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16号
旺苍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2022年第一季度政务新媒体抽查情况的
通 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旺苍经开区管委会:
按照广元市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暨政务公开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调整广元市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的通知》(广协调办〔2021〕12号)要求,我办对2022年第一季度全县政务新媒体运行情况进行了抽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政务新媒体抽查情况
截至3月7日,我县共运行政务新媒体25个,其中,政务微博4个、政务微信17个、其他平台类型4个。一季度,共抽查政务新媒体25个,其中,合格政务新媒体23个、总体合格率为92%。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通过抽查发现,政务新媒体运行过程中,主要存在以下两个方面问题:一是账号利用率不够高。个别账号信息发布量少,且关注量和粉丝量较少。如,县经济合作事务中心主办的“投资旺苍”抖音号,全年信息发送量仅18条,粉丝量20个,获赞量54次。二是运行维护不够规范。针对2021年8月省政府信息公开办反馈我县部分政务新媒体账号未纳入“全国政务新媒体信息报送系统”管理的问题,截至目前,双汇镇人民政府主办的“旺苍县双汇镇”微博至今仍未整改到位。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加大内容保障力度。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明确专人、夯实责任,加强政务新媒体内容保障,坚决防止出现信息更新不及时、互动回应差等问题。
(二)加强账号清理整合。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按照旺苍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县政务新媒体规范管理的通知》(旺府办函〔2021〕46号)要求,规范开设或注销政务新媒体。对已注销账号要及时履行手续,完成分级备案,确认第三方平台已删除该账号且无法查询。对同一单位在多个平台开设的多个账号,要严格按照做优做强主账号相关要求,及时进行整合。
(三)强化运营维护监测。各级各部门要加大对政务新媒体的日常运营维护和监测力度,着力加强对问题的跟踪落实和结果运用。同时,针对本次检查通报的问题,有关单位要立即制定有效整改措施,限期完成整改销号。
旺苍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