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关于公布2019年我县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的通知

发布机构:县物价局 发布时间: 2019-08-28 18:21 字体: [ ]

县级相关部门:

按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加快建立全国政府定价管理的经营费性收费目录清单制度的通知》《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四川省定价目录〉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8﹞199号)和《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进一步清理规范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有关工作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9﹞266号)精神,现将2019年我县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经营服务性收费(含涉企)目录清单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收费项目,各部门要严格按照规定的管理权限和程序报批,未按规定报批的,一律不得以任何形式收费。

二、各执收单位(机构)要切实规范收费行为,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在门户网站和办事窗口等醒目位置对执收单位(机构)名称、收费项目、收费标准、计价单位、收费依据、收费范围、收费性质、投诉电话等内容进行公示,提高收费政策透明度。

三、各职能部门要加强监管力度,规范收费管理,健全举报制度,严肃查处乱收费行为。

特此通知。

附件:2019年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经营服务性收费(含涉企)目录清单


旺苍县物价局                            

2019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