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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苍县财政局关于转发《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公布四川省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机构:县财政局 发布时间: 2021-11-16 09:52 字体: [ ]

各乡镇,县级各部门,旺苍经开区管委会:

为提高政府性基金政策的透明度,加强政务公开和社会监督,有效防止和遏制各种乱收费,现将《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公布四川省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的通知》(川财税〔2021〕15号)转发给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



附件:《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公布四川省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的通知》(川财税〔2021〕1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