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审外报〔2016〕3号
被审计单位:旺苍县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
审计项目:世行优惠紧急贷款旺苍县城镇基础设施灾后恢复重建第二批wc2-1合同段项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第三十八条和《旺苍县审计局对旺苍县城镇基础设施灾后恢复重建第二批wc2-1合同段项目竣工结算的审计通知》(旺审外通〔2016〕11号),审计组自2016年2月14日至2016年4月25日,对世行优惠紧急贷款旺苍县城镇基础重建第二批wc2-1合同段项目进行了竣工结算审计。四川恒正工程造价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参与了该项目的造价审核并提供了审核报告。旺苍县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对其提供的工程结算及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及有效性负责并对此作出了书面承诺。旺苍县审计局的责任是组织实施审计,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出具审计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立项情况
世行优惠紧急贷款旺苍县城镇基础设施灾后恢复重建第二批项目wc2-1合同段,经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世行优惠紧急贷款旺苍县城镇基础设施第二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川发改外【2010】1174号)批准建设。
1.项目建设内容:新建5条道路及配套管线工程,包括红旗坝嘉洲路、滨江路,新桥片区滨河路,大中坝片区滨河路、广场巷,总长6.13公里。道路宽度10-20米,配套雨水管网9.7公里、污水管网7.257公里、给水管网6.046公里和道路照明、交通标志牌及绿化。防洪堤重建工程,包括新建新桥片区、红旗坝滨河路及大中坝滨河路等三段防洪堤,总长度4.725公里。
2.项目业主:旺苍县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
3.项目估算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20792.84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使用国家通借统还世界银行优惠紧急贷款2527万美元(按1:6.8汇率折合人民币17183.6万元人民币),其余3609.24万元由项目业主自筹。
4.建设工期:17个月。
5.招标核准意见: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重要设备和材料全部公开招标。
(二)项目建设内容
新建四路:红旗坝滨江路、新桥滨河路、大中坝滨河路及大中坝广场巷,道路总长度4.264公里,道路宽度10-20米,配套雨水管网、污水管网、给水管网和道路照明、交通标志牌及绿化。
新建五堤:红旗坝防洪堤、新桥坝防洪堤、大中坝防洪提、新桥片区防洪堤和黄洋坝防洪堤,总长度6.255公里,结构形式为c20砼衡重式挡土墙。
二、项目实施情况
(一)项目招投标、及合同签订情况
1.招投标情况
(1)施工招标
该项目由四川城建环保项目办委托中化建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采用国内竞争性招标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2012年9月19日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安徽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中标,中标价105990259.88元(其中含不可预见费暂定金额5012945.71元)。
(2)项目勘察、设计、项目管理与施工监理招标:该项目由四川城建环保项目办委托中化建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公开招标。
2011年6月13日通过开标并进行评审,工程勘察设计由中铁二院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标;
2011年11月30日通过开标并进行评审项目管理与施工监理最终由bvhk和中国成达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中标。
2.合同签订情况
(1)施工合同
2012年9月19日旺苍县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与安徽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施工合同,合同金额(人民币):105990259.88元(其中含不可预见费暂定金额5012945.71元)。
合同工期15个月,合同主要条款与招标文件一致。
(2)勘察、设计合同
2011年8月23日,由四川城建环保项目办和旺苍县规划和建设局与中铁二院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勘察、设计合同,费用为固定总价。
(3)项目管理与施工监理合同
2011年11月30日由四川城建环保项目办和各项目城市执行单位与bvhk和中国成达工程有限公司组成的联合体签订监理合同,费用为固定总价。
(二)工程变更情况
(1)项目变更内容
项目实施过程中,经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同意并报旺苍县人民政府审批同意:取消红旗坝嘉洲路,增加黄洋坝及新桥片区延伸段防洪堤;防洪堤挡墙由原设计c20砼变更为c20大卵石砼;马道栏杆变更为通透式栏杆、抢险通道栏杆变更为铸造石栏杆;新桥坝防洪堤箱涵局部调整;大中坝、新桥坝浆砌块石护坡调整为钢筋砼格构梁;红旗坝涵洞及挡土墙调整;取消大中坝及新桥片区马道联锁块铺设,红旗坝防洪堤马道、抢险通道及新桥片区抢险通道由原设计联锁块变更为10cm厚彩色压印砼;除大中坝广场巷外,其余道路由原设计8米单背悬挑路灯变更为9米双臂悬挑路灯,同时增加新桥坝及红旗坝防洪堤抢险通道3.5米庭院灯具;新桥坝、大中坝局部防洪堤挡土墙基础处理等。
(2)项目变更组价原则
根据招标文件及合同条款39、40及41条规定:由施工单位提出变更组价依据,通过监理审批,原清单内已有的类似项目执行原投标报价;新增项目材料单价经过业主、监理和施工单位对三家以上供应商进行询价,采用最低报价作为结算依据。
(三)项目完成情况
该工程实际开工时间:2013年3月6日, 竣工时间:2015年1月30日。经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质量监督单位共同验收合格。
三、审核评价
世行优惠紧急贷款旺苍县城镇基础设施灾后恢复重建第二批项目wc2-1合同段工程于2015年1月顺利完工。新建成的市政基础设施,其人行道、车行道、供排水管网、绿化、照明等设施都得到了较大完善和较高质量的提升。让县城环境更加优美,车辆通行更加顺畅,提高了行车安全,改变了居民出行环境,让出行更加方便、安全,提高了居民生活水平。防洪堤的建成对旺苍县城市发展和防汛、排洪带来了极大的改善。
在项目建设中县级领导高度重视,多次亲临现场指挥,有力地促进了项目进度和质量,为项目的顺利完工起到了关健作用。旺苍县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领导及工作人员加强管理,一直坚守施工现场领导参与建设、督促落实项目施工任务,极大地提高了施工效率;在工程质量管理方面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督促施工单位安排高技术熟练工人施工,严格检验、控制进场材料材质,保证了项目质量;在造价控制方面,严格控制工程变更、补偿索赔及下发单价,对施工单位的结算进行了严格的内审,保证了项目资金在可控范围内;但在工程结算中也还存在多计工程价款等问题。
四、工程结算审核情况
旺苍县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报送的世行优惠紧急贷款旺苍县城镇基础设施灾后恢复重建第二批项目wc2-1合同段工程竣工结算,送审金额121704046.51元(含合同外变更及增加项目建设结算金额51344686.86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等相关法规及文件规定,采用复核、计算、询问、调查、现场勘测等方法进行了造价结算审核,审计核实金额110304462.41元(含合同外变更及增加建设结算金额44343129.21元)。其中:红旗坝滨江路13989785.35元、新桥滨河路10772271.80元、大中坝滨江路8451459.53元、大中坝广场巷2829298.57元、红旗坝防洪堤13623003.55元、新桥坝防洪堤29936567.70元、大中坝防洪堤13568919.79元、黄洋坝防洪堤4523247.43元、新桥坝延伸段防洪堤12609908.69元;审减金额11399584.10元。具体审增减情况如下:
(一)原标内项目多计金额4398026.44元。其中:
1.道路土石方开挖及回填品跌多计5335.00元;
2.防洪堤土石方开挖多计4043.66立方米金额48523.92元;
3.河堤台背回填粘土多计12425.54立方米金额186383.10元;
4.防洪堤抛填大卵石多计143.97立方米金额9358.05元;
5.防洪堤pvc排水管多计1212.08米金额26665.76元;
6.防洪堤护坡植草多计17692.18平方米金额264498.09元;
7.防洪堤c20混凝土多计5768.01立方米金额1845763.20元;
8.防洪堤其他项目品跌少计金额18137.80元;
9.道路结构基层多计5289.83平方米金额95456.02元;
10.道路沥青混凝土多计3861.46平方米金额217207.13元;
11.混凝土仿花岗石面砖多计4863.85平方米金额1069757.60元;
12.人行道3.5%水泥稳定碎石多计4863.85平方米金额76455.79元;
13.人行道路缘石、嵌边石及车行道平石多计1310.99米金额21944.31元;
14.m7.5水泥砂浆多计30.79立方米金额12057.67元;
15.路堤土质边沟多计2460米金额28512.00元;
16.单柱式标志牌多计3套金额16082.40元;
17.路面标线多计496.9平方米金额14509.48元;
18.路面其他项目少计金额15503.88元;
19.d300 i级钢筋砼管道少计12米增加金额720.00元;
20.球墨铸铁管多计8米金额5050.92元;
21.给水pe管品跌少计3米增加金额174.00元;
22.闸阀品跌多计12个金额12095.88元;
23.限位伸缩器品跌多计12个金额9841.27元;
24.各类砖砌阀门井品跌多计金额7797.74元;
25.排气阀及排泥阀多计2套金额6351.41元;
26.地上式消火栓多计1座金额207.16元;
27.各类管配件多计37个(根、座)金额17283.77元;
28.各类聚乙烯塑钢缠绕管多计26米金额3105.20元;
29.各类钢筋混凝土管多计140米金额23000.00元;
30.各类钢筋砼检查井品跌多计2座金额4982.66元;
31.砖砌单箅雨水口多计2座金额1000.00元;
32.各类聚乙烯塑钢缠绕管多计4米金额311.00元;
33.各类钢筋砼检查井品跌增加金额5747.76元;
34.电力电缆 yjv-1kv-4×16多计2063.43米金额144440.10元;
35.各类电缆套管多计3824.69米金额40424.38元;
36.穿刺线夹多计104个金额1040.00元;
37.镀锌圆钢 φ12多计4087.99米金额24527.94元;
38.各类led灯具多计126套金额202860.00元;
39.花砖席纹铺装广场多计30.88平方米金额730.93元;
40.计日工(装载机)少计15小时增加金额5250.00元。
(二)合同内变更及合同外增加项目多计金额7001557.66元。其中:
1. c20大卵石混凝土挡土墙多计19086.97立方米金额5754530.59元;
2. 通透式栏杆及铸造石栏杆多计594.31米金额385537.19元;
3. c20砼格构梁、护脚及马道封顶多计749.52立方米金额239846.40元;
4. 格构梁钢筋多计46.619吨金额225924.53元;
5. sns防护网多计7098.5平方米金额金额198758.00元;
6. 回填卵石土多计938.4立方米金额60996.00元;
7. 彩色压印砼多计1274.9平方米金额79107.55元;
8. 9米双臂路灯及庭院灯(含灯具)多计93套金额398100.00元;
9. 电力电缆(yjv-1kv-5×25)多计646.6米金额70220.76元;
10. 压印砼级配砂砾石垫层少计4835.1平方米增加金额68271.61元;
11. 路灯安装调试费用漏项及由于拆迁问题,导致已购买的材料未用完重新组价增加343191.75元。
审核后的合同内结算金额65961333.20元比合同金额105990259.88元(含不可预见费暂定金额5012945.71元),减少金额40028926.68元,其中主要有:
1.一般项目减少1800.00元;
2.土石方工程增加2156590.08元(增加黄羊防洪堤及新桥坝延伸段防洪堤);
3.防洪堤工程减少25420489.04元(c20砼变更、栏杆变更、护坡变更、马道及抢险通道面层变更等);
4.道路工程减少5419805.58元(取消红旗坝嘉洲路);
5.附属构筑物减少754162.82元(取消红旗坝嘉洲路);
6.给水工程减少835130.41元(取消红旗坝嘉洲路);
7.雨水工程减少578393.19元(取消红旗坝嘉洲路);
8.污水工程减少325214.46元(取消红旗坝嘉洲路);
9.道路照明工程减少3698052.02元(取消红旗坝嘉洲路、灯具变更,原暂定金额智能控制系统取消及道路led灯具二次招标);
10.绿化工程减少14977.53元;
11.计日工(补偿事件)减少124546.00元;
12.不可预见费暂定金额减少5012945.71元。
五、审计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方式
多计工程结算金额11399584.10元,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财建〔2004〕369号)第五条和第十一条的规定。根据审计署、国家计委、财政部、国家经贸委、建设部、国家工商局关于印发《建设项目审计处理暂行规定》(审投发〔1996〕105号)第十四条的规定,责令旺苍县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和施工单位按审定金额进行工程价款结算。
六、审计建议
(一)加强项目实施过程控制,提高现场管理水平。强化建设单位及其现场甲方代表对项目质量、施工安全和资金使用的责任意识,涉及工程造价增减变化的事项从严控制,以有效控制工程成本。
(二)建设单位加强项目资料的管理、归集工作。
旺苍县审计局
2016年5月23日