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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苍县农业农村局2022年行政处罚信息公示(2022年7月14日)

发布机构:县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 2022-07-15 09:43 字体: [ ]

行政相对人名称 行政相对人类别 行政相对人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行政相对人代码(工商注册号) 行政相对人代码(组织机构代码) 行政相对人代码(税务登记号) 行政相对人代码(事业单位证书号) 行政相对人代码(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处罚类别 处罚内容 罚款金额(万元)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处罚有效期 公示截止期 处罚机关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数据来源单位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备注 是否为简易程序处罚
广元市小林农资有限责任公司天星乡大丰农资经营部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91510821MA6B1F768F / / / / / 杜雪蓉 旺农(农药)罚﹝2022﹞2号 《农药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认定为劣质农药:超过农药质量保证期的农药,按照劣质农药处理。”之规定 2022年6月2日,旺苍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人员经出示有效执法证件依法对广元市小林农资有限责任公司天星乡大丰农资经营部进行“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检查,检查中发现当事人经营的由江苏富田农化有限公司于2020年4月2日生产的“30%烟·硝·莠去津”农药品种,商标:甜满仓,净含量:80毫升,农药登记证号:PD20173227,农药生产许可证号:农药生许(苏)0030,产品标准证号:Q/371422DXL001
-2017,质量保证期:2年,数量:33瓶,均已超过质量保证期。
《农药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其他; 一、责令停止经营已超过质量保证期的农药;
二、没收违法所得210元;
三、没收违法经营的“30%烟·硝·莠去津”劣质农药33瓶;
四、并处罚款2000元。
罚没款合计2210元。

0.2 0.21 / 2022/7/4 2099/12/31 2023/7/3 旺苍县农业农村局 11510722008466382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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