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苍县交通运输局
关于印发《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股室:
根据旺苍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旺苍县2023年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计划>的通知》(旺府办发〔2023〕4号)文件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我局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检查范围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汽车维修企业、网约车平台公司,交通运输建设项目参建单位、产品生产和经销企业。
二、检查内容
(一)对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的检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车辆技术维护工作资料;应急预案落实情况;质量信誉考核情况;从业人员资格及职业道德培训教育情况;危险废物收集、储存、处置情况。
(二)对汽车维修企业的检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维修场地、设备、从业人员档案工作资料;维修质量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车辆维修档案管理制度、人员培训制度、设备管理制度及配件管理制度;落实污染防治主体责任、环境保护措施;备案制度落实情况。
(三)对网约车平台公司的检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车辆技术维护工作资料;应急预案落实情况;质量信誉考核情况;从业人员资格及职业道德培训教育情况。
(四)对交通运输建设项目参建单位、产品生产和经销企业的检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执行情况;应急预案落实情况;现行工程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合同文件等执行情况;从业人员资格情况;建设、施工和监理单位质量保证体系的运行情况;监理单位的质量管理和现场质量控制情况;试验检测设备、试验方法、试验数据、试验检测频率情况;材料采购、进场和使用等环节的质量情况。
三、检查方法和步骤
(一)随机抽取检查企业(2023年3月20日至6月15日)
通过四川省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对象名录库随机抽取监管对象,整理抽取单位的联系方式和办公地址,为实地检查做准备。
(二)实地检查阶段(2023年6月16至9月15日)
县交通运输局会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公安局、县应急管理局、县气象局、县生态环境局等行业主管部门,对经营者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国家标准或行业规定执行情况和许可证、车辆、人员档案等工作资料以及建设项目的工程建设质量情况等进行实地检查。做好检查记录,将有关数据录入四川省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公示。
(三)总结阶段(2023年9月16日至10月30日)
对检查情况进行汇总分析,梳理存在的问题,提出对策及政策建议,形成检查书面总结。
四、工作要求
各有关交通运输行业经营者、交通运输项目参建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行动,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规范档案资料管理。对在检查中发现的不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规定的违法行为,将按照有关规定责令改正,并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附件: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抽查事项清单
旺苍县交通运输局
2023年3月20日
附件
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抽查事项清单
序号 |
检查计划名称 |
抽查事项 |
检查对象 |
检查方式 |
抽查比例 |
参与部门 |
检查时间 |
1
|
对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的联合抽查检查 |
对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的检查 |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 |
现场检查 |
1家
|
县应急管理局、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气象局 |
2023年3月-10月 |
2
|
对车辆维修企业经营情况的联合抽查检查 |
对车辆维修企业经营情况的检查 |
汽车维修企业 |
现场检查
|
2户
|
县生态环境局、县公安局 |
2023年3月-10月 |
3
|
对网约车平台公司的联合抽查检查 |
对网约车平台公司的检查 |
网约车平台公司 |
现场检查 |
50%
|
县市场监管局、县公安局 |
2023年3月-10月 |
4
|
对交通运输建设项目的工程实体和原材料质量的联合抽查检查 |
对交通运输建设项目的工程实体和原材料质量的检查 |
交通运输建设项目参建单位、产品生产和经销企业 |
现场检查 |
10%
|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3年3月-10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