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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苍县林业局2022年度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法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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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法定代表人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罚类别 | 处罚内容 | 罚款金额(万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公示截止期 | 处罚机关 |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1 | 广元佰惠劳务有限公司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张秀蓉 | 旺林罚决字〔2022〕第017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 | 2020年4月,四川天鸿建设有限公司将旺苍县罗家渡(鹿渡村)至黄洋(水营村)公路工程(二期)二标段土石方开挖建设等内容劳务分包给广元佰惠劳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务分包合同》。广元佰惠劳务有限公司在对黄洋镇水营村小地名杨家咀路段施工作业中改变施工线路,使用挖掘机开挖规划红线以外林地,擅自改变林地用途。经现场勘验鉴定:擅自改变林地用途面积0.2285公顷,按地类分:乔木林地0.2285公顷,按森林类别分:国家二级公益林地0.1967公顷,省级公益林地0.0318公顷,毁坏林地范围内活立木166株蓄积7.9立方米,无幼苗幼树。按照法条竞合和一事不再罚原则,择其重者即擅自改变林地用途进行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七十三条第一款 | 罚款;责令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 |
1.责令于2022年10月31日前对擅自改变林地用途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 2.处擅自改变林地用途恢复植被所需费用20元/平方米和林业生产条件所需费用2元/平方米,合计22元/平方米一倍的罚款,共计50270元。 |
5.027 | 2022/2/25 | 2023/5/5 |
旺苍县 林业局 |
11510722008466390H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