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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苍县地质灾害指挥部地质灾害成功避险奖励办法(试行)

发布机构:县自然资源局 发布时间: 2021-12-06 11:24 字体: [ ]

政策解读《 旺苍县地质灾害指挥部地质灾害成功避险奖励办法(试行)》

为全面加强我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促进防灾工作责任、制度、措施落地落实,充分调动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层组织和广大干部群众的防灾积极性,不断提升地质灾害识灾防灾能力,切实保障全县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和《四川省地质环境管理条例》等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奖项设置

(一)设置奖项名称:地质灾害成功避险奖

(二)成功避险认定标准:一是通过排查、巡查、监测、会商、预报、预警等综合手段,在地质灾害发生前预测到即将发生地质灾害的时间、地点、范围和强度,并及时启动应急预案,采取疏散、转移、避让等有效措施,提前转移受威胁人员和重要财产,切实避免人员伤亡和减轻重要财产损失;二是在抢险救灾和恢复重建过程中,未因次生灾害造成人员伤亡和新的损失;三是经省、市、县党委政府或省、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认定为成功避险案例。

(三)成功避险奖申报程序:

1.各乡镇人民政府或县级有关部门认真填写地质灾害成功避险奖申报表,报送县地质灾害指挥部办公室审核后,拟定地质灾害成功避险初步奖励名单;

2.各乡镇人民政府或县级有关部门在地质灾害点位现场对初步奖励名单进行公示,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送县地质灾害指挥部审核;

3.县地质灾害指挥部将审核后的奖励名单报送县委、县政府审定,按照审定结果予以通报奖励。

二、奖励对象

(一)第一时间提供地质灾害前兆信息,且提供的信息有效指导了防灾避险工作,取得了显著防灾避险成效的团队或个人。

(二)地质灾害成功避险点位监测人。

(三)地质灾害成功避险点位监测责任人。

三、奖励措施

(一)现金奖励:每起成功避险奖励现金5000元,其中,对第一时间提供地质灾害前兆信息,且提供的信息有效指导了防灾避险工作,并取得了显著防灾避险成效的团队或个人,奖励现金2000元;对地质灾害成功避险点位监测人,奖励现金2000元;对地质灾害成功避险点位监测责任人,奖励现金1000元。原则上现金奖励不得重复计算,所需资金由县财政统筹解决。

(二)加分奖励:按要求纳入年度目标绩效考核并加分。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


旺苍县地质灾害指挥部      

2021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