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旺苍经开区管委会:
为切实加强对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工作的组织领导,主动作为,积极贡献旺苍力量。县委、县政府决定,成立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负责全县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安排部署和推进落实。
二、组成人员
组 长:杜 非 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组长:向 勇 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马逸风 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马超群 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罗 进 县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局长
周志林 县政府办主任
成 员:县政府办联系工作的科级干部,县纪委监委机关、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委统战部、县委政法委、县委群工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县教育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自然资源局、广元市旺苍生态环境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县文化旅游和体育局、县卫生健康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审计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统计局、县乡村振兴局、县林业局、县医疗保障局、县行政审批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目标绩效事务中心、县经济合作事务中心、县金融服务中心、县人防办等部门主要(常务)负责同志。
三、工作机构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司法局),负责日常工作,组成人员如下:
主 任:马超群 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主任:马逸风 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罗 进 县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
周志林 县政府办主任
成 员:杜劲松 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委副主任
冉 擎 县委办副主任
刘 刚 县委办副主任、县政府办副主任、县委群工局局长
王明海 县委办副主任、政法委常务副书记
李祖一 县政府办副主任
唐 国 县政府直属机关党委书记
侯 军 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王大中 县司法局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综合协调组、指标资料组、测评工作组、核查现场组、舆论宣传组等5个工作组。
(一)综合协调组
组 长:周志林 县政府办主任
副组长:唐 国 县政府直属机关党委书记
王大中 县司法局局长
涂 轶 县行政审批局局长
成 员:县政府办、县司法局、县行政审批局有关负责同志
主要职责:1.安排部署创建工作相关活动,筹备相关会议;2.统筹协调和对接创建工作;3.负责配合市上做好迎检相关工作;4.完成领导小组安排的其他工作。
(二)指标资料组
组 长:李祖一 县政府办副主任
副组长:杨 杰 县司法局副局长
成 员:县政府办、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司法局、县自然资源局、广元市旺苍生态环境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行政审批局等创建工作指标体系涉及的县级部门和乡镇有关负责同志
主要职责:1.负责配合市级有关部门上报各项创建指标资料;2.为实地评估、核查及时组织、协调提供相关资料;3.完成领导小组安排的其他工作。
(三)测评工作组
组 长:王明海 县委办副主任、政法委常务副书记
副组长:赵 文 县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侯骏春 县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局长
彭孝军 县公安局副局长
赵宗伟 县司法局副局长
姚帮林 县统计局局长
唐文杰 县目标绩效事务中心副主任
李春梅 县金融服务中心主任
成 员:县级各责任部门和乡镇有关负责同志
主要职责1.负责开展人民群众满意度测评指导;2.做好执法司法案件当事人和信访、投诉、举报人的回访、沟通、疏导等影响群众满意度测评相关工作;3.做好涉企执法检查中影响满意度测评相关工作;4.配合市上协助中央依法治国办评估组开展人民群众满意度测评工作;5.完成领导小组安排的其他工作。
(四)核查现场组
组 长:王大中 县司法局局长
副组长:张 禹 县法院副院长
李祖一 县政府办副主任
雷发明 县行政审批局副局长
成 员:县级各责任部门和乡镇有关负责同志
主要职责:1.负责指导督促县级责任部门及乡镇现场评估检查的准备;2.组织开展执法单位领导干部和一线执法工作人员现场访谈、知识测试有关培训;3.完成领导小组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
(五)舆论宣传组
组 长:侯 军 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副组长:何云利 县司法局机关党委书记
万 艳 县融媒体中心主任
成 员:县委宣传部、县司法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融媒体中心等县级部门和乡镇有关负责同志
主要职责:1.制定创建工作宣传方案;2.协调各级宣传力量、各类宣传媒体平台围绕提高全社会知晓度、提升群众满意度,广泛开展创建宣传引导;3.配合市上编印下发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应知应会手册和拍摄专题汇报片工作;4.负责中央依法治国办评估组在旺评估、测评、实地核查期间氛围营造和舆情处置;5.完成领导小组安排的其他工作。
创建工作任务完成后,领导小组自行撤销。
旺苍县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
2021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