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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乡村振兴局三措施推动脱贫人口稳岗就业

发布机构:县乡村振兴局 发布时间: 2022-03-03 21:00 字体: [ ]

一是强化领导责任。脱贫人口稳岗就业工作实行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全面抓、责任部门具体抓,落实县乡村振兴局局长、乡镇党委书记责任制,一级抓一级,一级负责一级,层层压紧压实责任。

二是强化专班责任。县乡村成立稳岗就业工作专班,用好《旺苍县支持就业创业九条措施》,用足“3+23+257”劳务合作机制,充分发挥农民工就业服务中心、人力资源公司和乡镇劳务专业合作社作用。精准摸排脱贫人口外出务工人员留岗清单、返乡清单、外出务工意愿清单,全面掌握省外、省内务工就业岗位需求情况,积极协调省外、省内务工就业岗位需求单位,精准组织脱贫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劳动力输出。全面摸排梳理辖区扶贫车间、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生产企业岗位需求情况以及公益性空岗情况,及时对接半劳动力、弱劳动力或无法外出务工人员,精细落实就近就地就业。

三是强化督查责任。将稳岗就业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全县重点工作督查组督促检查的重要内容,实行一周一督导一调度,跟踪跟进问效问责。同时,把脱贫人口稳岗就业工作纳入目标绩效考核范围,严格逗硬兑现各项奖惩,不搞平衡照顾。截至目前,全县脱贫人口外出务工就业达17000人以上,同比增长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