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旺苍县农业农村局2022年行政处罚信息公示(8月31日)

发布机构:县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 2022-09-02 09:53 字体: [ ]

行政相对人名称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处罚类别

处罚内容

罚款金额(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处罚有效期

公示截止期

处罚机关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数据来源单位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备注

是否为简易程序处罚

何正宣

旺农(动)罚〔2022〕2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二十九条第(三)项

何正宣于2022年7月16日从山东省买牛回旺苍县,被张先生通过12345热线举报其牛启运时未依法申报检疫并取得<<动物检疫合格证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一百条和农业农村部《规范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办法》第十一条其四

罚款

给予当事人经营依法应当检疫而未经检疫动物(犊牛)的行为,处同类检疫合格犊牛货值金额30%的罚款,计计人民币壹万柒仟肆佰元整;

1.74

2022/8/24

2099/12/31

2023/8/24

广元市旺苍县农业农村局

11510722008466382N

广元市旺苍县农业农村局

11510722008466382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