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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机构:县质监局 发布时间: 2014-07-16 00:00 字体: [ ]


四川省广元市旺苍质量技术监督局

关于印发《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股、所、站:

现将《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四川省广元市旺苍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4年7月16日




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按县委办关于《旺苍县安全生产大检查方案》(旺委办〔2014〕189 号)的统一部署,我局决定即日起至9月底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和省委十届三次、四次全会精神为指引,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指示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及县委、县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各项部署,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在全县范围持续保持安全生产督查工作常态化、制度化机制,为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安全保障。

二、检查范围

1.特种设备使用单位。

2.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

三、检查内容

㈠特种设备使用单位

1. 人员密集场所和劳动密集型企业。包括:氨制冷食品加工储存场所、水电交通等建设工程项目、气瓶充装站(加气站)、机场、车站、宾馆、饭店、医院、学校、购物中心、洗浴中心、大型游乐园、旅游景区、小型食品加工企业、小建材企业、服装加工企业、洗染加工企业。

2.事故多发的设备和使用管理薄弱环节。包括:气瓶、起重机械、大型游乐设施、客运索道、公共交通领域电梯和自动扶梯、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使用环节。

①氨制冷企业。重点检查肉类加工、水产加工、食品加工、冻库等单位压力容器、压力管道使用登记、定期检验情况等。

②公共交通领域电梯和自动扶梯。重点检查使用单位、维保单位开展电梯日常巡视;电梯钥匙管理;制动器、门锁等重点部件维护保养情况等。

③工程建设领域起重机械。重点检查是否按规定检验;作业过程是否按方案和相关规程规范实施;起重机械作业规程或吊装方案是否完善等。

④大型游乐设施和客运索道。重点检查设备试运行和例行安全检查等情况。

⑤锅炉和压力容器。重点检查小型锅炉、快开门式压力容器和烘缸(筒)是否办理使用登记;是否存在私自安装改造维修;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等是否完好有效;作业人员是否按规程规范熟练操作设备、是否会处置紧急情况。

⑥气瓶。以cng气瓶和lpg气瓶为重点,主要检查气瓶无证充装、违规充装,充装报废气瓶(含螺丝瓶)和未经注册登记的气瓶,以及充装未经检验和检验不合格的气瓶等情况。

㈡各类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企业。重点检查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是否落实,是否依法生产;检查主要原材料采购的控制;重点生产、检验设备的性能、精度和能力;关键工序的控制;原材料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的规定和实施,原始记录情况,检验人员的操作;检查管理、生产、检验人员的资质和培训情况。

四、人员及时间安排

2014年7月至9月底,对全县所有乡镇(管理办)、所有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企事业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在用特种设备进行安全生产大检查。

第一阶段:7月9日至7月25日,为各行业自查自纠阶段。我局组织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按照实施方案要求,抓好组织发动,认真开展自查自纠,不留死角。针对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整改计划,严防事故发生。

第二阶段:7月26日至8月10日,为重点检查阶段。按照“一岗双责”职责,采取“四不两直”暗访督查方式,对重点隐患部位进行重点督查,坚持忍 “零容”。督导检查隐患整治情况,彻底消除事故隐患。

第三阶段:8月11日至9月30日,以“回头看”、“隐患追踪治理”为重点进行督查,并做好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上级部门的抽查,互验等迎检准备工作,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监管机制。

按照县委、县政府部署,我局在第二个片区。以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杜非任组长,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廖玲任副组长,负责县城区中心片、东河镇、嘉川镇,成员由政府办、县财政局、县监察局、县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县安监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局、县城管局、县卫生局、县质监局、县工商局、县消防大队等单位组成。(联络员单位及责任人:县住建局局长 昝绍福)

五、工作要求

㈠突出检查重点。要根据当地特种设备的实际情况,对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关键环节,非法违法行为,隐患排查整治不力的单位进行“地毯式”和“拉网式”安全检查,不留死角,彻底消除隐患。

㈡落实责任追究。要坚决落实安全检查责任制,逗硬管理,凡是安全检查的检查时间、检查人员、检查内容都必须有记录,“谁检查谁负责”。明确检查人员隐患排查责任,建立健全检查人员问责机制。凡是因失职、渎职和监管、检查走过场造成生产安全事故或恶劣影响的,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㈢严格执法检查。要督促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和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全面开展安全检查,对重大隐患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督促企业和有关责任主体整改落实到位。同时要加大监督检查和行政执法力度,对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一律依法责令停止使用,并及时报告当地政府;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一律依法处罚;对涉嫌触犯刑律的,一律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㈣加强宣传教育。要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增强抓好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提高人民群众自我安全防范意识。加大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力度,对群众举报的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要抓住不放,及时依法严肃查处,坚决曝光各类隐患、措施不落实的现象和非法生产经营行为。

我局每月14日、30日向县政府安委会办办公室报送月中和月度大检查进展情况的书面报告(安全大生产大检查的主要做法、成效和存在的主要问题,正反两方面的典型案件),重大情况随时报告。大检查结束后将大检查总结报告于10月15日前报县政府安委会办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