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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苍县农业农村局2022年行政处罚信息公示(12月27日)

发布机构:县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 2022-12-30 11:04 字体: [ ]

旺苍县农业农村局2022年行政处罚信息公示(12月27日)
行政相对人名称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处罚类别 处罚内容 罚款金额(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处罚有效期 公示截
止期
处罚机关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数据来源单位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是否为简易程序处罚
杨加波 旺农(动卫)罚〔2022〕4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二十九条第(三)项  2022年12月9日,旺苍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接到旺苍县水磨镇畜牧兽医站站长黄明明的电话,电话中称在下乡途中,发现一辆川H5189U的银白色长城牌轻型货车装有7头仔猪在下乡进行贩卖,但未附有《动物检疫合格证明》。随后,按照规定,要求当事人将仔猪返回旺苍县嘉川镇榆钱村6组当事人家中。仔猪返回当事人家中后,经嘉川镇畜牧兽医站要求,该批仔猪不得进行随意转移和销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九十七条第一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一百条第一款
罚款; 处罚款1260元 0.126 2022/12/13 2099/12/31 2023/12/12 旺苍县农业农村局 11510722008466382N
旺苍县农业农村局 11510722008466382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