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相关规定编制。报告全文包括概述、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主动公开信息情况、依申请办理情况、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间期限为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一、概述
2018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部门的精心指导下,依据《条例》及相关规范性文件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加大工作力度,积极公开市场监管方面的各类信息,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项工作要求,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有效推进。
二、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及时调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全面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协调工作,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负责具体信息公开的审核、监督工作,局办公室负责本局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二是健全工作机制。按照局党组统一领导,局办公室牵头组织协调,各股室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不断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认真抓好落实,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三是突出工作重点。全面贯彻落实《条例》,并根据县委县政府的部署要求,结合我局监管职能,及时发布政务信息,对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食品药品安全、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典型案件等信息予以及时公开。
三、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2018年,县食品药品工商质监局公开政务信息66条,主要包括部门工作开展、执法、监督等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
2018年,县食品药品工商质监局未收到信息公开的申请。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8年,县食品药品工商质监局未收到信息公开的申请,故无收费及减免情况。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8年,县食品药品工商质监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七、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主要问题:信息公开工作的整体水平还不够高,内容不够全面;群众获取市场监管信息的便捷度、满意度还需进一步提高。
整改措施:一是进一步充实信息公开内容。围绕市场监管工作,突出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把群众最关心、反应最强烈、利益最紧密的重大监管政策、食品药品安全和消费警示等事项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切实发挥好信息公开平台的桥梁作用。二是不断创新信息公开方式。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在积极抓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基础上,不断创新方式方法,使信息公开工作提质增效。三是切实提升人员业务素质。继续深入学习领会《条例》精神,按照省市县相关要求,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长期的动态工作落到实处,进一步加强教育培训,切实提高工作人员政府信息公开业务能务和为公众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