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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苍县前三季度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同比增长11.56%

发布机构:县统计局 发布时间: 2021-10-29 10:59 字体: [ ]

2021年前三季度,我县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0837元,同比增长11.56%,农村居民收入增速快于城镇居民收入增速1.4个百分点,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进一步缩小。

其中,农村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4478元,增长11.7%,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41.3%;人均经营净收入2570元,增长9.7%,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23.8%;人均财产净收入212元,增长20.4%,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2.0%;人均转移净收入3577元,增长12.2%,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33.0%。(县统计局 杜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