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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公网安备 51082102000002号一是加强组织。秉持“早安排、早部署”的理念,印发了《关于切实加强夏收季节秸秆禁烧监督管理的通知》(旺三大战役办〔2019〕7号)文件,进一步明确了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作为本行政区域内秸秆禁烧工作的责任主体,各乡镇(街道)主要领导要亲自安排部署,落实禁烧工作责任,建立健全工作目标责任制。
二是加强宣传。利用滚动标语、粘贴禁烧通告、悬挂禁烧宣传条幅等形式,大力宣传秸秆焚烧的危害以及秸秆综合利用的形式,使禁烧宣传工作家喻户晓。
三是加强监管。完善县、乡镇(街道)、村(社区)、社(组)四级秸秆禁烧“网格化”责任体系,确保秸秆禁烧工作取得积极成效。4月1日,县环保局接到国华镇人民政府反映村民赵本全露天焚烧树叶、杂草等情况的转报,于4月3日上午对现场进行了拍照取证,并对当事人做出了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
下一步,我县将进一步加大秸秆禁烧工作力度,严厉打击露天焚烧秸秆(包括垃圾、落叶、杂草)行为,确保实现“不见烟雾、不见火光、不见黑斑”目标,有效防止环境空气污染。(县环保局 白全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