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和加强我县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切实提高衔接资金使用效益,确保项目资金阳光、安全运行,经县人民政府批准,现将旺苍县2021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情况予以公示。
我县现到位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411.46万元。根据《旺苍县县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旺苍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县涉农资金整合工作需要,本次市级下达的411.46万元不纳入涉农资金整合。(具体分配情况见附件)
项目实施部门及乡镇人民政府、村级组织在收到上级下达项目计划后要及时公告,公告内容应包括项目名称、实施地点、建设任务、补助标准、资金来源及规模、实施期限、实施单位、责任人和绩效目标、利益联结机制、举报电话等;要按照程序组织实施,严格项目管理,确保项目质量,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效益。
监督信息:
旺苍县财政局 4222098
联 系 人:周瑞卿 电子邮箱:43517137@qq.com
通讯地址:旺苍县东河镇马家渡兴旺大道西段114号
附件:旺苍县2021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情况表
旺苍县财政局
2021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