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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相对人名称 | 证件类型 | 证件号码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罚类别 | 处罚内容 | 罚款金额(万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处罚有效期 | 公示截止期 | 处罚机关 |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奉长福 | 身份证 | 510821********4213 | 旺林罚决字〔2022〕第 031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六十五条的规定,属运输非法来源林木(金弹子活体树桩)案 | 2022年4月23日,双汇镇龙泉村五社村民奉长福在温泉村挖淫羊藿,经本人询问,地方一放羊人介绍该公路上林地中有一株野生植物金弹子树。4月26日,奉长福在未取得林业行政许可的情况下,同胞弟奉长清擅自对该株金弹子树进行采挖,予以移植活体树桩到自己院落,运输至原宋江村小地名高阳坡被群众举报当场查获。经县林业行政执法人员现场勘验检查:金弹子活体树桩1株,分生8个桩干,截桩干高度60厘米-110厘米,截口直径2厘米-18厘米,整株活体树桩重约110-120斤。 |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 其他——没收金弹子活体树桩 | 1.责令停止违法行为;2.没收运输非法来源的金弹子活体树桩1株。 | 0 | 2022/5/13 | 长期 | 2023/5/13 | 旺苍县林业局 | 11510722008466390H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