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苍县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公布2022年度涉农收费和价格公示表的通知
县级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为进一步规范涉农收费和价格行为,切实减轻农民群众的负担,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公布2022年度涉农收费和价格公示表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22〕696号)要求,现将旺苍县2022年度涉农收费和价格公示表予以公布,并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落实涉农收费和价格公示制度。县级各部门对本单位的涉农收费和价格进行梳理和补充完善,在单位网站和收费窗口进行公示,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将涉农收费和价格公示到乡镇、村组,做到家喻户晓、明明白白。
二、县发展改革、财政和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强对涉农收费和价格公示情况监督管理,严禁各种不合理收费,坚决纠正违反政策规定加重农民负担的行为,切实维护广大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附件:1.旺苍县2022年度涉农收费公示表
2.旺苍县2022年度涉农价格公示表
旺苍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12月29日
附件1
旺苍县2022年度涉农收费公示表
收费 单位 |
序号 |
收费项目 |
计费 单位 |
收费标准(元) |
收费对象 |
收费依据 |
备注 |
卫生健康部门 |
一 |
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费 |
元/人.次 |
16(含检测试剂),其中混合3.5(含检测试剂) |
个人 |
川财规﹝2020﹞12号,川发改价格﹝2022﹞274号,广发改﹝2022﹞257号。 |
|
公安 部门 |
二 |
居民身份证工本费 |
元/证 |
|
居民 |
发改价格﹝2003﹞2322号, 川价发﹝2005﹞29号, 财税﹝2018﹞37号 |
停征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工本费 |
1 |
居民身份证工本费 |
20 |
|||||
2 |
居民身份证损坏丢失补领 |
40 |
|||||
3 |
临时居民身份证工本费 |
10 |
|||||
自然资源部门 |
三 |
不动产登记费 |
元/件 |
80 |
个人 |
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 ,财税﹝2019﹞45号,财税﹝2019﹞53号。 |
不动产登记机构核发一本不动产权属证书的不收取证书工本费。向一个以上不动产权利人核发权属证书的,每增加一本证书加收证书工本费10元。对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免征不动产登记费 |
民政 部门
|
四 |
殡葬基本服务 |
|
|
|
|
|
1 |
遗体接运 |
元/具/小时 |
60-90 |
个人 |
川发改价格规﹝2021﹞237号,旺价〔2007〕86号,旺价〔2007〕53号 |
普通殡仪车60元,按往返实际公里计算,10公里以上每公里加收3.5元;高档殡仪车90元,按往返实际公里计算,10公里以上每公里加收5元 |
|
2 |
遗体存放 |
同上 |
6/10 |
同上 |
组合柜6元,单柜10元 |
||
3 |
遗体火化 |
元/具 |
120/800 |
同上 |
普通火化炉120元,高档捡灰炉800元 |
||
4 |
骨灰寄存 |
元/年 |
40 |
同上 |
|
||
教育 部门 |
五 |
高中阶段报名考试费 |
元/生 |
60 |
学生 |
川发改价格﹝2017﹞467号 |
|
六 |
公办和非营利性民办普通高中、中职学校收费 |
|
|
|
|
||
1 |
学费 |
元/生.期
|
280/340/460 /12000 |
广府函﹝2001﹞108号,旺发改﹝2022﹞156号 |
每生每期一般高中280元,市级示范高中340元,省级示范高中460元 ,旺苍博骏公学12000元。 |
||
2 |
住宿费 |
旺苍职业中学、旺苍东城中学480,旺苍中学500。旺苍县博骏公学600。 |
旺价〔2022〕155号,旺发改〔2021〕191号 |
收费标准在各学校门户网站和校园内公示 |
|||
3 |
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费 |
元/生.科 |
5 |
川发改价格﹝2017﹞467号 |
信息技术学业水平考试6元/生 |
||
七 |
公办幼儿园保教费 |
元/生.期 |
一至五星级分别为860/960/1060/1160/1260 |
旺价﹝2016﹞23号 |
未达到星级标准的幼儿园760元/生.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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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 部门 |
八 |
渔业资源增殖保护费 |
元/年 |
|
水产养殖单位或个人 |
价费字﹝1992﹞452号, 计价格﹝1994﹞400号, 财综﹝2012﹞97号, 财税﹝2014﹞101号, 川价字费﹝1998﹞137号, 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告2022年第29号 |
稻田及农民家庭养鱼不征收,30亩以下不征收;对小微企业免征 。2022年10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农业部门的渔业资源增殖保护费自应缴之日起缓缴一个季度,不收滞纳金。 |
1 |
人工养殖水域增殖保护费 |
|
|||||
(1) |
实际水面1000亩以上 |
渔业产值的0.1-0.2% |
|||||
(2) |
实际水面500-1000亩 |
渔业产值的0.3-0.4% |
|||||
(2) |
实际水面30-100亩以上 |
渔业产值的0.5-1% |
|||||
2 |
天然水域渔业增殖保护费 |
|
|||||
(1) |
江河渔船 |
年总产值的2-3% |
|||||
(2) |
水獭、鱼鹰渔船 |
年总产值的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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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跨省(市)作业渔船 |
年总产值的6-8% |
|||||
3 |
网箱养殖 |
1-3元.㎡/年 |
附件2
旺苍县2022年度涉农价格公示表
收费单位 |
序号 |
收费项目 |
计费单位 |
收费标准(元) |
收费对象 |
收费依据 |
备注 |
供电部门 |
一 |
居民生活用电 |
元/千瓦时 |
由电网企业公示 |
居民 |
川发改价格﹝2021﹞401号,川发改价格﹝2021﹞237号 |
执行四川电网统一规定的居民用电价格政策 |
水利部门 |
二 |
农业灌溉用水 |
元/立方米 |
水稻、小麦、玉米、油菜等粮油作物水价0.15元/m3,经济作物、养殖业和其他用水0.17元/m3。 |
农户 |
旺价〔2017〕90号 |
超定额10%以下的部分每立方米加收0.02元,超定额10%以上的部分每立方米加收0.04元 |
广电部门 |
三 |
有线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 |
元/户.月 |
22-23 |
居民 |
川发改价格﹝2019﹞214号 |
县城区23元/月﹒户,农村居民用户22元/月﹒户 |
民政部门 |
四 |
基本养老服务 |
|
床位费150-200元/床/月,特级护理费720元/月,公杂费75元/月;一级护理费360元/月,公杂费65元/月;二级护理费360元/月,公杂费65元/月;三级护理费180元/月,公杂费55元/月。 |
个人 |
川发改价格〔2015〕362号 旺价〔2008〕128号 |
向自费代养人员收取 |
五 |
殡葬延伸服务 |
|
殡葬机构公示 |
个人 |
价格备案 |
|
|
六 |
公墓维护管理费 |
元/年 |
普通墓:单墓30元/年,双墓35元/年;中档墓:单墓35元/年,双墓40元/年;高档墓:单墓50元/年,双墓60元/年。 |
个人 |
旺价〔2015〕53号 旺发改〔2019〕163号 |
公益性公墓 |
|
教育部门 |
七 |
高中教材费 |
元/生.期 |
据实代收不得营利 |
学生 |
川发改价格﹝2019﹞246号 |
代收费 |
八 |
高中作业本费 |
据实代收不得营利 |
|||||
九 |
教辅教材费 |
据实代收不得营利 |
|||||
十 |
公办小学、初中课后服务费 |
元/课时 |
县城区3.50,农村地区3.00。 |
学生 |
旺发改〔2021〕162号 |
坚持学生及家长自愿原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