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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苍县一季度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同比增长17.1%

发布机构:县统计局 发布时间: 2021-04-22 17:06 字体: [ ]

2021年一季度,我县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494元,同比增长17.1%,农村居民收入增速快于城镇居民收入增速4.8个百分点,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进一步缩小。

其中,农村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2177元,增长16.4%,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62.3%;人均经营净收入879元,增长19.1%,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25.2%;人均财产净收入96元,增长18.5%,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2.7%;人均转移净收入342元,增长16.0%,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9.8%。(县统计局 杨桂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