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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烧烤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机构:县食品药品监管局 发布时间: 2014-11-14 00:00 字体: [ ]
 

局机关各股室、各基层监管所、局直属事业单位:

现将《烧烤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旺苍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4 年 11 14

烧烤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烧烤食品安全监管,规范食品经营秩序,严防食物中毒发生,保障公众饮食安全,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属地管理、分类监管、疏堵相济、有序发展”的原则,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为期一个半月的集中整治,通过整治做到三个“一批”(即:依法规范一批,进一步规范夜市烧烤行业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倡导守法经营;疏导解决一批,帮助指导不符合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要求的夜市烧烤经营者积极整改,使其符合要求,持证经营;整治取缔一批,对拒不服从管理、食品安全隐患较大、经整改仍达不到要求的,坚决予以取缔)。到今年底,使全县烧烤食品安全保障水平明显提升,经营秩序基本规范,并建立监管有效的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和长效工作机制。

二、整治重点

(一)重点区域

以县城区、乡镇、校园周边、旅游景区、居民小区、车站、城乡结合部、集贸市场和群众投诉集中地段为重点整治区域,以夜市烧烤、流动摊贩、农家乐和各类餐馆为整治重点单位,进行集中整治。

(二)重点内容

1、是否持有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是否存在超范围、超地点经营;

2、从业人员健康证明、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档案是否完善;

3、环境卫生、个人卫生、食品工用具及设备、食品容器及包装材料、卫生设施、工艺流程等是符合标准;

4、餐饮加工制作、销售、服务过程的食品安全是否达到相关要求;

5、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进货查验、索票索证等制度执行情况是否建立了记录台账;

6、食品原料、半成品、成品和食品添加剂等感官性状、产品标签、说明书及储存条件是否符合要求;

7、餐具、饮具、食品用工具清洗、消毒、保洁措施和流程是否符合要求,有无使用不合格的一次性使用餐具的行为;

8、冷藏、消毒及防蝇、防尘、防鼠设施是否健全;

9、畜禽肉类是否经过检疫,有无购进和使用来源不明的食用油、畜禽产品、辣椒制品等行为;

10、使用食品添加剂是否经过备案公示,是否存在使用禁止使用的食品添加剂、非食用物质和禁止经营的食品;

11、餐厨废弃物是否按照规定进行处置;

12、用水是否符合要求;

13、其它不符合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要求的。

三、职责分工

各监管所负责辖区内烧烤食品专项整治工作;稽查大队负责协助案件查办;局餐饮服务监管股负责整治工作方案制定、整治情况汇总和上报、信息收集;局办公室负责宣传、媒体衔接和信息发布、情况通报。

四、工作步骤

此次专项整治工作从1115日开始,到12月底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调查摸底、动员部署阶段(1115日至1120日)。 

各基层监管所要结合正在进行的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调查工作,负责对辖区烧烤食品经营户进行调查摸底,登记造册,统一建立监管档案。在全面掌握辖区内烧烤店(摊点)基本信息的基础上,确定重点整治对象和重点区域,结合实际,细化整治工作方案,落实工作安排。

(二)监督检查、集中整治阶段(1121日至1215日)。

按照职责分工,针对重点区域、重点对象进行集中整治,坚决取缔超范围经营、制售有毒有害食品和经整改后仍达不到食品安全要求的无证和拒不授受整改的烧烤经营户,使烧烤行业经营秩序明显规范。对不符合准入条件、周边居民反映强烈、信访矛盾突出的无证无照经营户,在做好说服教育工作的同时,可采取劝其搬离现址或转变业态等方式;对采取上述措施仍不服从管理的经营户,要积极会同相关职能部门依法予以取缔。政策法规行政许可股对符合准入条件的经营户,依法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

(三)深入推进、巩固规范阶段(1216日至1225日)。

在集中整治基础上,针对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加大“回头看”检查力度,不断改进和加强相关工作措施,巩固专项整治成效,防止违法行为回潮。

(四)总结评估、完善机制阶段(1226日至1231日)。

对前三个阶段的工作进行总结,结合工作职责,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和监管责任制度,做到纠建并举、标本兼治,通过日常监管措施持续巩固整治成效,切实提高食品安全监管能力,提升食品安全整体水平。各基层监管所和稽查大队于1225日前将工作总结报局餐饮服务监管股。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基层监管所和稽查大队要制定实施方案,统筹调配力量,落实整治工作任务和责任,将工作任务细化分解,落实责任人员,确保整治工作深入推进,取得实效。

(二)疏堵结合,重拳打击。在集中整治期间,发现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法从重、从快查处,推动整治工作顺利开展。对涉嫌犯罪的案件,要及时移交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同时,要研究分析烧烤食品经营行为的特点和规律,采取疏堵结合的方式,建立、完善预警发现、及时打击的长效管理机制和教育、劝阻、处罚、取缔四位一体的工作机制,积极引导安排经营户进门店、进市场、进院落经营,有效推进整治工作的开展。

(三)强化宣传,广泛发动。各基层监管所要配合局办公室、餐饮服务监管股开展有关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常识宣传,积极引导烧烤食品经营户守法经营,努力提高消费者鉴别能力和自我保护能力。要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公布举报投诉电话,落实有奖举报制度,对严重的违法违规行为要适时组织媒体进行曝光,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和监督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打造诚信经营、安全消费的市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