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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苍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公告(第2号)

发布机构:县政府办 发布时间: 2020-01-31 17:11 字体: [ ]

旺苍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

公    告

(第2号)

请最近14日内到过湖北的人员务必主动向村(社区)或本人所在单位报告。故意隐匿不报的,将由当地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




旺苍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

(旺苍县人民政府代章)

2020年1月3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