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编办发〔2022〕25号
中共旺苍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旺 苍 县 司 法 局
关于印发《旺苍县县级行政权力清单(2021年本)》和《部分中央在川单位行政权力清单(2021年本)》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
为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促进法治政府建设,全面推进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根据《中共四川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四川省司法厅关于印发〈四川省行政权力指导清单(2021年本)〉和〈部分中央在川单位行政权力清单(2021年本)〉的通知》(川编办发〔2021〕205号)和《四川省权责清单管理办法》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梳理编制了《旺苍县县级行政权力清单(2021年本)》和《部分中央在川单位行政权力清单(2021年本)》(以下简称《行权清单》),经县政府同意,现将《行权清单》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县级各部门要按照权责一致原则及时调整对应责任,按程序向社会公布。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县级各部门要将行政权力事项纳入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统一管理运行,确保线上线下运行一致。县级各部门要按照《四川省权责清单管理办法》要求,严格落实权力清单动态调整机制,确保清单时效性、准确性、权威性。
《旺苍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旺苍县县本级行政权力清单(2019年本)>的通知》(旺府办发〔2020〕12号)即行废止。
附件:1.旺苍县县级行政权力及部分中央在川单位行政权力事项统计表(2021年本)
2.旺苍县县级行政权力清单(2021年本)
3.部分中央在川单位行政权力清单(2021年本)
中共旺苍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旺 苍 县 司 法 局
2022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