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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鼓城乡地方病防治“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发布机构:鼓城乡 发布时间: 2014-01-07 00:00 字体: [ ]
 

鼓城乡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鼓城乡地方病防治“十二五”规划的

    

各村(社区)、乡级各部门:

    《鼓城乡地方病防治“十二五”规划》已经乡政府讨论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鼓城乡人民政府

                                  2013年4月29

 

 

鼓城乡地方病防治“十二五”规划

    为巩固“十一五”地方病防治成效,切实预防和控制全乡地方病的流行,保护病区群众身体健康,促进全乡社会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根据《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卫生局等部门<广元市地方病防治“十二五”规划>的通知》和旺苍县十二五规划的通知精神,结合我乡地方病流行趋势与防治工作需要,制定本规划。

    一、防治现状

    我乡地方病病种全、范围广、病人多、病情较重,曾是全县地方病流行较为严重的地区之一,所辖村社不同程度存在地方病危害,覆盖全乡所有人口。主要有碘缺乏病、燃煤污染型地方性氟中毒和大骨节病。全乡外环境普遍处于缺碘状态,辖区内都不同程度地流行碘缺乏病;大骨节病在我乡山区不同程度存在。

    乡党委、乡政府历来重视地方病防治工作。特别是在“十一五”时期,各村各部门齐抓共管、社会各界积极支持,全乡地方病流行趋势得到有效遏制,防治工作取得显著成效。截止 2010 年底,我乡实现了以乡为单位消除碘缺乏病的目标,燃煤污染型地方性氟中毒改炉改灶率达到 90%以上,地方性氟中毒病区中小学生、家庭主妇的防治知识知晓率分别达到85% 75%以上,全部大骨节病病区村儿童 x 线阳性检

出率降到 10%以下,圆满完成省、市、县、乡地方病防治规划(2005-2010年)目标。

    但是,我乡地方病防治工作距实现消除地方病危害目标仍有一定差距。目前,仍有部分农户未实施改炉改灶,大骨节病现症病人仍不同程度存在。更为重要的是,地方病是生物地球化学因素或不利于健康的行为生活方式所致,在已落实综合防治措施的病区,只有建立长效防治机制才能持续巩固防治成果,避免病情反弹。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防治目标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从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结合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目标和要求,促进病区社会经济协调发展。遵循“政府领导、齐抓共管,突出重点、全面推进,因地制宜、科学防治,预防为主,防管并重”的原则,建立健全长效防控机制,全面落实各项地方病防治措施,进一步巩固现有防治成果,基本消除重点地方病的危害。

    (二)基本原则。

    1.政府领导,齐抓共管。乡人民政府将地方病防治纳入全乡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加强领导,加大投入;组织动员有关部门认真履行职责,落实部门责任;鼓励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密切配合,共同落实各项防治措施,推动防治工作扎实有效、深入持久地开展。

    2.突出重点,全面推进。从实现消除碘缺乏病、地方性氟中毒、大骨节病等地方病的战略高度出发,在已经取得防

    治成果基础上,采取有针对性的策略和综合防治措施,着力解决防治工作难点问题,全面推进防治工作,有效巩固防治成果。

    3.因地制宜,科学防治。根据地方病流行特点、防治进展和病区自然环境、社会经济条件,积极探索有效的工作措施,适时修订防控策略,科学制定相关技术措施,确保防治工作取得实效。

    4.预防为主,防管并重。加强病区群众生产生活环境改造,减少并努力消除各种致病因素;广泛深入开展健康教育,增强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形成良好的生产生活方式。加强防治措施的后期管理,建立健全长效防控机制,巩固防治成果。

    (三)防治目标。

    1.总体目标。建立与我乡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地方病防治长效工作机制,全面落实防治措施。保持消除碘缺乏病状态,基本消除大骨节病,有效控制地方性氟中毒危害。

    2.具体目标。

    1)保持消除碘缺乏病状态。持续强化防治措施,人群碘营养水平总体保持适宜状态。继续保持消除碘缺乏病状态。

    2)基本消除地方性氟中毒。到2015年,燃煤污染型地方性氟中毒的病区 95%以上的家庭落实以改炉改灶为主的综合防治措施,强化防治工作的后期管理,使病区改炉改灶家庭炉灶完好率和正确使用率均达到95%以上。

    3)基本消除大骨节病。到2013年,消除大骨节病的病区村达到85%以上;到2015年,消除大骨节病的病区村达

95%以上。

    三、防治措施

    (一)完善病情监测。进一步完善地方病防治监测体系,建立并完善碘缺乏病、地方性氟中毒和大骨节病流动及固定监测点,提高监测灵敏度和覆盖面,尤其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人群的监测。加强监测工作的信息化建设,及时向相关部门通报监测结果,充分利用监测信息指导防治工作。加强监测管理与质量控制,准确、及时、定量地分析和评估防控效果和存在的问题,预测全乡地方病流行趋势,强化监测与防治干预措施的有机结合,为适时调整防控策略提供科学依据。

    (二)强化健康教育。充分利用大众传媒和人际传播等方式,在病区大力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健康教育活动,使地方病防治知识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增强群众防病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改变不利于健康的生产和生活习惯,预防和减少地方病的危害。

    (三)着力重点防控。根据各地地方病的流行现状,实施针对性的防控措施,加大干预力度,务求取得实效。

    1.碘缺乏病。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科学补碘”原则,继续实施以食用碘盐为主的综合防控策略。我乡已达到消除碘缺乏病目标,要继续依法加强对碘盐销售环节的监管,确保合格碘盐持续供应,巩固和扩大防治成果。加强监测预警,及时发现高危人群并采取应急强化补碘措施。在普及碘盐的同时,合理布设并向社会公布不加碘食盐的销售网点,方便因疾病等原因不宜食用碘盐的居民购买不加碘食盐。动态监测和评估人群碘营养状况,适时调整食盐加碘浓度,保障人群碘营养水平总体适宜。

    2.地方性氟中毒。继续实施以健康教育为基础、改炉改灶为主和鼓励使用沼气、太阳能、电炊具为辅的综合防控措施,切断氟源,防止氟中毒危害。要切实加强防治措施的后期管理,做好改良炉灶的维护、维修,病区家庭正确使用合格防氟炉灶,持续巩固防治成果。

    3.大骨节病。在大骨节病尚未完全控制病区大力发展农村经济,有效落实转产换粮、易地搬迁、易地育人等综合防控措施,防止出现大骨节病临床新发病例。

    (四)开展病人治疗。针对地方病现症病人,因地制宜,采取积极措施,尽可能减轻患者病痛,恢复劳动能力,提高生活质量。对严重缺碘的孕产妇、婴幼儿患者,在医生指导下,采取口服碘油丸的措施;对氟骨症、大骨节病患者,采用药物治疗,缓解临床症状,减轻痛苦;对氟斑牙患者,应及时告知不可逆的损害事实,防止症状加重。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落实防控措施。各村社区、乡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健全“政府领导、部门负责、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要把地方病防治工作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将地方病防治指标、任务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实行目标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要制定本地区防治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层层分解目标,明确具体措施,抓好组织实施。研究制定促进地方病防治工作的政策和措施,解决防治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要健全地方病防治领导小组联系机制,定期召开成员、联络员会议,及时通报、沟通、协调。

    (二)坚持依法防治,落实部门责任。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公布的有关地方病防治法规,加大执法力度,切实做到依法防治。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职能分工,履职尽责、密切配合,认真研究实现规划目标的政策措施,切实抓好落实。

    卫生部门要做好组织协调、技术指导、健康教育与行为干预、预防治疗和监测评估工作。

    财政部门要安排地方病防治所需必要资金并监督使用情况。

    各部门要在卫生部门指导下,在学校、社区采取多种形式向病区群众普及地方病防治的相关知识。

    (三)保障资金投入,提升防治水平。各村社区乡级各部门,要根据规划要求和防治工作需要,按照分级负担的原则,落实防治专项资金。乡财政部门负责安排落实本级财政地方病防治专项经费,并随经济增长逐年增加预算,保证地方病防治工作需要。要完善“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资”的经费投入机制,广泛动员社会力量支持,充分利用农村沼气池建设、基本消除重点地方病危害工程等项目资源,发挥在地方病防治方面的综合效益。

    在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中,要加强地方病防治体系能力建设,改善工作条件,配置更新必要的设备装备,合理设置岗位,配备与防治任务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提高福利待遇,稳定专业队伍,强化专业人员的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积极开展科学研究和交流合作,大力培养人才,增强防治队伍综合实力,提高防治整体水平,使我县地方病防治工作再上新台阶。

    五、考核评估

    乡政府将根据本规划,组织乡相关单位定期对各村社区、部门单位的地方病防治工作落实情况与防治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评估。对完成规划目标任务好的村、社区、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对未完成规划目标任务的单位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