截止期 处罚机关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数据来源单位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是否为简易程序处罚
杨加波 旺农(动卫)罚〔2023〕1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九十七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一百条第一款 当事人于2023年3月2日晚上10点左右从绵阳市安县购进4头仔猪,购进金额3800元。2023年3月3日,用自家川H5189U的银白色长城牌轻型货车运输该批仔猪到水磨镇(原大河乡)850厂附近和火炬村贩卖,4头仔猪销售金额共计5080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九十七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一百条第一款 罚款; 处罚款3048元 0.3048 2023/4/10 2099/12/31 2024/4/9 旺苍县农业农村局 11510722008466382N 旺苍县农业农村局 11510722008466382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