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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苍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2年第二季度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运行监测情况的通报

发布机构:县政府办 发布时间: 2022-06-06 09:07 字体: [ ]

〔2022〕42号


旺苍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2022年第二季度县政府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运行监测情况的通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旺苍经开区管委会:

为持续推进县政府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现将2022年第二季度县政府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运行监测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县政府门户网站情况。4月1日至5月30日,各乡镇、县级有关部门共在县政府门户网站报送信息1095条,审发851条。其中,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局、张华镇等单位上报信息质量较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自然资源局等单位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等的信息公开较为及时,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县水利局、米仓山镇等单位上报信息较少、部分信息公开不及时,未及时做到应公开尽公开。

(二)政务新媒体情况。截至5月30日,在全国政务新媒体信息报送系统备案的政务新媒体账号共23个,分别为政务微博3个、政务微信17个、其他平台类型3个,均正常运行。其中,旺苍发布、旺苍教育、平安旺苍等政务新媒体关注度和信息原创度较高,整体运行情况较好。

二、存在的问题

(一)县政府门户网站方面。一是信息有效内容较少。部分单位报送的信息中与信息本身无关的内容较多,如,部分信息开篇中经常性存在“春暖花开,春风和煦,万物复苏”“我们在树苗旁定下了约定,来年乃至十年后,再到那里走走,看看我们当年种的树”等无实质性内容的修饰性语句,且占据较多篇幅。二是信息时效性差。部分单位未深刻认识信息报送的时效性和紧迫性,特别是对“五一”等节假日前的重大活动未及时撰写信息报送,到假期结束后才上报信息。三是“三审”制度落实不到位。部分单位撰稿人起草文稿质量不高,初审负责人、复审负责人对信息审核把关不严,导致上报信息存在错别字、词组搭配混乱、照搬照抄以及已发布的信息相隔几天后重复报送等问题。四是报送信息格式不规范。部分单位上报信息字体存在或大或小、或深或浅,图片尺寸不符合要求等低级错误。

(二)政务新媒体方面。一是账号更新不及时。广元市旺苍生态环境局对其主办的微信公众号“旺苍环境保护”内容更新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不强,经我办多次提醒后方才更新。二是错情整改不及时。三是信息转载不及时。市政府办要求我县政务新媒体应及时转载中央、省、市发布的关于疫情防控、民生实事等方面的信息和政策,但部分单位转载不及时,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经济合作事务中心等个别单位至今仍未全部转载。

(三)工作落实方面。我办于5月16日印发了《关于切实做好旺苍县人民政府网站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工作的通知》(〔2022〕39号),要求各单位对自县政府网站设立以来公开的所有信息开展“回头看”,并于5月20日前及时上报问题清单,截至5月26日,仍有县民政局、县文化旅游和体育局、木门镇等多个单位未上报。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抓好信息审核。各级各部门要严格落实“三审”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信息采集、审核、报送机制,未经审核的信息一律不能发布,坚决防止表述不规范、错敏信息、抄袭雷同等问题,确保发布内容准确规范,信息公开依法依规。

(二)强化建管职责。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政务新媒体建设运维职责,严格执行政务新媒体分级备案制度,指定专门工作人员负责管理政务新媒体,及时更新动态信息,确保管好用好政务新媒体。

(三)加强整改落实。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严格对照本次通报中指出的问题,认真分析查找原因,全面举一反三,及时开展自查清理,限期完成自查发现的问题整改工作,确保类似问题不再发生。


旺苍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6月6日

(此文件有删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